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二百三十四章某家洪承畴(1 / 2)

加入书签

洪承畴!

听到这个名字李朝生的双眼微微眯缝起来,他竟然现在就来到了陕西!

洪承畴一个读明末历史绕不过的人,曾经的大明三边总督,蓟辽总督,大明王朝的肱骨之臣。

一个曾经镇压农民起义军很难抬起头来,一个杀的农民起义军大败而归的将军。

一个背叛大明王朝,一个背叛汉人,投降满清的走狗,汉奸。

李朝生想着看着那兵道:“原来是洪承畴洪大人麾下,既然如此,交钱。”

李朝生说了一句,便不在跟这些士兵因为三瓜俩枣而争辩,而是思索洪承畴,这个洪承畴不管他未来会不会叛变,但是其人绝对是个干练之人,不可小觑啊。

想着李朝生一行人继续前行,这时谷子凑上来到:“东家,这个洪承畴很厉害?”

李朝生听了这话看了谷子一眼道:“你怎么知道?”

“因为东家你自从听了这个名字就有些魂不守舍。”

李朝生闻言一愣道:“是吗?呵呵,确实这个洪承畴很厉害,不过厉害归厉害,要是跟咱们做对手,也不能让他好受。”

李朝生说着,又恢复了心情,这人岂能被一个人名吓到,不就是洪承畴吗?要是为敌,还真的想跟他试试手腕,当然了能不为敌最好,有句话说得好,与人为善,则可天下无敌。

又行了半天,快到西安了,离西安越近,人口也变得多起来,而跟密集的人口对应的就是城外那刚露头的葱绿庄稼,看着就是那么喜人。

穿过庄稼地,就是聚集的村落,过了村落见到了西安的城墙,好高大的城墙啊,跟这个城墙比起来清峪那个城墙只能算是农家院的土墙,在这种天下古城雄关面前根本没有一丝底气可言。

看的没出过蓝田的保安军眼睛都直了,石小磊这时歪着脑袋跟谷子道:“这城打下来需要多少人啊?”

谷子看了看道:“最少需要两万人。”

石小磊道:“我要是守将给我两千人,你两万人未必打的进来。”

谷子道:“你真赖皮,有了这种大城,你还想要两千守军,两千守军也行,只能给你三流卫所兵。”

“那跟农夫有什么区别,最起码一只耳麾下那种精兵才行。”

听了这话石小磊道:“那我的两万人必须是咱们保安军这样的精兵。”

两个人说着声音越来越大,李朝生脑袋上不由浮现出一缕黑线,这两个家伙思考问题能不能不这么土匪思维,看到城就想着攻城,你们看到这种大城的想法不应该感叹其雄伟壮丽吗?

“东家这人来人往的,别让他俩讨论了,这样不对,容易惹祸上身。”随行老土这时提醒李朝生。

李朝生点点头道:“是不对,我批评他们。”

“好,您快点。”老土点头,这两个亲卫太不懂事了,岂能光天化日讨论攻城的问题,还好东家明事理。

“嗯咳,我说你俩这城攻的不对啊,要是我一万人可攻城。”

“嗯?”

两个人这时一起看向李朝生,老土更是瞪大了眼睛,说好的劝说呢?

李朝生不管老土反应道:“怎么不信?这长安城其实一直有通往外界的密道。”

“密道?”

石小磊二人疑惑,这时李朝生指了指不远处的渭河道:“城内有污水道直通渭河,选会水健儿,以此进入城内,可杀敌人一个措手不及,不过敌人若是有脑子的人,只要派一些人堵着污水道,不让人上来,活活能把咱们憋死,所以此招要慎用。”

李朝生说着,听了这话石小磊与谷子齐齐点头,一脸敬佩。

一旁跟着的郭小胖开口道:“此招算是奇招,只是从污水道钻进去,浑身弄得臭烘烘有些不雅啊。”

听了这话石小磊道:“行军打仗以胜利为第一要务,别说沾点污秽之物,要是能拿下这座雄城,吃两口又算得了什么。”

听了这话谷子深以为然的点头,郭小胖这时竖起大拇指道:“牛逼,牛逼。”

几个人谈论,随行的老土早就吓得面如土色了,这几位爷也是胆大,在西安城外就研究怎么攻打城池,你们是比土匪都大胆啊。

老土想着看着前面一个队伍过了,连忙过来道:“东家,到咱们进城了。”

李朝生见状使了个眼色,众人顿时不出声了,大车这时被赶到了城门口,城门口这时都扑上了石板路,看着逼格就比蓝田县城那土路豪华的多。

城门口驻守的士兵一个个昂首挺胸,交了入城税,李朝生终于进入了这座古城。

西安城的布局很简单,四四方方,东南西北都很正,周围修建了很多的高大的钟鼓楼,跟着钟鼓楼走就没有迷路的可能。

进了城,李朝生询问老土:“老土咱们去哪啊?”

老土是个老茶商了,以前也经常来西安城贩茶,因此对西安城并不陌生,这时见李朝生问他,老土立刻爆出而来一个地方:“咱们去大差市。”

大差市原来是大唐万年县县城的横街,因为靠近关中最大的驿站京兆驿,聚集了很多的外地做买卖外族人,逐渐这里就成了最大草市,后来随着关中人的口音逐渐变化,大草市渐渐变成了大差市。

就类似与bj的大栅栏,辽宁大连的周水子,反正每个地方都有几个名字被叫差了的地方。

老土跟李朝生介绍了,大差市这里有很多外族人,咱们车上带的一些土货外族人比较感兴趣,在那里有很多收购的商铺,上哪里走一圈,货物基本就能卖光。

李朝生听了很同意,于是跟着老土往大差市走,这刚走了一半,突然听到前面想起了一声铜锣声。

李朝生好看热闹的性格就起来了,带着人饶了一个大圈过来看看,结果发现这里有处决人犯的。

李朝生对古代杀人也挺有兴趣的,于是坐在马上抱着肩膀看着。

这时就见远处有一个高台子,一个膀大腰圆的刽子手,怀抱着鬼头大刀站在那里,身上穿着**的红色衣衫,脑袋上系着红色的包头巾,一双大眼炯炯有神。

这时两个兵丁拖着一个魁梧的汉子上了高台,汉子这时腿都吓软了,拖着上高台,后面还流出一地的水迹,看样子是吓尿裤子。

汉子脖子后面插着一根竹竿,竹竿上挂着一张白纸,白纸上写了这个男人犯了什么事。

这时两声铜锣响,刽子手上前按住了囚犯,把囚犯脖子上的罪状拿出来丢在一旁。

与此同时,一个身穿暗红色袍子的中年人拿着文书喊道:“今日处决土匪韩八山一名,验明正身,斩!”

当~

三声铜锣响动,这时刽子手拿着大刀对着汉子的脑袋挥下,下一刻一个斗大的脑袋掉落下来,这时下面的人纷纷议论。

“这是第十二个了吧,这些年杀了不少土匪了,这年头土匪是越来越多了。”

“是啊,是啊,朝廷的手段越来越酷烈了,本来说好的秋后问斩,现在根本等不及了,抓到就杀,就是为了杀鸡儆猴啊。”

“我说这些都没用,大家伙都吃不饱肚子这才造反,要是能吃饱肚子谁造反啊,哎,真是的,朝廷无能,让百姓受苦。”

听了这话一群百姓窃窃私语,一个个很无奈,却无可奈何,只能过来看个热闹,毕竟这个不比看舞台上那些人叽叽喳喳唱大戏有趣的多吗?

看到土匪人头落地,石小磊忍不住缩了缩脖子,仿佛当头被上了一课一般,毕竟他以前是土匪,现在虽然是正规军,可是在朝廷眼里跟土匪也差不多吧,这时候看着砍头,难免有些后勃颈发凉。

看到这一幕谷子也感触颇多,心中下定决心,要是遇到官军围剿决不投降,杀一个够本,杀两个赚一个,绝对不能像今日这般,仿佛耍猴一般的被人看着砍头。

郭宝这时摸了摸自己的后勃颈,感觉自己出了一声冷汗,这时偷眼看李朝生,只见李朝生摸着下巴,不知道在思索着什么。

这时郭宝道:“东家,您这时吓到了?”

李朝生这时却说道:“不对劲啊。”

“什么不对劲?”

郭宝看着李朝生,李朝生这时说道:“我是说这杀头的过程不对劲啊,按照朝廷法度,杀头前不应该有一块肉跟一杯酒送行的吗?”

郭宝听了这话道:“按理来说是有的,不过东家这年头,富户人家都不一定吃上肉,犯人还哪有这些待遇,一切从简了,要是真的砍头就给一块肉,这灾民要是饿急眼了,说不定主动作死,然后为的就是那一块可以吃进嘴里的肉。”

听了这话李朝生一愣,紧跟着竟然缓缓点头,李朝生同意这个说法,他们真的能做出来。

死尸倒地,这时刽子手把死尸提到高台边,下面有木头,这时无头的尸体,血液沿着高台低落木头,就跟杀猪放血一样一样的。

这时还有一个长相凶恶的官差喊道:“都看清楚点,当土匪没有好下场,这脑袋长在自己脖子上才是自己的,没了就什么都没了,都给老子老实点。”

说完这官差也是凶猛,一脚把人头当皮球踢了出去,人头飞出,沿路的人赶紧躲闪,这个人头如无人之境一般落入了李朝生的脚下。

李朝生没有躲闪,而是静静的看着那颗没了血色没了生机的人头,而人头这时眼睛也没闭上,也在看着李朝生,二人四目相对,一个活着,一个死了。

这就是人命不如狗的年代吧,人类已经没了对生命最初的敬畏,把人头当皮球踢,这个放到现在早就炸锅了,这时所有人都司空见惯,没有人对此表示有异议。

“哎,公子,麻烦把人头丢过来。”

李朝生正在想着出神,那高台上的刽子手喊了一声,石小磊闻言准备下马去捡人头,李朝生却拦住了石小磊,自己把人头捡了起来,然后顺手一抛丢给了刽子手,刽子手见人头飞来,顺手一接,抛了抛,仿佛挑西瓜一般丢入了柳条筐中,紧跟着对李朝生抱了抱拳道:“多谢。”

李朝生面无表情,这个该死的年代,不能改变,就要尝试着先适应。

李朝生想着,这时第十三个土匪被押上了高台,土匪嘶嚎哭泣,却动摇不了铁石心肠的刽子手,不过李朝生已经没有心情再看了。

他想起了鲁迅先生那篇《药》,是啊,麻木的中国人为什么会喜欢看杀头呢?李朝生不知道为什么,不过他肯定是中国人,因为刚才听见锣声,也想过来看看热闹。

李朝生离开,紧跟着来到大差市,在老土的带领下把车上的货物全卖了个干净,紧跟着李朝生找了个大客栈,包了下来,一群人先住在这里。

刚到西安,先了解一下这里的风土人情,然后再想做什么买卖,李朝生想着下定决心,下午其他人客栈休息,他带着老土与警卫班的人出去看看这繁华的西安城。

中午,李朝生等人就出来了,作为一个有这丰富旅游经验的人,到了一个地方第一件事不是看名胜古迹,而是寻找地方美食,其次是好玩的地方。

所以首先呢,吃美食,李朝生从客栈出来,到了街上随处可见异族人,有蒙古人,也有乌斯藏人,乌斯藏人就是xz人,不过这时叫做乌斯藏人。

他们来西安是做买卖的,赶着自己的羊,还有马,换取自己需要的茶叶,盐巴,铁器,等生活物资。

李朝生在街上溜达了一圈,很快来到了一个人很多的卖羊肉汤的馆子,馆子里面生意很好,很多人在这里吃羊肉,喝羊汤,吃的是不亦乐乎。

对于人很多的馆子,李朝生还是很愿意去尝试一下的,其实说来也很怪,街上两家店,一家人员很火爆,一家却可以门可罗雀,这就是很神奇,而对于这种店,李朝生以前喜欢去人少的,不用排队,可是后来李朝生改了想法,要去人多的。

因为人多的店,他虽然不能说手艺百分百比人少的点好吃,可是最起码他能保证食材的新鲜,因为人多,东西卖得快,上新的快。

人少的点人流动慢,食材可能一周都没换。

李朝生一行人来到了羊肉汤店,看了一下幌子,上面写着杨老三羊汤馆。

“走,咱们就尝尝他们家的羊汤。”

李朝生说着带着几个人进了羊汤馆,然后就看见一个掌柜的迎了出来,笑呵呵的说道:“几位里面请,我们家的清汤羊肉最鲜美了,你可着这条街也找不到第二家。”

听了这话李朝生道:“那就尝尝吧。”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