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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吉他(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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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科看到这些夸张的宣传语还是有些羞耻的。

电话里鲁博还在唠叨,“你不愿意出面宣传,出版社很不满,不过你前两本书表现很出色,这次他们也没说什么,上市日期就在本周日,兰登已经做好了宣传海报张贴在各大书店里了,约定好的摆放位置也都是黄金位置。”

李斯科听着鲁博的汇报,“对了,有个事推脱不掉,兰登书屋联系了文学报给你采访,这次是文字采访,这份报纸的定位受众就是文学爱好者,能对你的销量起很大的促进作用,这次你可不能推脱了,大概明天记者就会去拜访你,会给你拍照,还有,这次采访会被录下来,兰登书屋会联系电视台播放。”

李斯科也没啥反对意见,就应了下来。

挂掉喋喋不休唠叨的鲁博电话,李斯科才有心情处理样书,一个作家的样书还是很有意义的,一般出版社发给作家的都是精装特制的,李斯科还记得一次晚会上,著名的奇幻大作《魔戒》的样书被拍卖,众人哄抢,最后被抬到百万美元,对于一些收藏家来说,这些能妥善收藏流传的书籍,是不错的投资品。

他从书柜里拿出一支钢笔,这支钢笔也是他的导师送给他,作为他第一本书出版的贺礼,虽然现在的作家用电脑写作的毕竟多,但是文人之间送礼物大部分还是送写作用的东西,这样没有那么庸俗,所有国家的作家都是一样。

虽然只是一支钢笔,但是也是价值不菲的,这支是英国女皇的同款RMS05,据说只生产了五支。

RMS05是瑞士有名的手表品牌RichardMille用了四年的时间制造出来的一款名贵钢笔,价值70万。

李斯科当时知道它的价格后有些惊呆,他无法想象一支钢笔居然需要七十万美元。这支钢笔能卖这么贵肯定是有原因的,首先,它的笔身和笔帽用的是他们自己研究出来的夹层碳纤维材料,然后用这一层一层的材料,“画出”各种花纹。而且,里面还有精密又精细的手表机芯。

当按下按钮,钢笔里的机芯就会运转,慢慢的推出自身的笔尖。当然,这个笔尖也是很有档次的,因为它是18k白金制作的。可以说有满满的机械感和高级感。

而当笔帽合上之后,钢笔就会自动收回笔尖,可以防止笔尖摔坏,非常的人性化。而且它的机芯也是用轻盈的钛合金制作的,还用了12颗红宝石。

李斯科知道它的价值后就很少把它摆出来,只有很重视的文件才会用到它,平时都会用盒子把它妥善放好。

李斯科用笔在样品书上签名,首先是自己收藏的一本,上面写上今天的日期,签上名字,然后放入书柜里。

书柜里这一栏里空荡荡的,里面只有两本书,分别是“血路”和“红钻”。现在它又来了个新成员,“麦田里的守望者”。

李斯科望着书柜,心里想着,老了之后这里一定摆满了,到时候他再望着这些书,一定很有画面。

第二本书签上名字,上面写着“送给我敬爱的导师。”

这本书他打算送给导师,导师时常对自己这个最小的弟子关爱有加。

第三本书写上“送给迷人的梅根福克斯”,相处这几天,他对梅根的感官改变不少,他以前一直觉得自己要找个国内女人结婚,现在他有些动摇了,或许国籍没有那么重要。

第四本书就是答应过给本的,“送给文学爱好者本,愿文字能常伴你左右。”

本就是餐厅老板,相处几次,李斯科确认了本是他铁杆的读者,对他书里的所有情节,摘抄都记忆清晰,李斯科看到他就有满满的成就感,而且也觉得他性格处事都让人感到舒适,他也愿意慢慢发展成不错的朋友。

后面的书就依次签好名字,按照地址包装好,这是送给他不同的师兄的。

李斯科的导师在美国文学界可以说是德高望重,桃李满天下,这些师兄里有写不同类型的作家,有报社的主编,还有很多身居高位的政客。

打包完成,去了镇上把包裹分别邮寄,他可没有时间一一去亲手送过去。

回到牧场里,李斯科有些无聊了,刚好看到墙上挂着的吉他,他想起这把吉他是他在纽约的时候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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