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巧相遇蓝玉觅得明主 颁大诰婉妍被塑妖魔(1 / 2)
从三春居出来后,女子恭敬地抱拳向婉妍自报家门:“小女子蓝玉,本是天璇殿下普陀支派的俗家弟子,在寺院修习多年。近日闻家中老父病重,便还俗回家料理。奈何我多年隐于山野并无积蓄,家父去世后无所殓葬,只得四处奔走筹措。
前几日那淳于涟也不知从何找到我,说愿意借我这笔银子。我以为碰到了好心人,便千恩万谢接受了,埋葬了家父。想着一定要尽快还钱给这位好心人。不想此人竟是泼皮无赖,不仅不接受我还银子,还无论如何都要我以身相许,为他做妾。我想要报官,奈何衙门里那群祸害都是淳于家欺软怕硬的走狗,不让我报官。今日淳于涟抓我来,要我……服侍他,我不愿意他就给我下软筋散。小女子正在走投无路、心如死灰之时,幸得大人您出手相救。若非如此,小女子我今日就……”
眼见着蓝玉眼中含泪,凄苦之色令人心疼,婉妍忙打断了她的话。
“举手之劳而已,蓝玉姑娘你不必挂怀。对这种丧尽天良、禽兽不如的家伙,人人得而诛之嘛。”
蓝玉擦了擦眼泪,抬眼问道:“瞧大人年纪并不大,身手如此矫健,又生得这般姿色,想必是刑部的宣大人吧。”
“正是。”婉妍大大方方承认,心中却是微微一惊,没想到这女子还这么关心官场啊。
方才婉妍搀扶蓝玉时,便暗暗查探,发现她内功相当了得。素来听闻普陀支派对弟子管教甚严,想必她功夫差不了。再看蓝玉长相,秀气中充满英气,讲起话来落落大方,行事为人皆豪爽正直,正是婉妍喜欢的个性。
让这等人物留在市井中为了生计奔波,简直是暴殄天物。况且今日自己那般折辱淳于涟,淳于涟虽不敢奈何自己,但日后肯定会迁怒于蓝玉,拿她出气,那到时反而是害了她。
不如将她带在身边,既可以保护到她,也给自己添了一位得力助手。
婉妍这么想着,不带拐弯抹角地向蓝玉抛出邀请。
“蓝玉姑娘既然也知道我是谁,那我便不再赘言介绍了。婉妍虽不才,但也决心为朝廷和国家鞠躬尽瘁,为了百姓福祉肝脑涂地,效力终身。不知蓝玉姑娘可有心与我一道为朝廷效力?荣华富贵婉妍不敢给姑娘保证,但日后只要有我宣婉妍一口饭,就绝对少不了蓝玉姑娘的。”
一旁的蘅笠听得直皱眉头。这小家伙从哪学来这番江湖侠士的慷慨陈词?
蓝玉一秒不曾犹豫,立刻躬身抱拳行礼:“今日得小宣大人相救,蓝玉已是感恩不尽。能得大人垂怜,蓝玉更是感怀在心。日后蓝玉必誓死追随小宣大人,随大人出生入死。”
蓝玉何等聪明,她知道婉妍是看自己虽武功傍身,但终究势单利薄,担心自己日后再次落入淳于涟之手,才想要将自己收入麾下,心中已是感激不尽。况且对这位天赋异禀、名满京都的小宣大人,她早有耳闻,心里赞服不已,早就想一睹其真容。如今能伴其左右,自然非常喜欢。
身边许久未开口的蘅笠突然冷哼一声,给这对侠肝义胆的主仆泼凉水道:“她就是个小小的都官侍郎,哪有什么出生入死的机会。”
婉妍拿胳膊肘戳了戳蘅笠,不客气地回嘴:“天天伴在蘅大人身边与出生入死有何区别?”
说着便给蓝玉介绍道:“这位呢,是锦衣卫佥事蘅笠蘅大人,是我的上司。”
蓝玉抱拳给蘅笠行礼:“见过蘅大人。”
蘅笠微微颔首还礼,一如常态的客气中拒人千里。
婉妍直接带着蓝玉去了刑部,给刑部尚书报备后,任蓝玉为都官司司书。
从此,蓝玉便成为了追随婉妍终生的近身侍卫。由于年纪长于婉妍,也照顾婉妍的衣食起居,成为婉妍生命中和亲姐姐宣婉姝一般的存在。
都官侍郎宣婉妍的日常工作还是非常忙碌的,除去每天耗在刑部处理一堆公文外,还要隔三差五跑诏狱去提审犯人。
蘅笠是一点也不吝啬于使用婉妍这个无偿壮劳力,一周起码把她叫来三四回。于是不出一个月,婉妍提审的犯人已经超过二十人。
而这二十余次提审,婉妍逢审问必有所得,还未有一次失败的例子。
要知道诏狱可是天下第一狱,等级远远高于刑部大牢与京都官牢。可不是偷个鸡摸个狗的小贼就能进来的。这里面要么是达官显贵之流,要么是穷凶极恶之徒。能把这些人的嘴一一撬开,而且从无败绩,婉妍还是这几十年来第一人,连皇上都曾在朝堂之上点名夸奖婉妍能力出众。
褒奖之余,眼光独到的皇上立刻从中发现了绝佳的教育民众的机会,迅速组织礼部编印了一本《大诰》,收录了所有蘅笠和婉妍办的光辉案件,把抓捕过程和审讯过程写的很是详细(其中也不乏添油加醋之嫌)。这样既可以增强百姓对官府办案能力的信心,也大大减少了百姓做不法之事的胆量。
这本书一经编成,立刻被大量投入民间广泛散发。京都上至百官、下至百姓,可以说人手一本,成了真正的大众读物,大大丰富了百姓的业余文化生活。
这下蘅笠和婉妍彻底在京都出了名,光辉(而恐怖)的形象深入人心,成为京都人茶余饭后的讨论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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