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十三岁,明劲大成(1 / 2)
三年前。
在所有人不解中。
洪震南公开宣告:“油麻地里有三样生意不能做:鸡档、字花档(即赌档)、粉档,出现一家我平一家。”
这条宣告一出,顿时惹得一些想在油麻地吃饭的社团大为不满。
他们纷纷臭骂洪震南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草,这姓洪的,吃饱了撑的!管东管西的……”
“……呵呵,他以为他是谁??”
“就是,洪震南他算老几啊!!……”
“这家伙脑子抽了吧……”
“哪儿冒出来的瘪三呀?……”
反正就是各种不要钱的污言秽语往外冒。
相比于做正经生意,这些捞偏门的来钱太快了!
特别是赚过快钱的人,就很难定下心去干那些所谓的稳定的工作了。
你一个月两百元薪水,一年也就两千多一点;可这只是人家捞偏门的两三天的利润罢了!
面对这种落差,不是所有人都能抵住诱惑,思考其中风险的。
有些年轻人经不起诱惑就干了这个,然后做熟人的生意。
像是做“粉档”的,这东西洪震南知道,一旦沾上,那就是半只脚他进了鬼门关,迟早搞得是家破人亡的下场。
洪震南他们本不想管这种事,因为他们虽然不是捞偏门的,但也算是江湖人。
江湖上,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
是要惹众怒的。
但是洪康对此极为厌恶。
前世的新闻里说了多少这种悲惨事儿,但那会儿他没有能力,只能和其他人一样,在网络上宣扬自己的情绪,奋力指责。
充其量就是个愤青。
但现在不一样。
所以,当时已经十三岁的洪康站了出来。
四年的武术锻炼和好吃好喝的养着,十三岁的洪康身高已经和洪震南差不多了。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我们【春秋商会】既然在这片地方讨生活了,那就有义务让他们过的更好一点。”
“咱们不能干这种让人戳脊梁骨的事情!!”
“爹,你要是不管,我就带人上了。”
洪震南好笑道:“你带人?你能带什么人?别人会听你的吗……”
话没说完,洪康一伸手,筋骨一动,手一探一缩。
“啪!”
空气中一声轻微的暴鸣。
很轻,几乎听不到,但的确空气发出了爆鸣声。
“这是……!!”
罗子韬震惊的站了起来,眼睛瞪得大大的。
“洪大哥,阿康这是……明劲大成?!!”
“筋骨齐鸣,发力清脆,这的确就是明劲大成了!!”郑子轩绕着洪康转了一圈,嘴里赞道,“了不起,了不起!阿康的资质真的惊人!”
然后自嘲一笑:“想当初我练到这个境地,已经二十五岁啦!比不了,比不了啊。”
洪震南听到两位好友夸奖自儿子,心中高兴,但面上故作平静。
“你们两个啊,就别夸他啦!再夸他尾巴就要翘到天上去了。你们看他现在都敢说带人找事了。”洪震南说道,“而且他虽然火候达到了,但是筋骨力量太弱,真要打起来,也就是花架子罢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