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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番外《扎职》二(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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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的阿霆,虽然在帮会里有一定地位,大家都叫他“霆哥”,但是无论外表还是言谈都还是一个大学生的样子。一笑就露出两排大白牙,大家却能信任他看场子。无论遇到谁,打招呼方式都是“哈喽哈喽哈喽”。在自己的酒吧里遇到了以前港大的同学,通过他们两年没见可以得知,现在是毕业两年后的事了。阿霆在同学的介绍下开始了帮生意人讨欠款的活计,并再一次遇到了米雪。通过米雪和阿霆老板王波的互动,应该不难猜出她是王波的女儿。而她的身份也让后来的一段插曲发生的非常不合理。

阿霆听说米雪被爱莲打,赶忙英雄救美。

首先,王老板不是第一次来这个酒吧,他之前就在这里谈生意,而且自从和阿霆合作后,也应该常来。爱莲不必说,这是公司的地盘,她也是常客。两个有头有脸的常客互不认识,互相找事,我只能说好吧编剧你要这样写也说得过去。

第二,王老板也不是规规矩矩的生意人,又和黑道打交道,谈生意就自己和女儿,不带一两个保镖?他的女儿被人打了,他不知道就算了,还没有人告诉他?

第三,这场戏在整个段落或者整个电影中没有任何的延展性。王波知道自己的女儿被打了,他居然毫无反应?好吧,你有可能说他不知道。他如果不知道,那就更证明了第一句话的论点。从后面的剧情和爱莲的反应也可以看出来,爱莲并没有把这场小风波放在心上,首先她已经教训过阿霆了,大家都是一个公司的,也还没到撕破脸的阶段,只要面子上过得去就行;其次,爱莲并不是小肚鸡肠的人,从她碰到米雪后先跟她道歉就可以看出来,所以一个小弟的这种行为并不会让她在心里记恨;最后,后面也有交代,爱莲和耀文年轻时也是这样认识的,所以出于感情,爱莲也不会从此就对阿霆怀恨在心。

可以说这场英雄救美的戏码,只是编剧为了给男女主角的感情更进一步故意设置的一个“巧合”,对整体的剧情走向没有起到任何推动作用。你可以用巧合来解释很多事情,但当一个情节点中所有的原因都只能用巧合来解释的话,那证明这个情节本身就有问题。这场戏甚至暴露了很多女主角性格的缺陷:刁蛮任性、自私、冲动等等。我是也不太明白编剧这样黑自己的女二号用意何在,有的时候我都不明白为什么阿霆这样的人会爱上米雪,只能说一见钟情的力量太伟大。

这个电影里有很多关于轮回的设置,从很多细节都可以看出来,阿霆和年轻时的耀文很像,耀文当年可能也是在最底层艰难生活的年轻人,他一直劝阿霆读书,不要加入帮会。他和爱莲的相遇就跟阿霆和米雪的相遇也一样。这些人生中的相似不断地重复发生,而帮会和帮会众人的命运也像一个循环。

我很喜欢爱莲和耀文的默契,爱莲一伸手,耀文就知道她要什么,完全不需要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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