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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此去贵阳知有望,使君心似烟火清(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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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马车里头的女子似乎察觉到窥视的眼光,撩起车帘,看了眼“高升店”,便低声道。

“小厉,走吧。”

赶车的小帽应了声,“啪”的抽了下,马鸣声响起来,车子缓缓启动了起来,远远地看上去倒是引人注目。

毕竟这年头能用得上马车的基本都是官宦人家,普通的商贾大户即使买得起也未必敢用。

车里头还有一位样貌颇为相似的妇人,缓缓开口道。

“瑶瑶,看什么呢?”

妇人见着自己的女儿方才又是皱眉,又是笑盎的模样,不禁好奇地询问一二。

“娘,我刚才想起好玩的事情来。”

仔细一瞧,这女子却和昔日在修文社学里头的那位慧能儿有几分相似。也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唉,你父亲忙于官事,今夜估计又是回不来了。”

叶母忽然叹了口气,眼瞅着自己的这个亭亭玉立的女儿,亦是家中唯一的女儿。

夫妻俩一向是疼爱有加的,奈何时光不留人,转眼间已经到了该出嫁的年纪。万般不舍亦是无可奈何。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也就是说双方若想结婚,男方必须达到十六岁,而女方必须达到十四岁,只有这样才能缔结婚姻。

但这也仅仅只是官方规定而已,大抵明白便可,《大明律》甚至还规定不能结娃娃亲,但此行者之大有人在,并不能完全杜绝,只能说是减少罢了。

“娘亲别太忧劳了,父亲只不过近些日子公务繁忙,马上就要院试了,贵州里头自然事情多,父亲也是焦头烂额。”

叶静姝笑了笑安慰母亲道,其实关于对于自己父亲,叶静姝是体谅明晓的。

小时候一有机会就会缠着父亲讲讲他工作的事情,甚至还会偶尔在父亲闲暇之余让父亲带着自己去办公的地方。

(明朝时候,贵州即是省份名称,亦是省会名称,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故以贵阳皆称,望见谅。)

“瑶瑶懂事了,果真是长大了,难怪你父亲前些日子说要为你寻一门好亲事,可有钟意的男子?”

叶母的最后一句话自然是随口一提,毕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也许会有人抬杠道,谁说古人不能不能自由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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