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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证据邮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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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期有没有发生影响夫妻感情的事情?

答:没,没有。

问:您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但是希望您能配合我们工作,可以吗?

答:(沉默)

2.问:29号下午6点你在哪里?

答:北岸酒店(距案发地5分钟车程),工作应酬。

问:一直都在吗?

答:嗯,下午五点四十左右到的酒店,然后一直待到第二天。

问:为什么没有回家?

答:喝得很醉,就在酒店睡下了。

问:有人可以证明吗?

答:我的助理可以证明,酒店监控也可以的吧。

3.问:你觉得你的妻子是自杀吗?

答:不可能!额,我,我的意思是她的性格我很了解,不会做这种傻事,不会的。

问:你妻子与什么人有过过节吗?

答:没,没有。她平时专注在创作上,很少出门,而且性格很随和,不会得罪人的,不会的。

问:那你们家附近有没有什么可疑分子走动或者有可疑事件发生呢?

答:可疑事件……可疑事件,有,有有有,有可疑事件!有!

问:先别激动,慢慢跟我们说。

答:就,就是一个月前,我们家遭过贼,玄关的门、卧室的门、还有我妻子工作时的房间门都被撬坏了,还翻乱了好几个房间的东西。对对对,肯定是那个小偷干的,一定是他,就是他。

问:别激动别激动,请给我们详细说一下当天发生的事。

答:好,好的,就是一个月前,我和妻子,额,闹了点小别扭,只是夫妻之间的小打小闹那种,然后为了哄好她,我让她和刘小姐一起去旅游散心。我的话,因为工作上的原因,也要离开家三天。之后回来就发现家里遭贼了,很多东西都被翻得乱七八糟的。

问:报警了吗?

答:没……没有。

问:为什么不报警?

答:因……因为虽然家里被翻乱了,但是没有什么贵重东西丢失,所以就没有报警。第二天我就找了安装公司重新装修了房间门窗。

4.问:刚刚我们向你助理以及酒店管理人员证实了一下,发现你在下午5点55到6点23之间曾离开过应酬酒席,当时你去了哪里呢?

答:停车场。

问:去停车场干嘛?

答:去车上拿文件。

问:这种事情为什么不让助理去做,况且那天还是个雨天?

答:因,因为是个很重要的文件,所以我才自己……

问:拿个文件半个多小时?

答:主要是找车子花了很长时间,因为当时停车场车子很多而且很乱,加上是助理开车载的我,所以才一时半会没找到。

问:你自己的车子呢?

答:停在家门口的停车位。

问:那有人可以证明你一直在停车场吗?

答:警官,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你们在怀疑是我杀了自己的妻子吗?凶手不是我,真不是我,是那个小偷,凶手一定是那个小偷!

问:冷静冷静冷静,我们只是按流程做笔录,请你务必配合。我再问一遍,在5点55到6点23这段时间内,有没有人可以证明你一直在停车场?

答:没……没有。

——

监控录像调查结果:

29号下午五时三十二分,应酬的公司人员走进酒店并进入酒店二楼5号包厢;五时四十六分,袁安与助理进入酒店,而后也进入了该包厢;五时五十分,袁安走出包厢,步伐匆快,并在五十五分,走出酒店。六时二十三分,袁安返回酒店,手中拿着一个黑色公文包,步伐匆快,而后回到包厢;八时二十六分,助理搀扶袁安走出包厢,袁安明显处于醉酒状态;三十分应酬公司人员离开;三十四分,助理与袁安进入酒店六楼602房间;八时五十分,助理离开。停车场周围并无监控设施。

鉴识结果简录(附图):

死者身着红色长袖打底衫、阔腿休闲运动裤(裤口袋里有着房间的钥匙,银色钥匙圈)、白色针扣复古皮带,配戴隐形眼镜、女式石英手表,没有穿鞋。死因是压迫造成的机械性窒息。尸体没有明显反抗迹象,也未检测出迷药残留,推测死亡时间在,29号18时到18时30分之间。案发现场相对整洁,没有发生过搏斗的迹象,房间内未采集到可疑的指纹,符合一般自杀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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