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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杀狼(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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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能一只手勉强提着小羊走,但这是在树上,并不好发力,树皮有也不好抓,所以周辉憋红了脸,才颤抖着手臂,把这二样东西拉上来。

勉强拉到了一个高度后,他赶紧将这树皮缠绕在了身下这根足够粗壮的树杈上,缠绕了好几圈后确实就这样用手拉着也不会用上多大的力气后,才将树皮牢靠地绑在这树杈上。

还真是难拽上来……周辉伸手抹一下额头上泌出的一点汗水,庆幸地觉着这辛亏是一头小羊,再大一些的话他都不知自己有没有那个力气拉上来,或许还要想办法把猎物解刨,才能用。

固定好小羊后,把猎枪的树皮也固定好,周辉才一下跳下树木,双脚接触到地面,震的双脚发麻。

绕到树木前端,看着绑在树皮上,荡在树干上的小羊,周辉觉着用这等美味食材做诱饵那未免太可惜了些,他自己在岛屿上都还没吃过一次羊……

其实他心目中诱饵最好的选择是兔子,兔子不仅体积小,被吃了也不觉着可惜,而且易移动,不怎么耗费体力。

“一只羊,还用上了一颗子弹,便宜你们了……”

说的是便宜的话语,周辉的脸上却没有丝毫的笑容,只是嘟囔着,他收起表情,抬起砍刀,一刀砍在了被挂在树木上的小羊尸体上!

只有流出大量的鲜血,才能将鼻子很灵,血腥气味很远的都可以闻到的野兽吸引来!

一刀一刀砍下,小羊的尸体随着劈砍在树杆上摇摆,洁白中掺着点焦黄的毛发被大量的血液染红,只是片刻间,羊便成了一只血红颜色的羊。

这就是他吸引来狼群的方法,想要偶遇或寻找狼群的方法要不时间太长,要不太过危险,都不是什么好方法,但野狼们会饿肚子,会捉不到食物,更重要的是它们鼻子很灵,在这狼群经常来过的地方弄出大量的血腥味,周辉相信它们会因此而被吸引来的!

呼啦一声,砍断了尸体脖子的肉,瞬时间,一股股温热的鲜血喷溅飞速流淌而出,流到了地面上,将地面染的无比血红。

周辉有意识地提前躲开这些血液,避免大量血腥味粘到自己身上。

几分钟的时间,他就将一只白颜色的羊变得无比血红。

闻着刺鼻的血腥味,周辉觉着差不多了,警惕地环顾周围一圈,飞快将枪口与羊尸体上最接近血红地面的一块血肉绑在一起,又将枪身与羊尸体死死绑在一起。

一切准备就绪,周辉这才带着血红的铁锈刀重新爬到树上,手中握着绑住猎枪扳机细长麻绳的另一端,观察着这片树林。

因为即便是这么些量的血液和血腥味要将狼群吸引来,也需要时间,甚至大半天的时日,所以他很有耐心地靠在树木上,等待它们。

现在的时间是上午过了一半,而他可以一直等待,需要的话,他可以在树上待大半天,等到下午黄昏时,计划实在执行不了才会放弃。

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计划也算是冒险,需要冒险被狼群围攻,需要冒险像那时一样,被堵在树木上,不吃不喝,一直等待有一方先撑不下去。

不同的是,这一次可能围在树下的灰狼数量是,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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