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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案”审(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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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洛思考途中,不小心睡着了,再醒来时,身旁多了一个穿着褐衣的小卒。

“速起,该受审了。”

乐洛在小卒的带领下,穿过狭长的秦时遗留牢狱,来到了外面的正堂。

一道刷成白色的罘罳树在大门正前,将门内外阻断,使内外不通。

罘罳上面用汉隶书写了几行字:大体是劝解犯人老实交代,劝诫行人毋要触犯法律之类的劝诫之语。

乐洛继续往里走,趋步到达正堂靠近罘罳的位置。

此刻,在西市偷窃玉佩的三个人:瘦猴脸、虬髯大汉、垂髫少年在吏卒看守下,并列站成一排。

堂上,穿着黑色皂衣的墨脸男子跪坐在一张黑色案几之后,正翻阅不久之前询问之内容。

褐衣小卒拱手高呼:“县尉,乐洛已带到。”

墨脸男子抬起头,挥挥手,示意闲杂人等退到一旁,接着便是一个咳嗽,清了清嗓子,例行程序询问:

“尔等可知证不言情后果?”

乐洛与三人忙道已经知道。

“既然知晓,那就开始吧!”墨脸男子正襟危坐,“要尔等知晓,本官名‘惊’,乃观津县尉。审讯之时对本官的所有不满,可暂时记下,于‘乞鞫’时申告,切记讯狱之时勿要喧哗。”

惊交代完一切,按照告官的顺序,让乐洛率先陈述自己的基本资料。此举不仅是为了复核,更是为了让‘被告’大体了解‘原告’的身份。

“上吏,我名乐洛,乐乡平安里人士。昨日吾携束脩在郡学拜师成功,返家途中偶遇贵人,得玉佩一枚。今日携玉佩至观津西市买竹简时,被此人偷窃。”

乐洛指着瘦猴脸道:

“此人被抓到后,欲对我拳脚相向,幸好我平日里练过一番拳脚,将之打倒在地。然而,不曾想其还有二位兄弟,此二人突然暴起,欲置我于死地,不得已,我只好反抗,在闹市斗殴,然后……”

“胡说!明明是汝垂涎我兄长玉佩,故意打人!”虬髯大汉脸色燥红,不等乐洛陈述完便大声骂道。

“讯狱喧哗,当笞!”在一旁侍候的一名佐史怒喝。

不待虬髯大汉反应过来,四个狱吏就围了上来,把他按倒在地。

不顾大汉的求饶声,佐吏取过一条竹子制成的刑具,对着屁股狠狠地抽打十下。

打屁股,汉吏是专业的!

因为废除了肉刑,大多数刑法都以笞刑代替,汉吏们在研究笞术上可是下足了功夫。

根据汉景帝时期修改的《箠令》,打屁股用的刑具:长五尺,手执的部分为一寸,用来笞打的末梢部分长为半寸,竹节要削平。

这还不算完,打人的方式也相当讲究。

行刑打人的时候只准打臀部,而且中间不许换人,要打完一个罪犯才允许换人。

佐吏从业多年,自然知道如何行刑才能让罪犯产生忏悔之意。

因而,尽管只笞十下,虬髯大汉依旧痛的龇牙咧嘴,灵魂升华了十次。

见二弟痛苦难耐,瘦猴脸痛惜闭上眼睛,默默数着次数。

挨了打还拿不到玉佩,这罪可就白受了!

打完。

惊脸色不改,淡定的主持审讯,让被告陈述身份。

瘦猴脸睁开布满血丝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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