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调选文官(2 / 2)
等到洪承畴亦领命而去,高桂英不由担心的走上来,柔声问道:“爹爹,你的脚怎么样了,可还无恙?”
“你看这像无恙的样子吗?”张顺苦笑一声,抬脚让她看了看自己脚上早已经被磨烂的靴子。
这双靴子是李三娘亲手所制,前后一共耗费了半个月功夫。
底儿是千层底儿,面儿是棉布面儿,穿上非常合脚舒服。
张顺刚得到这双靴子的时候,也没少穿着到其他婆娘那里嘚瑟,顺带吃了不少白眼。.
结果不曾想李三娘辛辛苦苦半个月,张顺只用了十来天的功夫就给她穿烂了,实在是让人忍俊不禁。
如今若是被其他婆娘看到他这双靴子的下场,恐怕牙都会笑掉吧?
高桂英连忙一边扶着他坐到一个树墩上歇息,一边忍不住惋惜道:“哎呀,这布靴就是不经穿,不如皮靴耐用!”
张顺怀疑她在内涵李三娘,但是没有证据。
毕竟高桂英出身边地,也经常穿牧民样式的皮靴,偶然想起来对比一下两种靴子的优劣也是有可能的。
不多时,士卒将烧好的热水端了上来。高桂英就蹲下来,帮张顺脱那靴子。
“哦,好臭!”高桂英刚刚脱了下来,就不由一手扇着风,一手把靴子扔在了一边。
一口气走了七十里,能不臭吗?
说实话,张顺前后两辈子加在一起,也没有过一口气走七十里路的壮举,想起来还颇有几分自豪。
一边笑着摇了摇头,张顺一边褪去了袜子,把脚往水里一放。
顿时他的脸色精彩了起来,原来他这一路走来,不知不觉之间脚掌已经磨破了好几处。
这一沾水疼了,他才发觉脚上的伤口。
这时候高桂英也蹲过来,就要伺候他洗脚。
“我自己来就行,你也去烫一烫吧!”张顺虽然身居高位,为人又懒,还是有点不习惯这种被人伺候的方式。
“爹爹说什么胡话?我一个妇道人家,洗什么脚啊?”高桂英白了他一眼,抓起他脚掌,给他搓揉起来。
你还别说,走了一天的路,被她这么一按摩,还挺舒服。
“你去找个偏僻点的地方洗吧!”张顺摇了摇头,也不为己甚。
高桂英当然不是不洗脚的女人,只是依照这个时代的习俗,脚对女人来说是一个很隐私的部位,不能让丈夫之外的男人看到。
张顺虽然不明白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破规矩,但是也尊重高桂英的习惯。
高桂英笑了笑没吱声,反正她骑了一路的马,没有走什么路,倒也无所谓。
“王锦衣可在?”张顺一边闭目养神,享受着高桂英的按摩,一边突然问道。
“传我号令,挑选一伍机灵之辈,快马加鞭返回洛阳城,命令吕维祺携嵩县徐全、张履旋、董笃行、李际期以及‘嶰谷三才’温廷枟、张师樊、师佐三人前来见我。”
张顺一口气说出八个人来,皆是颇有才干之辈。
看来他这一次所图甚大,不达目的誓不甘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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