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新想法,新作品(2 / 2)
于东摆手道:“先不说这个了,一会儿咱们吃饭去,电影还要赶进度。”
……
下午电影拍摄前,丹·布朗将于东拉到一边。
“YU,我给你准备了神秘学、符号学的一些资料,你还需要么?”
于东顶着丹·布朗看了好一会儿,“你真的不考虑自己来写?你研究了这么久这些东西,比我更加了解它们,由你来写更加合适。”
丹·布朗笑道:“你的小说我都看过,我可没信心比你写得好。而且我现在的心思都在音乐上面,很难分心做其他事情——当然,如果你需要一些帮助,随时可以找我。”
“好吧。”于东点点头,“回头你把资料拿给我,我先看看。”
“好的,资料已经整理好了,回头就拿给你。还有,我能提一个请求么?”
“什么请求?”于东问。
丹·布朗有些不好意思地搓搓手,“如果你决定写小说了,等你写完之后,能不能写拿给我看看?我最近一直在做这方面的音乐,我想,如果能看到你写的小说,或许能够激发我的灵感……当然,如果你不愿意也没关系,我可以等到小说出版之后去书店购买。”
于东点头:“完全没问题,我答应你,如果小说写出来,第一时间就联系你。不管怎么样,如果这部小说能出来,你有非常大的功劳。”
“不过是些资料而已。”
于东眯眼笑了笑,心说丹·布朗的功劳可不仅仅是提供资料这么简单。
两人又聊了几句,那边拍摄开始,舒马赫喊于东过去。
后来布莱丝跟程砚秋逛街回来,夫妻两人就来跟于东告辞了。
下午的拍摄,于东开始进入状态,也能跟上舒马赫他们的节奏了,中间甚至还当场给马修·麦康纳改了一句台词。
那句台词是主角对送披萨的外面员说的,原本是“这是五美元,你去把披萨还给订它的人”。
不过在马修·麦康纳演的时候,于东总感觉差了点意思,就现场琢磨了一会儿,把台词改成了“把披萨吃掉,你看起来需要好好吃一顿”。
这里是一个伏笔,也是欺骗观众的一个点,让观众以为披萨外卖员就是幕后黑手。
而之前主角的台词太过温和,无法给这个情节更多的支撑。
改过之后,效果果然好多了,披萨外卖员的恨意也变得理所应当。
“YU,我就说请你过来一定没错。”对于台词改动产生的效果,舒马赫非常满意,一个劲地夸于东。
于东自己也很满意,并且庆幸自己来了一趟,原来剧本还是有一些瑕疵的。
在现场,看着演员演出来,才能直观地感受到这些瑕疵,然后对症下药,这些是自己一个人拿着笔写剧本无法办到的。
……
下午,拍摄早早结束。
电影没有夜戏,下午光线一暗,就没办法拍了。
而且今天于东他们刚来,舒马赫作为东道主,当然要请于东好好吃顿饭。
晚上吃过饭之后,舒马赫跟马修·麦康纳被毕飞雨拉着去他们屋打掼蛋,毕飞雨还美其名曰弘扬中国文化。
于东跟程砚秋在他们房间看了会儿牌,然后就回了自己屋。
程砚秋洗澡的时候,于东也没闲着,他拿出纸笔开始记录今天舒马赫跟丹·布朗他们说的东西。
过了好一会儿,程砚秋裹着浴巾出来,见他在写东西,好奇问道:“在写什么?”
“今天听舒马赫他们聊了一些63年美国总统遇刺案的细节,我觉得挺有用的,准备给记下来。”
程砚秋笑了笑:“我还以为你是在记神秘学跟符号学的东西呢,今天布莱丝跟我逛街的时候一直在我耳边嘀咕这些东西。看得出来,她是真地希望你能用布朗先生的资料写一部小说。”
“她的心思我也明白,如果我真的用了丹·布朗的资料写一部小说出来,她就有得宣传了。”
程砚秋走了过来,半坐在桌子上,“那你怎么决定的?准备写么?”
“我先看看资料吧,看过之后再决定写不写。神秘学跟符号学的东西我不太懂,如果资料不够详尽,我看了也未必能写得出来。”
于东看着程砚秋浴巾盖不住的长腿,又笑道:“布莱丝倒是好算计,知道走夫人路线,她大概也知道,咱们家谁做主。”
“得了吧你。”程砚秋用手指摁了一下于东额头,“我可管不了你,布莱丝虽然比较现实,但是人还是不错的。她虽然一直在我耳边嘀咕神秘学的事情,倒是也没有多说什么。她还要送我礼物,不过被我拒绝了。”
“不说他们了。”
于东握住了程砚秋细长的小腿,“长夜漫漫……”
“去洗澡。”
“出完汗再……”
“去洗澡。”
于东拗不过,一把将她抱住,“洗洗洗,咱们一起洗。”
程砚秋被他抱住,小拳头在他背上乱锤,“我洗过了,你自己去洗。”
“那就再洗一次,我帮你洗。”
……
第二天早上,程砚秋还在呼呼大睡,于东就已经起床了。
前段时间一直没动笔,现如今有了动笔的想法,手就忍不住痒了起来。
悄摸摸地起床,为了不惊扰还在熟睡的程砚秋,他没有洗漱就开个台灯在桌上写东西了。
《金色梦乡》虽然借了美国总统遇刺事件做故事模板,但是背景却放在了霓虹,被刺杀的也是霓虹首相。
于东来写,当然不可能把背景放在霓虹,更不可能放在中国。
在中国,这种事情根本就不可能发生。
所以,他决定把故事背景放在美国。
之前他准备把故事就放在纽约,但是后来想想,还是决定暂时不确定具体地点,后续有时间的话再去其他几个城市考察考察,看看哪个城市更加合适。
想要写一部美国背景的故事,不是光用脑袋去想就能完成的,他还需要实地取材。毕竟这部小说的主线是主角逃亡,如果他连美国的城市都不了解,又怎么写得出来精彩又合理的逃亡过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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