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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互相恶心,谁也不上套(1)(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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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平常足足五六百两的巨款,顺子是铁定说不出一个‘只’字,奈何这几天七姐前前后后塞了他一万多两银子。

虽说这钱,来的快去的更快,但光这也足够让顺子看着大把大把的银票逐渐麻木了,甚至有点视金钱如粪土的意思,这不,这会儿五百里银子也就只能混个“只”字了。

顾七点点头,顺子那里还有五六百两,自己手里还有一千两左右。

还真是花钱如流水的日子的呀。一两千两的银子,放在何松镇上,如果只是吃吃喝喝,吃几年都吃不完,可偏偏麓山郡什么都便宜,就这吃吃喝喝太费银子,扣除掉简单修缮宅子的费用,要等周璃带车马和口粮过来,至少还得大半个月,就这大半个月里,光他们这帮人吃吃,就得给行脚帮送去不少银子。银子顾七舍得花,可惜送给行脚帮还真舍不得。

看来得提前想想办法,再从其他地方搞点粮来。

***

一连咸鱼了两日,顾七也没有想到除了打劫行脚帮,还有什么其他能在麓山郡找到米粮的法子。

当然打劫行脚帮势必是不行的。毕竟她是个正经的生意人。虽然平日里也挺喜欢干一些有偿的行侠仗义替天行道的好事。

但真要一言不合就黑吃黑什么的,还真不是顾七的风格。

不过这一点也是顾七至今有些想不明白的地方。

驻留在麓山郡的这波弘文堂的人,比顾七之前预期的要沉的住气的多。

从进入麓山郡开始,顾七就没想过低调。一是没有必要,一旦镖局的事项运作起来。到时候即便是想要低调也低调不了。二则也是干脆给原本就驻留在麓山郡的当地势力提个醒。

人在江湖混,井水不犯河水是一种形式方式。但这种方式往往更适合独来独往的独行侠或者江湖客,其实并不是他们这种需要长期在一个地界驻留,且身后还有一大帮的兄弟要混饭吃的镖局。

在大康朝,镖局虽说是走了官书的正经行当。属于安保业和物流业相结合的产业。可同时镖局又因为需要常年走南创闯北和大量的流匪江湖帮派打交道。且自身又带着一帮会手脚工夫的兄弟。其实本质上与寻常的江湖小势力也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

白道有白道的混发,绿林自然也有绿林的规矩。自己既然带了人手到了别人的地盘,若是一味的藏着掖着,时日一长,反倒会让人觉得自己这行人是别有用心。倒不如从一开始就坦坦荡荡。

解决的办法也简单餐,要么郑重其事的带好足够有诚意的礼物亲自去拜码头,要不然就干脆将行事摊在明面上,嚣张一些也无妨。

在道上混,又是踩到同一个地界,会有摩擦是很合理的事情。同时,摩擦的也是一个相互试探对方实力和行事方式的过程,所谓知己知彼也并非只是为了百战百胜。很多的是通过认定双方的势力,在各自顺势不大的情况下,以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划分对各自有力的利益和地盘,从而达到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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