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我劝你放弃,你还年轻(2 / 2)
因此,蓝玉他也想发脾气啊,可是他不敢啊!
你换个人试试,头不给你打烂?
但这个人是方世玉啊!
他能咋办?
来武的,自己干不过啊!
来文的,自己还是干不过啊!
没办法,只能虚心请教了!
“我......“
反倒是让方世玉有些左右为难了。
按照史书的记载,蓝玉这个人简直就是个极端!
军事上,可以说蓝玉是个不世出的天才将领!
但政治上,这货就是个二百五,弱智一样的存在!
让他砍人,那是如臂使指,来去自如,纵横沙场,无往不利的大杀器!
让他应付官场那一套,那简直就是对牛弹琴,一窍不通。
不说别的,就说这次的辽东战事。
蓝玉虽然作为副将,但这次战事中的表现,堪称完美!
作为这场战事的先锋,现世亲率骑兵,一路奔袭,在庆州,率先击溃了鞑子的大军!
可以说,冯胜劝降纳哈出的所有条件,基本都是蓝玉一手创造出来的。
因此,这场战事,明军基本上没付出什么代价,就招降了北元二十万的大军!
这种战绩,放在历史上,那也是凤毛麟角的存在了!
足以让主帅留名青史,大吹特吹的存在了!
按理说,蓝玉的功劳是最大的,班师回朝之后,这封赏肯定是少不了的。
但蓝玉这货非要作妖,让这场胜仗,差点就前功尽弃了。
北元太师纳哈出,率兵二十万,归降大明!
对于大明来说,既不用喊打喊杀,平白消耗自己的战力,还能作为最佳的反叛素材,大肆宣传!
简直就是一箭三雕的事情。
因此,大军将领高层,那是齐齐出动,给纳哈出来了一个,极为有份量的接风洗尘的宴会。
宴席上,作为降将,纳哈出那是频频敬酒。
蓝玉作为二把手,自然也是少不了的。,
可到了纳哈出给这货敬酒的时候,这货竟然盯着纳哈出的衣服,发现纳哈出的衣服破了个洞!
蓝玉当时就炸毛了!
啥情况?
老子大明天朝,连你一个手下败将的衣服都出不起了?
这特么的不是打老子的脸吗?
打老子的脸那不就是打大明的脸吗?
于是蓝玉二话不说,直接把自己的衣服脱了下来,非要纳哈出穿自己的衣服。
要说这游牧民族,那也是真的拧巴!
这番举动,在大明将领的眼中,倒是无可厚非,还能尽显和善,可在纳哈出眼中,这特么的不是在羞辱老子吗?
原来,这游牧民族中,有这么一出典故!
他们有一个牵羊礼,专门用来羞辱那些俘虏的。
重点就是,要让俘虏把衣服脱光,然后披上羊皮,扮作羊,以此来羞辱俘虏。
虽然蓝玉压根就没这个意思,甚至蓝玉极有可能,压根就不知道这群游牧民族还有这种习俗!
但蓝玉非要自己脱了自己的衣服,穿上他的衣服,这在纳哈出看来,那不就是你们汉人的牵羊礼吗?
那不就是在羞辱老子吗?
俺纳哈出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太师级别,手握二十万兵马的存在!
就算是俺归降了,那也是士可杀不可辱啊!
因此看见蓝玉这货非要自己换上他的衣服,纳哈出是宁死不从,态度极为坚决!
这下,可就换做蓝玉不爽了!
欸?
老子这暴脾气!
你特么的一个手下败将!
老子好心好意看你衣服破了,把老子的好衣服送给你!
你特么的竟然给脸不要脸?
你特么的不要老子的衣服,老子这面子往哪搁?
老子还就跟你杠上了!
纳哈出,老子明摆着告诉你,今儿个,这衣服你是穿也要穿,不穿也要穿!
这两货,那都是砍人专业户!
所以动作幅度极为夸张,一来二去的,火气慢慢的也都上来了!
纳哈出一看,你特么的是非要羞辱老子是吧!
那老子还给你敬个鸡毛酒!
随后,纳哈出直接把原本准备敬给蓝玉的酒,全都倒在了地上!
这下,蓝玉还没来及的发火!
另外一个二百五常茂就先怒了!
作为大明外挂常遇春的嫡长子,咱们的郑国公常茂,虽然没有把他爹的本事全都继承下来,但他爹的脾气他倒是一点不差的继承下来了。
这特么的蓝玉是谁?
那是俺老舅啊!
你一个手下败将,竟然敢让俺老舅当众难看!
常茂顿时不愿意了!
特么的!
砍他丫的!
于是常茂直接提起了大刀!
这下,宴席瞬间爆炸了!
原本喜上眉梢,以为不用再砍来砍去的二十万鞑子大军,瞬间有一种恍恍惚惚的感觉。
俺们这是进了鸿门宴吗?
这些明军到底是招降还是诈骗啊?
把俺们骗到这里来,集中砍了吗?
于是,里面还没砍起来!
外面那些鞑子大军跟监视的明军,倒是先砍起来了!
原本一场堪称完美的招降宴席,瞬间就变成了一场数十万人参与的终极大乱斗!
事后,洪武大帝顿时勃然大怒!
大二百五蓝玉到手的国公,也就不翼而飞了!
小二百五常茂,直接被洪武大帝刺配西南,终身不得重用!
这还是看在冯胜的面子上,若不是老岳父冯胜求情,再加上常茂有个好爹,小二百五常茂估计下场更惨!
换做别人,估计洪武大帝直接给你来个挫骨扬灰套餐了!
这蓝玉跟常茂,都不是老大,已经能捅出这么大的篓子了!
要是让这大小二百五,一个当老大,一个当老二,你说那篓子得捅多大?
天不都得给你们俩捅出个窟窿来?
这些事情,还没发生,因此方世玉也没法直接说出来。
看到方世玉脸色不太对劲,蓝玉突然灵机一动。
赶紧把常茂原先准备送给他得礼物,提溜了出来,送给了方世玉。
“方公子,这是俺得一点心意,你别嫌弃!”
“俺也不知道合不合你心意,但你本事那么多,你就帮俺出出主意吧!”
啧啧啧啧!
本公子今儿个这是咋回事?
这群人轮流来行贿?
方世玉淡淡得看了一眼蓝玉提溜出来得礼物!
下一秒!
方世玉不淡定了!
这特么得一个小小得操将水师得小军官!
都已经这么有钱了吗?
那我还费那劲,搞个鸡毛得蒸馏酒啊!
直接让老祝头把我也弄到水师里面去得了!
要说这洪武大帝,那确实很重感情。
常遇春死的太早了,因此对常遇春得后人,那是照顾有加!
就连常茂几兄弟的名字,那都是朱元璋亲自取的。
这到了逢年过节的时候,朝廷的封赏,比其他人的,更是只多不少!
这小二百五常茂,这次为了跟着老舅砍鞑子,建功立业,在礼物上可是费了不少心思的。
只是没想到,老舅看都没看,直接借花献佛,拎到这里来了。
因此,不贵重才是奇了怪了。
“行吧,看在咱两交情匪浅的份上,我就帮你分析分析。”
方世玉重新坐了下来。
吃人嘴软,拿人手软!
谁让咱穷呢?
就这些礼物,那都够跑路后,招募数万民工的数了。
不是我贪财,实在是这财有点多啊!
“这永昌侯蓝玉,师从开平郡王常遇春,因此作战风格深受开平郡王的影响。”
“大开大合,长驱直入,勇往无前!”
“我大明将领之中,这种作战风格,可谓是特立独行的存在!”
方世玉一边喝了口茶,一边说到。
游牧民族,自古以来,最擅长的就是骑射之术!
因此,早先汉人跟游牧民族的交战,向来只有挨打的份!
靠近北方的汉人,还能组建一个小规模的骑兵团体,防守反击一下。
但是土生土长的南方汉人,基本只能被动挨打。
南方汉人不善骑射,又以水军及步兵见长。
但到了明初,从南方开始发家的明朝,竟然先后出现了两个个例!
那就是极为擅长骑兵作战的常遇春以及蓝玉!
可以说,常遇春跟蓝玉,那就是硬碰硬打出来的战神称号。
你不是骑射很吊吗?
那我就用骑射碾压你!
这两个猛人,堪称奇迹一般的存在!
这个在大明,可谓是人尽皆知。
因此蓝玉也好,朱棣也罢,甚至连小二百五常茂,都听的不明所以!
方世玉为啥要说这个?
这不是人人都知道的事情吗?
“但有一点,永昌侯作为前锋,那是战无不胜,无往不利!”
“但永昌侯的脾气,也只能当个前锋!”
“若是让他做一军之主帅,却是无法胜任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