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就这,还不如出海钓鱼去呢(2 / 2)
“如果不是卡尔·马龙也怂了,说不定这场比赛我们能看到斯大被痛揍。”
“看看卡尔·马龙的大肘子,细胳膊细腿的斯大一看就不是他的对手。”
诸如此类的议论,对现在的林星不但不是坏事,还是件好事。
“真希望所有人都认为我是个怂逼、软蛋,然后上来干我!
MD,怎么说着说着就有点像抖M了?”
赛后也有讨论林星完成绝杀后的那个庆祝动作的,大部分人都认为——
“霸王步,真的很霸气。”
但也有人恶搞,认为:
“他就好像拿起了一根扫帚,然后两手下压,抬腿,把这根扫帚给掰断了……”
对此,林星表示:下次他一定拿出更霸气的庆祝动作。
也有人在讨论林星的连续三双——
从他禁赛复出之后,五场比赛,他拿下了四场三双。
只有对76人的那场比赛,他打得时间不多,因此篮板差了两个,助攻也差了一个。
对比禁赛前,林星总是差那么三四个篮板,总是和三双擦肩而过的表现。
有人提到:“斯大的篮板能力看上去进步了很多,是他找到窍门了吗?”
于是讨论开始——
“应该和奥克体育馆的那一战,他打开了某一处开关,一下子就成了篮板高手。”
这毫无疑问,是一句玩笑话,但有时候,玩笑话反倒是最接近事实的大实话。
林星觉得,他好像被说中了。
“据我所知,斯大请到了蒂姆·格洛弗作为训练师,或许,是格洛弗发挥了作用。”
然后就是一句被公认为正确答案的讨论,林星也得承认,格洛弗的作用还是有的。
格洛弗是个擅长调整球员状态,提升球员的耐力以及指导球员如何巧用力量的训练师。
因此,虽然格洛弗才为林星服务了差不多十天时间,其中还要刨除客场征战的时间。
真正指导、陪练林星的时间屈指可数。
但他的确帮助林星了解了如何合理运用力量,卡位、抢板。
……
干掉了爵士之后,勇士为12月的比赛开了个好头。
回到湾区的头一天,球队放假。
毕竟客场征战了这么久,不放天假让球员们轻松轻松,鸡儿是要抗议的。
放假的这天,林星本来是想去港口找艘船,出海钓鱼顺便搞点海鲜吃吃。
可结果,小虫一个电话打过来:
“出海?那有什么好玩的,看着一望无际的海面,你不觉得无聊吗?”
说实话,林星还真就不觉得无聊。
钓鱼多有趣啊,能让人沉进去,忘记一切烦恼,完了还有收获的乐趣。
但紧接着,小虫就来了一句:
“走吧,今天假期你就跟着哥哥我混,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林星一听,来了兴趣:“有多好玩啊?”
“能喝茶,你说有多好玩?”
“那你踏马的还不快来接我?”
“咦,你不能自己开车来吗?”
“我住旧金山,离你那太远了,懒得开车了。”
说实话,林星是真的感受到海湾大桥堵的很,每天上下班,花在路上的时间多到爆炸。
他也翻过地图,知道勇士训练馆离奥克兰的海岸线不远。
如果他买艘游艇,每天游艇上下班,花在路上的时间可能会少很多。
这段时间,林星就在考虑这件事的可行性。
首先,他得掏出数百万美元,买一艘游艇。
其次,他得找到能够停靠游艇的码头。
旧金山这边的码头好找,他这栋庄园的后面,就有一个能够停靠游艇的码头。
奥克兰那边的码头不太好找,不过如果耐心去找,应该还是能找到的。
最后,他还得找一个游艇司机,加上养船的费用,开销不小。
所以,林星还在犹豫。
在家里等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小虫开着他的奔驰小跑接上了林星,然后一路就朝着海湾大桥而去。
跨过海湾大桥后,又一路杀进了奥克兰市区。
一路上,小虫还各种吐槽:
“真不知道你,明明是为奥克兰的球队效力,为什么要住在旧金山啊?”
“因为我高二之前就住在旧金山,大家都说我是洛杉矶人,实际上我是旧金山人。”
小虫大概知道林星的经历,对林星自称旧金山人,他也并不感到奇怪。
他只是仍然认为:“那你也应该住到奥克兰来,每天跨海参加训练,参加比赛,不累吗?”
“很快就不累了,我准备买艘游艇,直接从海面上过来,这样就不用再被堵在海湾大桥上了。”
“买艘游艇?你牛逼。”
快到地方了,林星这才想起:“对了,咱俩出来嗨,为啥不叫贾森啊?”
“这是我俩单独的约会,叫他干啥?”
小虫一脸的理所当然,他当然不会告诉林星,他之所以决定破费一下,带林星出去嗨。
是因为他对媒体承诺了,是男人,就得兑现承诺。
但这出去嗨一趟的费用可不低,即便他是NBA全明星,也得省着点花,能少一个人就少一个人。
听着小虫的回答,林星也没多想,直到到了地方,看着酒吧的大牌子,他察觉到不对了。
“DickyTwister?这不对吧?蒂姆?”
“对啊,怎么不对,大鸟转转转嘛,我都来很多次了,这里的服务好得很。”
林星咽了下口水,他想到了小虫的那句“单独约会”。
“先等等,蒂姆,你先告诉我,你有女朋友吗?”
“女朋友?我踏马儿子都一岁多了,你说呢?”
“那这个酒吧,它是正经酒吧吗?”
“正经,想什么呢,当然不正经了!”
摇着头,小虫不耐烦了,拉着林星:
“别踏马哔哔了,快走,今天你是嗨要嗨,不嗨也要嗨!”
被小虫拉着的林星已经想好了,如果进去一眼望到边都看不着一个妹子的话,他掉头就走,一定不带犹豫的。
结果推门而入,重金属音乐瞬间卷进了耳朵里,林星被震得耳朵都麻了。
接着,映入眼帘的,就是一个大型的DJ舞厅,一堆黑人和黑妹都站在舞厅的中央各种摇头摆尾。
林星盯着扫了两圈,确定了妹子很多,并且妹子并不是只和妹子玩,大部分的妹子,都是和臭男人搅合在了一起。
他一下子就放了心——“一正常酒吧,你叫什么大鸟转转转啊!”
暗暗吐槽着的时候,林星和小虫拉着上了二楼。
“上楼了,嘿嘿嘿。”
他越来越期待了,内心也越来越冲动了。
直到,进到了包间里,小虫大手一挥,上了一批妹子,还高喊着:
“随便挑,斯大,今天你不用跟我客气,想挑几个挑几个,老蒂姆我包了!”
林星抬头,看向第一个,包间里太暗了,他只看到两排牙齿。
再看看第二个,牙齿都没露,他就只看到了一个大概的轮廓。
身材倒是很苗条,但……
第三个、第四个、第五个……
林星有点绝望了:“还是算了,蒂姆。”
黑妹什么的,他是真下不去嘴。
小虫愣了愣:“怎么,不和胃口吗?可以换一批的。”
“可以吗?”
林星眼前一亮,又看到了希望。
“当然可以,来,换一批!”
小虫很好奇的一挥手,包间里就有换了一批。
可结果……
“这怎么和我想想的不一样啊?”
绝望的林星就只能挑一个看着没那么黑的,然后就像是不近女色的正人君子一般,从头到尾喝着闷可乐。
就这,还不如出海钓鱼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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