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1章 计策(1 / 2)
且说张小辫儿收服了雁营之后,没过多久,灵州境内粤寇再起,兵锋如火,攻破了不少附近大大小小的城镇,杀了许多朝廷的命官。
整个江南地界,无数穷苦百姓流离失所,闹的人心惶惶,流言四起。
皇帝太后闻讯大怒,连夜派天使快马加鞭赶至灵州城府衙,下诏令马天锡速度发兵剿匪,镇压起义,安抚民众。
其实马知府也早有此意,之所以没及时出兵,是因为心存忧虑、投鼠忌器。
灵州城虽然城坚粮广,但守城的官兵最多不过两万余,若只坚守不出,自是绰绰有余,但粤寇人多势众,兵锋侵掠似火,非是一般兵勇可以抵御。
而且,如果派出去的兵勇过多,偌大的灵州城必定城防空虚,粤寇有很大可能会趁机前来偷城!
就算灵州城内守军如何英勇,毕竟双拳不敌四手,万一被粤寇袭取攻破,拿下灵州,届时,整个江南都会落入贼手,天下大势瞬间便会发生巨大的改变!
所以无论如何,灵州城这座江南的命脉枢纽,绝不能丢!
但他又不得不出兵支援四周。
前段时间粤寇新败,附近重镇皆已重归朝廷掌握,若坐视不管,眼睁睁看着一座座城镇陷落,百姓遭屠,让灵州城彻底沦为一座孤城,是马天锡绝无法忍受的!
所以兵是一定要出的!
但这唯一的难处,便是究竟该派何人前去附近城镇支援,出多少兵马比较合适?
恭送走了天使,马天锡屏退左右,独自坐在案前,脑海中念头转动,经幕僚提醒,忽然想起了驻扎在城外,由张小辫儿统领的雁营!
外出支援,非强兵勇军不能担其重任,而雁营士卒向来作战悍勇,敢于一马当先,虽只有三千之数,却多是久经战阵的野战老兵,灵州城中除了他们,没有人哪支团营更加合适!
更何况,雁营对守城并无太多帮助。
那里面的士卒被招安前,几乎都是些杀人不眨眼的响马贼寇,比太平军相比也有过之而无不及,马天锡怕让他们进城,难免会脱离掌控,生出些许不必要的事端,所以便一直让其单独驻扎在城外。
之前粤寇围攻灵州时,雁营与城中的联系被切断了,虽在义务的驱动下,勉强发起了几次反突围,但都没有成功,反而损兵折将,收效甚微。
与其让他们驻扎在城外整日饮酒寻欢,宝刀生锈,倒不如发挥其最大的作用,尽早打发出去支援地方!
这样不仅能化解友军之危,削弱贼寇的有生力量,还能不负皇命,顺带消除了困扰自己多日的难题,可谓一举多得!
马天锡越想越觉此举可行,于是即刻便召开传令官,取来令旗虎符,写好文书,让其带上,前往雁营驻地下达将令。
他倒不担心雁营会不从,那群山匪响马子虽然跋扈凶暴,但说到底也不过是求一个财字,只要自己给的钱多,就不怕他们翻出什么浪来!
毕竟这世上,还没有钱不能解决的事!
而很不巧的是,灵州缺兵短将,最不缺的,就是白花花、金灿灿的元宝!
至于雁营新任营官张小辫儿,马天锡也没怎么担心,俗话说刀枪无眼,对方既然自愿纳入他的麾下为将,自然逃不脱征战沙场的命运,相信这一点大家心中都清楚。
活下来,便是剿匪有功,必定升官发财;
死了,那就只能怪运气不好,天道不公!
日后就算张小辫儿不幸战死,想来那道人也没有理由来找他的麻烦。
虽只有几次相处,但马天锡以为李长清并不是一个不通情理的迂腐之辈,相反,对方三番两次救民于水火,亲自出山揪出藏在城中的塔教妖人,证明他还是一位心怀大义、慈悲的真正的豪侠!
俗话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马天锡之所以在道人,甚至其徒弟面前如此放低身为封疆大吏的身段,不只是因为对方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手段,更多的,还是对其所作所为发自内心的一种认同与钦佩!
有道是,乱世最能见人心。
值此兵荒马乱、人心不古的年月,如李长清这般人物,已经着实不多了...
如今这世上,似林中老鬼、潘和尚之类的妖邪恶孽层出不穷,朝廷中当官的也多是如图海提督这种尸位素餐、昏庸贪婪之辈,种种荒唐之事,实难道出......
若非如此,也不至于天下大乱,群雄四起,搞得战火纷飞,民不聊生。
马天锡是个聪明人,也算是位好官,虽称不上爱民如子,却也从善如流。
他虽生有一双慧眼,能识破天下纷纷扰扰的局势,看到问题的本质,但却身陷泥潭,拔身无力,也就只能随波逐流,尽量为自己搏一个好的结局,为黎民苍生多出一分力,也能给内心多一分慰藉。
至于改变,属实有心无力,只能留待后人了...
世道腐朽至此,除了推倒重建,再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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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辫儿得了马大人的将令,心中惴惴不安,自己有几把刷子,他心知肚明。
别看他现在身为雁营营官,正经儿的朝廷三品大员,手底下有三千过命的弟兄,随时敢为他效死,实际上还是那个战场都没上过的毛头小子,手底下都没见过血,更别说带兵打仗了!
但这小子虽然心里边忐忑不安,表面上还是镇定自若,模仿师父往日的风采,勉力摆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看上去十分唬人。
要是不知道的,还真会被他忽悠了过去!
这不,雁排李四就中招了。
毕竟两人拜把子还没过两天,再怎么意气相投,那也是刚认识,对各自的性格底细都不太了解。
李四见张小辫儿一脸淡然,似乎一点儿都不将粤寇大军放在眼里,当即佩服的五体投地,双目炯炯,对这位兄长竖起大拇子赞不绝口。
这位从小就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儿,向来天不怕地不怕,别人畏惧太平军所向披靡,他可不怕!
更何况,马大人将令上写的明明白白,只要雁营愿领命,便有五千金银相赠,充作军饷,待完成任务之后,还会表奏朝廷,为雁营上下邀功,届时,升官发财通通不算什么!
什么!还有这种好事?
别说雁排李四,就连营中其余将士听了,都大为心动,连夸青天马大老爷英明神武,体衅民情。
他们这些年弃匪从军为了什么,说穿了还不就是钱嘛!
这年头,大家都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活,有奶便是娘,只要肯出大钱,别说去送死,就算让爷们儿去青楼里卖屁股,那也无所谓!
就算是手足兄弟,挚爱亲朋......
咳咳...只能说“很润”。
总之,这年头当兵打仗的,就没有一个不唯利是图的,只是有钱,那就什么都好说!
当时听完传令官宣讲完,雁营里便沸腾了一片,都争相踊跃报名,群情激愤。
张小辫儿见势头拦不住,又被旁边的李四和雁铃儿一撺掇,心中无奈,只得硬着头皮答应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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