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 187.为躲避小混混嫁了个大混混(1 / 2)
陶洁对痞子和混混,是深恶痛绝的。
她六岁半上小学,小学五年,初中四年,初中毕业还不满十六岁。技校两年毕业,入厂进唐城量具,也不满十八岁。
原本技校毕业,她还想着再进一步,修个大专学历,可正赶上唐城地区的大下岗时代。
父母所在的工厂都效益不好,能勉强不下岗已经不错了,收入少的可怜,下面还有个正上学的弟弟。
陶洁懂事,毕业以后就没再进修,直接去了唐城量具,自己挣钱养活自己。
和高崎在一起那一年,她不满二十二周岁,却是个有了五年工龄的老工人了。
工作以后,她平时省吃俭用,省出来的钱,就都交给了父母。
所以,当她和高崎结婚的时候,父母不同意,一分钱不给她,她很伤心。
为了父母那个家,她竭尽全力。自己要成家了,父母却这样对待她!
她和父母赌气,你们不管我,我一样可以过得不比别人差!
拼命攒钱买楼,就是为了争这口气,要让她父母看看,她选择高崎,一点也没有错。
这是上一世的事情了。好在这一世,高崎让她轻松就实现了这个愿望。
技校那两年,她只有十四五岁,处于懵懵懂懂的少女时代。
女孩子懂事早一些,周边十四五的男孩子,懂事的就更少了。
可那个时代,武侠片盛行。不仅是武侠片,更有港岛那些混社会的枪战和警匪片。
这些片子,整整祸害了陶洁这一代人。
好多男同学崇拜那些警匪和枪战武侠片里的英雄大哥,屁事不懂,还整天叫嚷着打打杀杀,把当痞子混社会当成榜样。
技校的管理松懈,上午上课,下午实习。这就给了这些小屁孩四处逞英雄的充分自由。
他们打架成风,从自己学校打到其他学校,甚至打到社会上去。
学校里几乎每天都有打群架的,吓得陶洁这些老实的女孩子们,下课都不敢出校门。
小屁孩们虽然还不懂人事,可港岛片里,大哥都得有“马子”的,他们也得找“马子”。
好多漂亮女孩,就成了这帮最能淘的,小屁孩们的“马子”,且洋洋自得,不知羞耻。
那时候,薛雪就是其中一个。
陶洁比薛雪要漂亮好多,自然就会成为学校里那些小屁孩们追逐的主要目标。
穷人家的孩子懂事早。陶洁爱好文艺,喜爱的是琼瑶小说里的干净文气男孩儿,可干净文气的男孩儿保护不了她。
技校第一年,她让那些小屁孩们追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不知受了多少罪,吃了多少苦。
她从内心里讨厌这些小痞子,死都不肯和这些人妥协。
最终,陶洁自己找到了保护自己的办法。
她不洗脸,更不用任何化妆品。别的女孩打扮成花蝴蝶的时候,她则把自己打扮成了老太婆。
头上梳的是已经没有人梳的两条大辫子,穿最宽松,最土气的衣服,把自己日渐成熟的身材,给破坏地毫无美感。
冬天穿女孩子们都不肯穿的棉袄棉裤,别人偷偷穿高跟鞋臭美的时候,她穿的是又笨又丑的乌拉草棉鞋。
青春期本来就容易生痘痘,她不洗脸,脸上很快就长满了痘痘。
别人为长一颗痘痘愁的茶饭不思,她脸上满了痘痘,心里反而高兴,这下丑了,没有麻烦了。
她心里不是没有美好的追求,不是没有理想的白马王子,谁的青春期不做梦呢?
可这个技校里的男孩子,她还真没有看上眼的。
兴许,是越漂亮的女孩子,眼光越高吧?
如果那时候高崎就站在她面前,就算他可以保护她,她都不会选择高崎。
那时候的陶洁,还没有降低心里白马王子的标准。她的白马王子,除了可以保护她,还要像琼瑶小说里的男主那样,英俊帅气而文艺,知道关爱她,懂得她。
降低标准,是入厂以后的事情了。
技校第二年,她认识了薛雪。薛雪的男朋友,当然不是以后结婚的这个丁慎刚,是学校里几个称王称霸的小痞子之一。
和薛雪成为好朋友,是因为薛雪的男朋友可以在薛雪的请求之下,保护她,让她安心学习,不再受小痞子们的骚扰。
即便如此,她依旧是那副土气的不能再土气的打扮,加上满脸的痘痘,也没有多少男同学,记得她曾经是学校里最漂亮的女孩了。
入厂以后的陶洁,延续了在技校时候的习惯,一身宽大的工作服把少女的体型遮盖起来,再戴上工作帽和防爆眼睛,给人一种十分邋遢的感觉。
又有谁知道,陶洁是最爱干净的,宿舍里的床铺,都是干净整洁,连一个褶皱都不允许有的。
她的心里,在等待着她的白马王子,一个可以保护她的白马王子。
到那时候,她就可以把自己的美,在白马王子面前,尽情地展露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