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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星中之星(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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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民眼睛一亮,如果说一首《起风了》尚不足以证明庄卓源未来的前景一定辽阔的话,那么这一首歌真的完全打消了他的顾虑,这绝对是一个天才!自己完全有机会如同当年宪哥发掘周董一般,成为庄卓源的伯乐。

如果公司不同意签下庄卓源,自己就辞职,自立门户开公司来签下他!这是推动自己的事业更上一层楼绝佳的机会。

许峰也不再绕弯子直接道:“小庄,我们东方之星很有诚意想要邀请你加入我们公司,待遇方面,我们会尽量满足你的需求。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跟李总监一会就去跟公司洽谈,为你争取最好的条件,预计明天给你结果,可以吗?”

从许峰的态度可以感受到对方的诚意,庄卓源点点头便起身跟几个人握手。但是许峰紧接着便补充腔调:“合同的事,我跟李总会想办法,但是也希望你至少在明天晚上之前不要再接触其他公司,可以吗?”

“当然。这个我可以保证。”本身海鸥音乐的合约庄卓源也并不是特别满意,更重要的是,他能看得到许峰和李伟民眼中的坚定,心中判断,这件事情已经成了80%。

。。。。。。。

当东方之星这边展现出自己的诚意来,庄卓源的加盟也就是理所当然。一份意向性的合同,庄卓源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随后便交给公司的法务出带水印的正式合同,然后再签字盖章。完成了一系列的流程之后,庄卓源正式成为了东方之星旗下的歌手。

各种各样的条款很是复杂,毕竟是“卖身”给公司很多年,条款需要保障双方的权利,但是几个涉及到钱的核心条款上,许峰跟李伟民确确实实为庄卓源争取到了比较好的条件。

合同的时长为5+2,对比之前的4+2延长了一年,附加的2年触发条件与之前一致,如果东方之星5年内不能给庄卓源出4张专辑,那么双方的合作就会在12年终止。

庄卓源撰写的曲目,公司以每首20W的价格收购40%的版权,除了自己的专辑之外,庄卓源每年需要写3到5首的歌曲给公司,同样是20W的价格收购40%的版权。而在其他收入上,庄卓源可以获得自己专辑收入的7.5%,演唱会收入的12%。商演收入的25%,广告代言、活动出场费的30%。

资源供给上,公司给庄卓源首张专辑的制作费用也提升到了350W到400W。

华语乐坛不太景气,基本上,圈内除了最当红的那几位天王天后,小天王小天后,其他人的合约也就只能到这地步了。

看到庄卓源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李伟民心中也是放下了一块大石头:“很好,东方之星欢迎你,希望你在公司度过一段美好的时光!!!”

“我也要谢谢公司给我提供了这么优厚的待遇!时间会证明二位的选择不会错。”庄卓源自信满满的向两个领导表示了感谢。

“呵呵,那就以后创作出好的歌曲来证明自己吧。”李伟民笑着拍了拍庄卓源的肩膀,“说不定我以后音乐总监的位子都是你的。”

“您可别埋汰我了~,这真的过了。”庄卓源连忙谦虚道,“作品的话,我会上心。我手里有一些歌,但出专辑这种事并不是好歌往里面堆就完事的,我需要统筹规划一下专辑的主题,再根据一个方向来进行创作和修改。”

这些理念,说起来大家都有,但是真正到了制作专辑的时候,更多的体现一个身不由己。一首好歌出来很不容易,即便是跟专辑的主题不对头,谁有舍得放弃呢?有这种底气的,或许只有周董,陶吉吉,曾经的杜明翰,现如今的庄卓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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