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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你们合起伙来骗我!(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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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你?我当事人要不要签转让协议,与方女士要不要签断亲协议,这其中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吗?”

千寻一板一眼的反问。

‘久久,开始摄像录音。’

久久:‘收到~’

方丽珍此刻还不知道自己完全走进了千寻刻意布下的陷进,听到她这么‘无耻’的言论,顿时气得狗急跳墙,直指着她骂骂咧咧。

“怎么没有联系?!如果不是为了不让我儿子把公司转让给你,我怎么会拿这五百万?!”

“噢?我当事人作为一个成年人,他想要做什么,应该不需要征得方女士的同意吧。更何况,方女士已经在七八年前就抛弃了我年幼、未成年的当事人,与我当事人已经断绝一切往来和联系。

我当事人这些年来的努力,跟方女士没有半点关系。方女士这是想仗着我当事人生母的身份,谋取他的财产?”

“你胡说!”

方丽珍当然不能承认这件事,矢口否认道。

千寻微微点头,一脸‘我懂了’的表情,话音一转,反问道。

“那以前我当事人还是一个孤苦无依的孩子时,你不出现,为何现在我当事人功成名就了,就突然出现了?”

“我、我以前那是不知道!都是他爸掺和,离间我们母子之情!”

“哦,是这样啊,那方女士,你今日来找我当事人,是所谓何事?”

“当然是为了把儿子找回去!”

“这样啊,既然如此,我当事人说想要把公司转让给我,并且跟你回去时,你为何选择了要五百万的断亲金?”

千寻一针见血的扎在了方丽珍的痛处,顿时让她跳了起来。

“那还不都是你!你凭什么能够得到我儿子的财产!”

千寻依旧淡定,正色着脸,一字一顿的阐述着有关条例。

“根据宪法规定: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根据物权法规定: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我方当事人,享受他对自己私有财产的一切支配权利,包括转赠给他人。”

“所以,方女士,你还有什么话要说?”

“你、你……你……”

方丽珍被她气得浑身直哆嗦,可又找不出一句反驳的理由,毕竟这是法律规定的合法权益,她无法说一个不字。

千寻对她的跳脚,无动于衷,板着脸,一字一顿地再次说道。

“所以,对方女士来说,钱比儿子更加重要,你之所以现在恼羞成怒,只是因为没有在我当事人身上捞到更大的利益。”

被猛地戳到心坎的方丽珍,脸色唰的一下变得扭曲狰狞,恶狠狠地瞪着她,咬牙切齿道。

“对!他这么有钱!凭什么就只给我五百万!难道我把他生下来,让他能够有如今的成就,就只值五百万?!再怎么也得给我一个亿!反正他这么有钱!”

“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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