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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一百七十八 全部消灭掉(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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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明刚刚立国六年,中原大地满目疮痍百废待兴的局面才刚刚有所改善,几乎所有行业都是国营的状态有助于为民众提供他们最基础的需求上的帮助。

这样的状态在国家处于恢复期的时候自然是很有好处的。

这个时期,民间力量薄弱,资本几乎没有,百废待兴,很多行业交给民间自主运营的话, 短时间内拉不起来,没有资本没有技术。

所以才需要由国家直接出手把这些行业扶起来,给民众提供最基础的需求保障。

这是很有必要的。

不过当国家进入快速发展期,民众手上的存款也开始多起来之后,就有必要将一些行业放归民间运营,以此刺激民营经济的发展,增强国家的经济活力, 把蛋糕做大,而不应该继续把这些行业抓在手里不放。

总是用国家政令手段来刺激商业生产和需求,其实不太正常,也并不健康,有利于恢复国力,却并不完全利于持续发展。

苏咏霖当时在财政部开了一个会,建议财政部仔细研究一下哪些行业是大明必须要牢牢把控在手里的,哪些行业又是没必要死死抓在手里不放开的。

比如粮食产业、矿业、钢铁产业、军工产业、航运产业、建筑产业和土地山林河流等等必须由国家管控的,这些没得说,必须国家控制,相关产业必须国营。

否则春秋战国时代的乱象就要回来了,大明建立的初衷也就不保了。

还有目前来说比较重要的盐、肥料等等行业,也应该由国营占据一个主体地位,以保护目前尚且脆弱、还没有摆脱贫困的农民群体,为了让他们吃饱肚子, 吃的上盐。

创外贸的最强拳头产品所属行业, 比如丝绸, 茶叶,瓷器等等, 属于奢侈品, 也应该由国营占据主体地位。

在利用这些奢侈品出口赚取真金白银的同时,也要控制其生产规模和产量,避免私人介入之后不顾后果的扩大产能,一方面拉低价格造成恶性竞争,一方面还会破坏粮食生产。

至于餐饮、個人服装、交通租赁等等行业,倒没有必要死死拽在手里,完全可以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开放给民营进入。

就好像宋朝那样,对餐饮住宿服装交通运输、租赁等等一些行业也是放给民间经营的,事实证明发展的还不错。

餐饮就不用说了,炒菜就是从宋朝开始兴起的。

服装行业也不用多说,的确没什么国营的必要。

住宿也无伤大雅,土地掌管在国家手里,保存足够的农业用地,剩下的就是可以用来搞商业和工业的。

交通租赁这一块倒是挺特殊,但是宋朝大城市中“滴滴打驴”行业的出现和后世租赁轿子、黄包车等等的情况也证明了这一块的实际商业需求和生命力。

洪武四年年底的时候,在国务会议上,苏咏霖听财政部报告,发现他们有很大的兴趣将几乎全部的产业都抓在手里进行国营,且列出了一系列的计划, 试图将全部产业国营化。

他们认为这样就能最大限度的为国家发展提供资金,同时也能最大限度维护民众的利益,杜绝奸商恶贾囤积居奇、戕害民众。

甚至有一些官员提出了更加极端的意见,认为商业就该全部国营,杜绝奸商的出现,让商业彻底成为革命的辅助力量,为民众服务。

过往朝代屡屡出现灾荒之年奸商囤积居奇的事情,害的百姓苦不堪言,正常时节便宜的米粮,到了那个时候能卖出天价,多少人为此家破人亡卖儿鬻女,多少人为此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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