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8章 金柱认爹(2 / 2)
寒冬腊月的天气里,谁也不想跑十几里路,来到芦苇荡里割芦苇回家烧锅。
因此,芦苇荡里这些密密麻麻的芦苇,只有在这片浅浅的水域里面,悄悄而又野蛮地生长着,然后又悄无声息地腐朽,灭亡。
“如果把这满山遍野的芦苇利用起来,那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兰花花心里想着,就问老德顺,
“叔啊,你见多识广,整天在芦苇荡里面钻来钻去,这芦苇啊,还有哪些用处。”
“这芦苇的用处可多了,除了覆盖房顶以外,还可以织成凉席,扎成扫帚。
我从小的时候呀,村里的人就有几户以这为职业的,都是上不了档次的东西,这扫帚吧,咱们现在村里人都还在用。
也不知道城里人,用不用这些玩意儿,都是不值钱的东西。”
老德顺的一段话,提醒了兰花花。
对了,有门儿,就在凉席上做文章。
兰花花一下子有了注意,就是让大伙去到芦苇荡里,把芦苇割下来。
然后各人拉回自己的家里,就在家里编凉席,扎扫帚,这下村民就有活干了,也可以挣到钱了。
兰花花不仅为有这样的想法而兴奋。
“现在村里,谁还会这种技术?”兰花花问。
“这技术嘛,看着容易,真做起来,还有一定的难度,我小的时候,有张,王,赵三家在做,特别是王婆的丈夫,赵杆子,编席子更是一把好手。
只可惜,这些老人都去世了。”老德顺摇了摇头。
“难道没有一家会做的?难不成,还要去外面请师傅?”兰花花问。
“噢,有了,我想起来了,老三八是赵家的上门女婿,这老小子刚嫁过来的时候,跟着他老丈人干过两年,估计他的手艺没有丢。”老德顺猛然拍了拍脑袋说。
“这老小子跟俺家有过节。我还真不想用他呢,我一看这个头顶长疮,脚底淌脓的家伙,就厌烦。”老兰头说。
“哪能呢,为了大伙儿都有事干,有钱挣,再厌恶也得请他出山呀。”兰花花说。
兰花花是个爽快的人,她心里窝不住事儿,心里既然有了主意,那就要去到老三八家去问一下。
老三八这个倒插门女婿,以前有四个儿子,牛叉的不得了。正在老三八要晋升为旮旯村的“大狗头”时,不料小儿子却被高压线电成了焦碳,这才老实了不少。
老三八还剩三个儿子,除了一个儿子是电工,另外两个儿子在工地搬砖。
有人劝他让儿子去兰花花窑上干活,这样离家近,方便不说,而且挣的钱比搬砖的要多一些。
老三八说,“我一个有儿子的人家。干嘛非要跟“绝户头”去打工呢,不去。”
儿子,就是老三八的资本,儿子,就是老三八的腰杆杆,别管儿子济不济,三个儿子朝面前一站,老三八的腰杆杆挺的就像一座山。
就连兰花花给村里老人送温暖,送大米油盐的时候,老三八也骄傲地说,
“有钱怎么了?有钱不是照样巴结我,你看看,我就在家里什么也不干。
她,兰花花,不是照样老老实实地给我送东西来了吗?”
老三八觉的自己活成了一条狼,即使是头独狼,也要骄傲而自豪的活着。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