第八百六十七章 祂有自主意识?(1 / 2)
能不蠢吗?
天霜老祖现在恨不得打死天霜皇,当初天霜皇为什么要生出这么个孽障!
把一家都给坑死,类似于乐这种简直就是送全家螺旋升天。
乐此时已经陷入一阵的呆滞,他面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苍白。
“我...我...”
他哆嗦着半天一句话都吭不出来,他的确在刚刚两人的谈话中就听出一些不对劲,但最后也是想搏一把,如若当真能夺舍一尊高位半神的肉身, 那到时候天地之大他哪里都可去的。
可惜,金天明太精明了,也太老谋深算了。不仅设局坑杀了一尊高位半神,还将身为棋子的乐玩弄于股掌之间。
“不!那是我的!我的!”而就在这时,乐忽的发疯似的冲向天霜老祖的无主肉身。
“何必呢!”
然而乐却绝望的发现,自己被一层蠕动的金色液体所覆盖。
“原本你为本座贡献这么大,本座想着事后留你一条狗命, 现在看来还是算了!”
摇摇头,金天明微微虚按了一下手, 紧接着就见乐的身躯在金色液体之内一点点扭曲,骨骼在巨力的作用下飞速碎裂,很快金色液体内就出现一团红色。
一甩手,金色液体消失。
金天明这才看向天霜老祖的肉身。
“高位么?不过现在归我了!”
话音刚落,金天明躯体直接液体化,这些液体直接飞扑向天霜老祖的躯体。
神魂离体率先钻入天霜老祖的躯体之内,随之就是这些金色液体也从躯体七窍内钻入其中。
这种诡异的能力让在场不少半神都是微微挑眉。
夺舍他们见过不少!
但那仅限于神魂夺舍肉身,从未见过肉身与另一具肉身相融的。
“神通?”
剑无神同样也注意到这一幕,嘴里呢喃着,但又不太确定。
随着无数的金色液体钻入天霜老祖肉身之内,肉身肤色开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镀上了一层金色。
同时天霜老祖的肉身样貌也开始扭曲蠕动起来,竟是在一点点变成金天明的模样。
他这是要把天霜老祖的痕迹悉数抹除!
事实上他也的确做到了。
一般情况下,夺舍之后虽能在一定程度改变肉身样貌,但那仅限于境界高的人对低境界肉身进行改造。
像天霜老祖这种,一具高位半神的肉身,肉身肌理骨骼和样貌都已经接近固化很难撼动。
然而在金天明手中却不是这样,他就像是操控自己的躯体一样自如,甚至比天霜本人还熟络。
“呼!”
直至彻底完成改变, 金天明这才扭了扭这具新身体的脖子长处一口浊气。
他看了看四周最后朝雷暴十分明显的眼神交汇了一下,双方都是笑了起来。
他们二者早就勾搭在了一起,甚至说雷暴就是金天明的化身之一。
“这么多年装的可真累呀!不过本体你也是能苟!我这化身都已经踏入中位巅峰即将踏入高位,你硬是能憋着!”
雷暴叹了口气,他这番话仅限于他们二人可听见。
“呵呵,不过现在也要回归本体了!你做好准备了吗?”金天明直视雷暴,心灵言语着。
“我想过这一天,不过罢了,你我本就一体,我融入进去你就是我,我就是你!”
话音刚落,雷暴体内的法则竟然开始如水流一般流动起来,明明是雷霆法则,此刻竟然有点违反常态!
这一幕也吸引了周围众人的注意。
剑无神这次更加诧异了,眼前这突然出现的家伙似乎给他的惊诧还真是一波接着一波。
“我金天明蛰伏近百万年,正所谓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我今日就要让天下都知道我金天明乃是执棋者!”
一声长啸,金天明身上七阶半神的气息爆发, 两股法则异象开始在他上方呈现。将上方渲染出金色与冰霜之色。
同时金天明与雷暴的身形缓缓交汇,两人就像是重叠了一样,随着彻底重叠, 两人已然是不分彼此化为一体。
随着融合完毕,上方更是多出了一种异象,出现雷霆滚滚之象。
这一幕让所有围观半神惊诧莫名。
“这....这怎么可能!一个人怎能同时掌握多重法则!”苍天满脸的诧异,这完全与他以往的认知出现巨大偏差。
“我听说过异种能掌握两种法则的变种,但从未见过这种情况!”碎金皇奎灭也是眉头紧锁,仿佛陷入一种无法想象的难题之中。
“有点意思!”剑无神双眸绽放剑光,不断审视着这种从未见过的异象。
然而金天明的变化还未彻底结束。
几乎是在他爆发气息的刹那,与此同时远在周遭附近数十个超星系团之内,有无数各色不同身份的人同时仰头看向遥远星空的某处。
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俗王朝,在一条十分热闹繁盛的都城之内,诸多市井平民正在围观一位抱剑男子盘坐在地上。
因为男子面前竖着一块木牌,木牌上写着,‘祖传宝剑,千金可卖!’
男子的价格太过昂贵,这吸引许多好事的江湖客来了兴趣,纷纷想要测试一下对方手中的剑是否当真值这一千金!
只是就在一名江湖客与这位抱剑男子攀谈之际,抱剑男子就像是魔怔了一样仰头凝望星空。
——
而在一片星河之中,一艘商用星舰正被数十艘明显是星盗的舰队围攻。
战斗已经进入白热化的接舷战,商用星舰甲板上不断有星盗跳了上去。
不断有商队护卫被凶悍的星盗用能源枪或者强大的武者实力砍杀。
但很快船舱内冲出一个气息达到域主层次的强者,强者势如破竹瞬杀数十位上等境界的星盗。
不过很快星盗之中也冲出一位境界达到域主后期的星盗头子。
星盗头子仅仅一击就将对方给砍伤,只是就在他准备乘胜追击时,他猛地怔住,如之前那个抱剑男子一样仰望星空。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