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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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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了一个‘儿子’,从小开始就拉到一个工厂去打工赚钱。

本来进厂后,按照进厂的条件,之后无论被安排去干什么活,都和我们没有啥关系。

只是在我‘儿子’为工厂赚取到了利润后,我能够分到扣除吃喝拉撒睡等等运营成本后的净利润一半。

至于万一我‘儿子’被别家老板看中,想要高薪请过去,其中获利多少,这些也跟我没有任何关系。

其实这都无所谓,而且也早有心理准备,我把‘儿子’交给你,无论干什么,再苦再累,在其他地方赚了多少,我能够分到本分工资的一半,就心满意足了。

本来日子过的好好的,结果突然有天跟我说,我‘儿子’不是我‘儿子’,而是工厂给我的‘儿子’。

无论是不是我一点一滴的给‘带大’,‘儿子’已经不是我的了。

我不能对外说‘儿子’是我‘生’的,而是工厂给我的。

要是我说‘儿子’是我‘生’的,工厂就要说我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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