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七章 斗法!(2 / 2)
现在看来徐兆杰并没有霍三想的那么蠢!
沉吟了一会叶明盛向着贺敬云问道:
“镇南军目前有什么动向?”
贺敬云不假思索的说道:
“根据统调处昨日送来的情报,在发现徐兆杰出现在成丰县的三天之后,统调处在寿春的探子发现,原本被徐兆杰部署在宣城的三万精兵,已经抽调了两万人马调入安庆境内,预计将会在未来五天时间里,进入到安庆境内!”
听到这个消息叶明盛有些忍不住了,根据之前的情报宣城距离江南仅有三十里,是徐兆杰选定的向江南进攻的前哨基地,他在这里布置了三万精兵,并且将从上官宏远手中获取到的火器,也都是优先装配给了这支部队。M..coM
而现在徐兆杰竟然将这支部队,抽调了三分之二进入安庆境内,不出意外的话徐兆杰很有可能是想要安庆搞事情,而这是否意味着镇南军的战略转向?
想到这里叶明盛把目光望向了身旁的霍三,冷冷望了他一眼后沉声问道:
“你能跟我解释一下为什么镇南军这么大的动作,我们现在才知道吗?”
尽管叶明盛语气很是平静,但是跟随叶明盛多年的霍三,却是能够清楚感受到这平静话语下隐藏着的愤怒··················
霍三心中暗暗叫苦之余,也是组织了一下语言向着叶明盛禀告道:
“大人,半个多月前我部安插在镇南军中的暗桩被徐兆杰的人破获,此人没能抗住严刑拷打向徐兆杰招供了一些情报,让徐兆杰知道了我们早在他刚刚入主安庆的时候,便就开始在镇南军中布局布置暗桩的事情,徐兆杰知道此事后大为光火,任命了他堂叔徐奔雷负责彻查此事!”
“虽然根据大人您的指示,我们统调处的暗桩一向采用的是单线联系,暗桩彼此之间都是不知道彼此的身份,但是被破获的这个暗桩,却是通过我们的联络暗号,协助徐奔雷破获了一处我们在寿春,康阴等地三处秘密据点,这导致我们统调处十几个伙计牺牲,两名暗桩身份暴露被迫自杀!”
“为了减少牺牲,我紧急下令让淮南各地的秘密据点转入静默状态,所以这就导致情报拖延了几天时间才从寿春传回来!”
对于这个解释叶明盛静静的看着霍三,直到把霍三看的心中忐忑,就要跪在地上的时候叶明盛才是缓缓说道:
“我不想要听你的借口,我只想要镇南军内部的消息,你明白吗?”
听到叶明盛的警告,霍三立刻神情一肃向叶明盛保证道:
“卑职谨遵大人教诲····························”
叶明盛闻言没有在说什么,只是把目光望向了贺敬云说道:
“参谋部对于徐兆杰这次的动向有什么看法?”
面对叶明盛的询问,贺敬云并没有立刻开口回答而是思考了一会说道:
“根据统调处的情报,以及我们参谋部自身的预估,徐兆杰拿下淮南后,在对淮南这些富户敲了一笔竹杠后,得到了两百多万两银子和数十万石粮食,这笔钱粮大大缓解了徐兆杰财政压力后,也是让徐兆杰至少扩编了五万兵马!”
“目前徐兆杰的总兵力大概在十二万到十五万之间,这其中新扩编的兵马都是在淮南境内接受训练,而目前安庆境内三万人马,和即将从宣城调入安庆的两万人都是徐兆杰的老部队,从之前冀豫战事中和我军接触情况,以及淮南战场上他们表现来看,他们还是很有战斗力的!”
“从之前情报来看,上官宏远一再要求徐兆杰北上进攻向我军施加压力,而在镇南军内部强势应对我军呼声也日益高涨,在结合目前的整体局势,参谋部认为徐兆杰很有可能会在近期,向我军控制区域发动攻击!”
“不过我并不认为徐兆杰是想要和我军大干一场·················”
听到这话叶明盛来了一些兴趣,向着贺敬云追问道:
“贺将军此话何解?”
贺敬云闻言直接说道:
“从去年在冀豫的交手情况来看,镇南军虽然很有战斗力,但是面对我军的时候还是略显不足,尤其是在面对我军强大的炮火打击的时候,镇南军的伤亡还是非常大的!”
“而目前镇守冀豫的是我军装备最好,战斗力最强的第一军,目前袁将军麾下的第一军经过休整后,目前兵马满编共有四万五千多人,而徐兆杰在安庆只有五万人,他就算倾巢而出也不过是和我军旗鼓相当!”
“但是在火器装备上,徐兆杰虽然从上官宏远手中得到了很多的神武铳和征东大炮,但是我军依旧优势巨大,另外第一军还新组建了一个五千人的骑兵营,骑兵数量比对方多出不少!”
“因此总的来看我军优势还是很大的,徐兆杰虽然是当时名将战功赫赫,但是想必他也不会自负到认为在没有优势兵力的情况下将我军击溃··························”
因此我料定徐兆杰此次虽然会向我军发动进攻,但是实际上他并不是想要跟我军决一胜负,他真正的想要的是牵制住我军!”
“他很可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这里!”
话音落下贺敬云便是将指挥棒,指向了面前沙盘中的某处,见此叶明盛心中豁然开朗,虽然明白徐兆杰有这么多举动,很有可能是想要和自己在冀豫碰一碰。
但老实说叶明盛还是有些不相信徐兆杰会真的在这个节骨眼,放弃对江南的图谋转而北上和自己硬拼,便宜上官宏远这个混蛋,这并不符合徐兆杰的秉性,想要他舍己为人纯粹属于是做梦!
而现在有了贺敬云这一番解释,一切也就都说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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