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命如野草的一批人(2 / 2)
再说,如今这样子,确实也不算举国大灾,没有到了颗粒无收的地步,更没有到十室九空,让人易子而食的地步。
县令这样说,大家也就忍了。
可是——
今年新皇竟然下令,提前派遣徭役归乡!
眼看着徭役就要到达阳瞿县了,阳瞿县又要被扒上一层皮,这样一来,阳瞿县的人,哪里还能忍?
自己都要活不下去了,还要跟外来的强盗抢粮食?
于是乎,阳瞿县中终于有一户最穷的民丁,一口气绑架了县令的儿子,逼着县令向上面汇报阳瞿的灾情。
县令被逼无奈,不得不向上汇报,回头就把户民丁下了大牢。
可是,上面也只是个如实说了阳瞿灾情情况,并没说徭役抢粮的事。
而阳瞿灾情,只是个可以自己扛过去的小灾而已,顶多饿死几个人,还能顶了天去?
这样的灾情,在大秦这样幅员辽阔的疆域中,并不算什么大事。
如今社会生产力低,一旦遇上什么问题,粮食都得减产,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了。
所以,并未引起上面的重视。
接着,徭役大军就来了。
徭役一来,就如同蚂蝗过境,一下就将阳瞿县给一扫而光。
在役上做工时,尚且还能勉强吃饱,回乡路上,哪里还有人管他能不能吃饱?
管理徭役的官员也是按常纲办事,只发些陈旧大麦面下去,饿不饿死全看天命。
大秦的赏罚制度在这时候体现了作用,参军的百姓,带了爵位,为赏,自然即使吃不好,也能吃饱,日子过得不错。
可是这些徭役百姓,都是无爵贱民,还有大量的罪人奴隶,为罚,吃饱?看命,不饿死你就算不错。
这并不会动摇大秦根基,因为只是些无爵贱民而已,即使造反,也没有任何造反基础,拿着武器的士兵一刀一个。
再说,徭役并非终身制,按照大秦法律,一人一生需给县中服徭役一年一月,给郡里服役共一年,国家服徭役共一年。
按照一个壮丁,20~50年的徭役期限计算,就是30+12+12的徭役月份,一个普通大秦百姓的服役期限,也54个月,也就是四年半。
就是说,普通百姓只要熬过四年半,这辈子就不用再受服役之苦,因此,忍忍也就过去了,不至于造反。
而罪犯奴隶,他们这辈子就是服役的命,只能等工程全部造好,皇帝心情好,一声令下,或许会给他们除去罪籍。
他们自身是最没有造反的能力的,甚至在大泽乡起义后,全世界都造反了,这一批罪犯还被章邯以除去罪籍忽悠着,组建了三十万大军,迎接陈胜的起义军队,屡战屡胜。
所以,这批人,是社会价值最低的一批人,是命如野草,死再多也没人在乎的一批人,是最不可能动摇国家,产生威胁的一批人。
相对来说,他们是社会的失败者,是最不值粮食的存在。
这样的一批徭役,和阳瞿县的一群羔羊,在连发天灾、今年最盛的年景里,就这样撞到了一起。
岌岌可危的仅剩存粮,要满足两批人的需求,最终,总得有一批人先饿死。
肯定会打斗,会摩擦,会流血,会死亡,会饿殍遍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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