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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伊娃和她的玫瑰花园(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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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尔在收拾停当后,随即将行李,里面当然包括重要的仪器、装备、书籍、原料、药剂、以及最重要的…现金和银行卡,等小件物品…全部装进了自己心爱的加长加大版面包车的货厢。

至于其它的大宗货物,比如家具、车床、冲压机、化学设备之类,妮尔都转移进了地下室。这地下室位置极深,进入它的暗门又极其隐秘,外加装了三道机关,可以说是万无一失。

最后,在苏浩的建议下,她用打印机、钢笔和裁纸刀伪造了一个诊断书,出具方是离森城1500英里之外的加州州立综合医院,诊断结果为白血病晚期。

妮尔可是去过那家医院的,所以格式上自然惟妙惟肖,为了增加说服力,她甚至还咬破舌尖,再上面吐了几滴血,再滴上几滴眼泪,以侧面烘托出现自己在得知身患绝症时,那种绝望和不甘的心情。

此外,在店门厚厚的防弹玻璃门上,也贴上了外出寻医、房屋寻求租赁的告示。

妮尔当然没得什么白血病,也不会外出寻医,她这份诊断书和外出寻医的告示,乃是写给蒙德斯看的。

即便是苏浩得到了幸运女神的垂青,幸运的干掉了实力远高于自己的鲜血祭司德拉塞尔和光头布泽尔,大大挫灭了城北帮和蒙德斯的气焰,但对方必定不肯善罢甘休。

蒙德斯的重要部下鲜血祭司,和城北帮的第三巨头光头被刺杀,这只会招致对两方更暴烈的怒火,和更坚决的复仇。

所以在苏浩的建议下,妮尔伪造了诊断书和告示,日后蒙德斯和城北帮的爪牙找上门来,他们能看到的,只有这一纸诊断书,以及寻医告示。届时,这两张破纸,就有可能将他们的注意力转移到1500英里外的加州州立综合医院…虽然这计策有些拙劣,但至少能争取一点时间。

布局完成后,妮尔有些落寞地走到自己的面包车旁,坐上驾驶位。她刚打着火,又忍不住摇下车窗,最后看了一眼自家店铺上那用彩灯点缀成的亮眼招牌,忍不住潸然泪下…

也难怪她如此伤感,这座店铺倾注了自己数十年的心血和感情,已然被她当成了自己的半个孩子。如今迫于蒙德斯的压力,这次离开,也许就是永别,又怎会不落泪呢?

妮尔擦去眼泪,然后招呼苏浩上车,待到苏浩系上安全带,妮尔一脸决绝踩死油门,面包车一路向南,绝尘而去。

在穿越了数不清的马路街道和高楼大厦后,二人驶入了森城的南部郊区。

南部郊区和魅魔藏身教堂所在的北部郊区不同,没什么荒漠植被,但是随处可见各种或野生或人工种植的树木。

稀疏的晨光下,像什么冷杉、松木、橡树、红枫之类的,比比皆是,组成了连绵不断的森林。同时栖身于内的,还有各种野生动物。

在穿越了辽阔的森林后,苏浩终于能在单调的诸多绿色林木中,看到一点不一样的景色…一栋优雅的林中别墅。

这是一座砖木结构、哥特风格的独栋别墅,周围用一圈橡木篱笆围成院落,里面种植着大片的玫瑰花,花园里赤橙黄绿,争奇斗艳。

而在玫瑰花丛之中,有一位身姿动人的美妇走在花径之中,正为玫瑰修剪枝叶,养护花瓣,顺便浇花。每当她的指尖触碰到玫瑰花瓣时,花朵都会温柔的上扬,仿佛在回应美妇的轻抚。

苏浩看着这满院怒放的玫瑰花,目光顿时变得警惕,表情也慢慢凝重起来。玫瑰固然美丽,但对光照也有极高的要求。而附近是森林,高大的乔木阻挡着阳光的射入,玫瑰得不到光照,又怎能呈现出如此健康、欣欣向荣的状态呢?

能在这种光照环境下,将玫瑰花养护得姹紫嫣红、鲜艳欲滴,那这个女人,一定不只是个美丽的花瓶。

妮尔透过后视镜清晰地看到苏浩的表情变化,便知道他心里已经起了嘀咕。

“看起来,你并不认识她。”

妮尔突然说道,

苏浩笑了笑,说:

“我是第一次见到这位美丽的女士…顺便说一句,她的美丽仅次于年轻时的你。”

苏浩这个马屁拍得可谓是恰到好处,正中妮尔的心理爽点。她当即眉开眼笑起来,连忙整了整衣领,说:

“你说得没错,她的确是个可爱的女人,不然也不会得到斯巴达那个老家伙的爱慕…当然,她也只是比我略微逊色一点,而已。”

这时,她又忍不住微微叹了口气,说:

“只是,她永远都这么美丽,而我,已不再年轻了。”

一番顾影自怜式的感慨后,妮尔打起精神,向苏浩介绍说:

“她是伊娃(Eva),是斯巴达的夫人,当然,也是这座别墅的女主人。”

苏浩听后,点了点头,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已经掀起了阵阵波澜。

伊娃!斯巴达的妻子,但丁和维吉尔的母亲!竟然是她!

原来这里,就是斯巴达的家人居住的地方!

既然伊娃在这儿,那么她的两个儿子…维吉尔和但丁,也必然住在这儿了!

妮尔虽然羡慕伊娃的年轻,但却没有不忿和嫉妒,她不仅没有和伊娃产生矛盾,相反,她和伊娃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当然,源于共同的爱好-枪,妮尔和伊娃的二儿子但丁相处得也很好。

至于大儿子维吉尔…哼,这个冷硬刻板的家伙,除了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磨炼自己的武技、强化发掘自己的恶魔之力外,根本不和任何人交际…他只和他的母亲说几句话,连弟弟但丁都和他聊不来。

更让人恼火的是,维吉尔这个家伙竟然将枪称为“弱者的玩具”!这是妮尔和维吉尔产生巨大分歧的主要原因。

妮尔认为枪械是人类创造的最伟大的艺术,火焰点燃时将子弹推送的瞬间所展现的美丽,与生命逝去时所展现的残酷交织在一起,那份艺术感,实在…无与伦比。

维吉尔则持完全相反的观点,他认为枪的诞生源于人类的弱小,人类过于软弱自私,还特别喜欢内斗,所以只能发明这个玩意儿御敌,甚至发动了两场在他看来极其可笑的所谓世界大战…

结果经历两次战争洗礼的人类看似强大,但面对蒙德斯的入侵还是差点嗝屁,最后还是他老爸出马搞定一切。

所以在他看来,他的父亲斯巴达,才是他真正崇拜、值得效仿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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