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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7章 大乱(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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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辉说道:“朝廷这次进行土地改革,从此以后,不在按照人头收税,改为按照实际土地数量收税,土地少的少交,土地多的则是多交。”

李勋看了刘光辉一眼,这样一来,对于大地主大家族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赵询的这次土地改革,可以看做是一次财富倒流,对天下财富的分配,重新进行洗牌,从那些掌握巨量土地的豪门大族手中,获取巨量钱粮,弥补朝廷的财政困难。

这样做的好处,减轻了普通百姓的沉重负担,同时也减轻了双方的阶级矛盾,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赵询的这种变革,把朝廷和百姓的矛盾,转移到了门阀世家的身上。

而且从根本上,以新的税收制度,代替了均田制以及租庸调制,土地兼并的严重性,既然控制不了,那就不控制,赵询显然彻底摒弃了曾经的老路,以全新的思想与理念,去走一条全新的道路。

均田制度及其伴行的租税制的失败,不仅说明流通经济相当发达的今天,不可能再把土地与百姓束缚定着起来,还说明长期因缘积累所逐渐形成的门阀及其有关的政治势力,再不会允许他们把已经领有或将要取得的土地所有权力,交到中央朝廷统制支配,任何土地兼并的措施与政策,必然遭到这一政治阶层的全力抵制。

所以,为了适应这两种客观情势,综合以前以及现在的局面,赵询听取了好的建议,并且最终下定决心,不在垄断土地分配权,以长期控有赋税源泉,而在承认既成土地所有关系,以改进赋税收入,也就是从土地的根源上去统计收税,而不再是把人和土地捆绑在一起。

财政改革的力度很大,也很繁琐,刘光辉只是说了一部分。

边远地区,比如岭南、山南这些地方,土地税赋的收取,粮食的交付,转换为等价的白银、铜钱,这样可以大大减少路途、押送的损耗与风险,去年,岭南全道粮食税收大约两百万旦,但是一路的损耗,运到丰京的时候,已经不足一百六十万旦,这种损耗太大了。

财政改革的内容,其实主要就四点。

第一,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

换言之就是朝廷要用多少钱,就向百姓征收多少。

具体实施时是参照前几年财政支出。

先制定税收总额,再将这一税收额分配到各地,各地按税收配额制定税率。

第二,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取消主籍客籍之分,从法律上承认客户的地位。

由于税率并非由中央朝廷统一规定,而是由地方根据税收配额制订,造成往往人口越稠密的地区,人均税率就越低。在主客籍不分的情况下,其他地方的百姓纷纷迁入这一低税率地区,这种迁徙又反过来进一步增加了各地人口密度的差异和税率差异,形成恶性循环。

第三,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按照资产多少决定纳税额,取消原来按人头固定征收造成的不公平。

对于民户以及地主、豪门的资产状况严格掌握,常年核对,每三年进行一次重新核准,然后按照实际土地数量交税。

第四,秋夏两征之,原有的租庸调三个项目都并入两税,地方官府遵照朝廷统一标准,进行征税,不得自己进行调整与增加,取消所有两税之外的一切税赋,也就是把地方财政大权,全部收归中央朝廷,地方官府只是起到一个代为征收的作用,中央朝廷对全国所有税赋进行统一筹划,额定之外的税收数量,地方官府的这个权利,被直接剥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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