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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九章 YU伞(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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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书店那边的情况很好,我们过来的时候,书架上的《第二世界》已经基本上卖光了。其实根本不用我们做什么宣传,今天有不少人都是特意为了《第二世界》进的书店。”负责时代书店的会员,简单汇报了今天的情况。

杰夫点点头:“这可见矮脚鸡最近的宣传非常成功,其实我也知道凭我们几个能做的事情很少,我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宣传《第二世界》,还是想让更多的读者知道我们读书会。我们需要快速壮大,只有壮大之后,才能发挥作用,帮上忙。”

其中一人不解道:“那为什么不把读书会写得更大一些?这样也更容易让读者看到。”

“这不可以,还是要突出YU的作品才行,这样才能体现出我们的诚意,让其他读者相信我们,而且这也是我们读书会的初衷,不是么?”哈恩斯开口说道。

杰夫笑了笑,说:“还有一件事情,我们该商量一下,就是我们读书会的名字,总不能就叫YU读书会。以后肯定还会有其他YU读书会,不可能大家都叫这个名字。”

听到杰夫的话,其他人都点点头,这个事情确实应该考虑。

说到取名字,大家都挺来劲的,想要起一个特别的。

只是你一言我一句的讨论了半天,也没有一个让所有人都满意的名字。

哈恩斯想了一会儿,开口说道:“你们觉得读书会的名字Y.U伞怎么样?”

“YU伞?”杰夫重复了一遍,忽然眼睛一亮,“这名字好啊,伞是《生化危机》里面的公司,而我们就是因为这本书聚在一起的。另外,伞有一种保护的意思。”

另外两人也都点头,“确实挺好的。”

“那好,从今天以后,我们读书会有了正式的名字,就叫YU伞。”

……

远在中国的于东并不知道自己在美国多了一把伞,他此时正在赶往燕京的路上。

此行的主要目的是要去《当代》杂志社商谈《向西》的发表事宜,另外他也准备去见见在燕京的朋友们。

去燕京的事情,他只提前通知了余桦。

不过出了火车站,于东却发现莫言也跟着余桦来了。

一年多不见,莫言似乎长胖了一些,本来就不大的眼睛,被脸上多长出来的肉挤得更加没地方安放。

莫言笑眯眯地拍了拍于东的胳膊,“我怎么感觉你瘦了。”

“你知道相对论么?”于东笑道。

“知道,怎么说起这个了?”

“因为不是我瘦了,而是你胖了。因为你胖了,所以才觉得没有变瘦的我变瘦了。”

莫言撇了撇嘴,看向一旁的余桦,“这家伙一直都这么讨打么?”

“偶尔吧。”余桦笑了笑,将于东挎着的包接了过去,“住处给你安排好了,我们先吃饭还是先去宾馆?”

“先去宾馆吧。”

听到于东的回答,余桦眨巴着眼睛看向莫言,后者不情不愿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递给余桦。

“笑纳了啊。”余桦笑着将烟塞进口袋里。

于东不明所以,问道:“怎么个情况?”

“哈哈,你来之前我跟他打了个赌,赌你是先去吃饭还是先去宾馆,现在是我赢了。”跟于东解释了一句,余桦拍了拍莫言肩膀,“于东是个臭讲究,大夏天坐了这么久车,他不先去宾馆洗澡才怪了。”

于东有些无语地看着这两个人,就这事他们都能赌一包烟,可真是闲得蛋疼。

……

于东洗过澡,三人去到饭店,余桦问要不要喝点酒的时候,莫言连连摇头,“我现在听到酒这个字,头就要疼。”

“胃痛还没好?”于东问。

上次见莫言的时候,他就说胃疼,不太能喝酒。

“哪里是胃疼,他不是说了么,是头疼。”余桦笑呵呵地说道,“上个月他的小说《酒国》开卖,市场一点动静都没有,首印九千本,卖到现在,我估计还剩八千多。”

余桦的说法很夸张,不过却也说明《酒国》确实卖得不好。

其实卖得不好倒在其次,主要还是没引起什么反响,读者没几个,批评家们也没动静,发了书就跟没发一样。

为此,莫言很受打击,他明明觉得自己的《酒国》写得很好,比之前的作品都好。书没发之前浑身的血都是热的,书发出去之后,却被一盆又一盆冷水泼了个透心凉。

莫言其实已经被吉米签了下来,不过《酒国》是签约之前莫言就跟人已经谈好的,所以吉米也就没上心。

不然的话,这书的情况不会这么差。

这事于东跟余桦不好说什么,只是不痛不痒地安慰几句。莫言心里不舒服,却也没有太过表现出来,毕竟今天他们几个好不容易聚在一起,不好扫兴。

吃完午饭,三人又去找史铁笙。

史铁笙依旧坐在地坛公园东南角的大柏树下看书,一如于东当时第一次见他。

三人朝史铁笙走去,他听到动静,扶着轮子转了过来。

看到于东他们,史铁笙笑呵呵地说:“听脚步声就知道是你们三个。”

“那可真神了。”

于东跟史铁笙握了握手,随后三人在对面的石阶上找地方坐下。

余桦笑呵呵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包未开封的烟,拆开,给莫言跟史铁笙各散了一根。

莫言看了看烟盒,眼中有很深的怨念,这包烟就是他之前输给余桦的。

“我听说你这次过来,是因为要在《当代》发一部长篇?”史铁笙将余桦给他的烟放下,又将之前抽了一半的烟重新点上,问了于东一句。

于东点头:“是啊,稿子已经提前给他们,这次过来有些细节要谈。”

“这是好事啊。”史铁笙笑眯眯地说道,“你年轻,身体又好,就该多写一写长篇。像我现在,根本没有办法支撑长篇。写写随笔还行,有时候为了一部短篇小说,也要绞尽脑汁,写过之后要歇上一些日子。”

“长篇小说哪有那么好,我看你的一篇《命若琴弦》抵得上五部长篇,一篇《我与地坛》抵得上十部长篇。你也不过是不想写,要是想写,不是什么难事。”余桦砸吧着烟,说道。

史铁笙摇了摇头,“等再过些年你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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