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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麻城(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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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樊城到孟津黄河边七百多里路,李自成决定分二十段运输,沿途招人,民夫们只需走一段,不管是人背肩抗还是自带小车,所运粮食五五开。

赵胜心说,这他爸的还能拉回去多少啊,你小学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吧。

他赶紧提醒了几句。

李自成说就当是赈济沿途贫民了。收买人心不亏。

赵胜只能照办。

李自成也觉得肉疼,留下刘宗敏协助,他带着谷可成南下,晃晃悠悠边发财边往大别山开进。

到达孝感时,欠下的樊城粮款已经全部还清,还结余一万多银子。

土豪们只能抹泪,短短几天遭了二茬罪。前头刘芳亮也搜刮了些钱粮。

孝感县城围墙坍塌,李自成毫不客气的进去修整了一天。

再往东是黄陂。

黄陂是扼守武昌府的北大门,有卫所驻扎,明初算是半城民、半城兵。不过直到万历年才筑城。

当然,现在的卫所兵早废了。

李自成懒得在这里浪费时间,留下谷可成敲诈勒索周边,“御林军”继续往西北走。

前面的麻城是个好地方。

如果不是为了来这里,大统领直接让刘芳亮去大别山就好了,没必要自己也跑一趟。

麻城人梅之焕,原甘肃巡抚,大前年因入京勤王超出时限被革职。说实话挺冤的。

和一般回乡的官宦不同,梅之焕闲不住,啥事都要管,俨然一在职地方官。

以至于麻城县衙不得已退位让贤,梅之焕所居住的县城河东沈家庄,已成为事实上的“城外衙门”。

1631年,英国人在西非黄金海岸建立了第一个贩奴堡垒,这标志着英国当局贩奴活动正式开始。

在大明是崇祯四年,老梅为家乡做的第一件实事就是镇压了次奴变。

这个“奴”啊,真是说来话长。

奴即富户家内奴仆。

明代称贱民,排斥在所谓士、农、工、商“四民”之外,禁止参加科举考试的特殊社会阶层,子孙世世为奴者称世仆。奴仆隶属于主人整个家族,地位极低。在《大明律》中,奴仆制度受到承认和保护。

奴仆主要由官赐奴和官奴所构成。朱元璋、朱棣时,他们看不顺眼的人就当牲口一样送给人为奴。

这部分人群大多来源于战争时期掠夺的战俘、平民以及罪犯家属等,子子孙孙世代为奴,隶属于主人。

嘉靖以后,江南经济发达,富户尤多。有的富户蓄奴多达一两千人。凡此类奴仆都立有卖身契约,子孙累世不得脱籍。

万历、天启以后﹐在各地农民起义的影响下,富户的私奴开始起而反抗。

尤其明末清初之际,“奴变”遍及鄂、皖、苏、浙、赣等地,北方农民起义持续不断,南方奴仆们纷纷乘势暴动。

在江西永新等地,奴仆们捆绑主人“操戈索契”,发出“奈何以奴呼我?”的质问,喊着“铲主仆、贵贱、贫富而平之”的口号,占据田产,散发粮食。“踞坐索身契者数万余人”,声势浩大,影响深远。

有的地区甚至出现了奴仆自发的组织,如江苏金坛的“削鼻班”、江苏太仓有“乌龙会”、湖北麻城的“里仁会”等。

到南明弘光在南京登基,登基诏书内有“与民更始”一句。当诏书下时,有人讹传“与民更始,凡奴仆之辈,尽行更易,不得复奉故主”。

由是谣言风行江南,依附于大家族中的仆人纷纷开始杀掠主家。

比如,明代著名地理学家、旅行家徐霞客家族就遭遇了空前的劫难,徐霞客的长子徐屺等二十余人被杀,其夫人缪氏带着两个儿子徐建极、徐建枢侥幸逃脱。

然而谣言只是“奴变”的一个导火索,当时已有人分析的较为透彻,前明的缙绅即使号称大善人,家中也是华屋圆亭,地连阡陌。

比如“……府巨族也……宅中收婢如云,奈家法不整,凡仆妇之有姿者,恒用以伴宿……及其生子,仍为奴仆。”

这他爸的自己骨血也拉去为奴。

严重的贫富不均,民间的情绪在明清交替的大变革之下最终得以爆发而反噬。

江南奴仆们一度热烈欢迎鞑子入主,只是剃发令一下,他们又闹起来了。

雍正朝时,贱民已得豁贱为良,数百年代代相传的贱民终于翻身成为平民。清廷废除乐户奴籍,并解除徽州(今安徽歙县)﹑宁国﹑池州(今安徽贵池)三府世仆奴籍,江苏常熟的贱民也取得良民地位。这些都是奴仆不断斗争的结果。

当然,实际情况没那么简单。

比如,麻城的奴仆制度甚至延续到了清朝覆灭。

1927年3月在武昌举行湖北全省农民代表大会(其中有许多麻城代表),明确谴责全省仍然存在“农奴制”和“土地奴仆”。

直到1946年,麻城施氏族规中仍对男仆和女仆的行为分门别类地做了正式规定,看起来他们是没有自由的。

迅猛的暴力一再涤荡,古老的制度却很难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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