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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零章 和谈(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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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谈判,我们汉洲的总体目标原则如下:

一、要迫使荷兰东印度公司承认我们对整个汉洲大陆拥有不可置疑的所有权;帝汶岛,以荷兰控制的欧库西据点到我汉洲控制的新民(今印尼帝汶岛的伯西卡马镇)堡以东地区,置于我汉洲势力范围;帝汶岛以东,威远岛以西之间的岛屿和海域归属我汉洲控制;另外,双方要明确约定各自所属势力范围,并得到双方承认。

二、市场开放,这应该是荷兰东印度公司最为看重的条款,我们汉洲不妨以此换取他们对汉洲占据的领地和势力范围做出让步。另外,要求双方所控制据点和势力范围,均设定为开放市场,同时不得设置任何限制;

三、战时缴获的荷兰商船和其他物资,我们原则上不予返还。至于俘虏的东印度公司雇员,最好是本着自愿原则遣返(因为部分工匠和艺人已经被汉洲征用,纳入治下所属居民),遣返时,可以发还个人物品。

四、与东印度群岛上各个土邦王国的武器交易,我们汉洲可以承诺不对其指定的土邦王国售卖武器,但不能排除其他商品交易。

五、双方战争期间各自遭受的损失,原则上不进行补偿。

六、市场既然都已全面开放了,那么整个东印度群岛的所有航线也对我汉洲开放,自由航行期间不受任何限制。

七、双方对各自领地内的对方属民均有保证财产和人身的安全的义务。

综上几点,是我们汉洲要求的基本条件,但是在谈判中,不妨将要价抬高一点,时间也可以稍稍脱后一点。毕竟我们所有的战船均在大明沿海,很有可能正在袭击荷兰商船。所以,即使我们签订了和平协议,要实现双方的停战要求,那得等十二月,我们的移民行动开始。”

说完以上几点要求后,齐天看了看在座的汉洲高层军民两政官员,示意大家还有什么需要补充的要点。

“若是对等要求开放所有航线和市场,那我们在汉洲东部和威远岛的那些据点势必会暴露在荷兰人面前。以后,会不会面临东印度公司攻击的风险?”潘其风问道。

“当然会存在这种风险。而且经过数年的扩展,我们汉洲建立的据点定然会比荷兰人目前存在立的据点要多出许多,我们的水师舰船在短时间内还无法取得汉洲沿海的制海权。”参谋部战略规划司的贺云锋说道。

“若是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签订和平协议,我认为,至少可以维持三五年以上。”齐天开口说道:“而经过这一次战争,荷兰人应该体会到,我们汉洲的据点不是那么好打的,而且与我们交战,是要付出高昂代价的。即使我们许多据点以后会陆续暴露在他们的视线当中,他们又能凑出多少兵力和船只前来一一攻取?另外,我们建立的据点,也不是没有一丝防御力量,众多经过训练的的乡兵,辅以大量的火炮和火枪,定然会让荷兰人碰得头破血流。”

“大统领,荷兰人要求我们汉洲不得对东印度群岛上的土邦王国进行武器交易,如此一来,岂不是让荷兰人会本身持有的武力优势得以发挥,让他们非常轻松的夺占更多的岛屿和经济利益,使得其势力发展更加迅速。这于我们汉洲未来攻略南洋,会造成一些困难。”工部尚书周志开说道:“而且,我汉洲制造的军器若无南洋土邦王国的需求,岂不是会造成积压,影响我汉洲军工后续发展。”

“荷兰人不让我们售卖武器与东印度群岛上的土邦王国,但我们可以武器卖给我们在帝汶岛上控制的两个王国,还有呂宋岛上明人武装,郑芝龙势力、柬埔寨王国、占城,甚至安南。至于这些国家地区获得我们的武器后,是否再转卖与东印度群岛上那些土邦王国,就不是我们汉洲能控制的了。”齐天沉声说道。

开玩笑,后世我兔将转移贸易玩得风生水起,避开了一个又一个关税壁垒,汉洲在这这17世纪中期,将这个转移贸易手段运用出来,难道还无法避开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贸易禁令?

自古以来,军火贸易都是世界上所有产业中最为暴利的一种,没有之一,其利润不但数额巨大,而且还会产生长久持续的收益,并附加着政治收益,是一种非常赚钱且非常不单纯的生意。历史上,军火贸易可是一直与毒品贸易和走私贸易相提并论,并称为世界三大暴利行业。

汉洲的军工要想领先时代一步,或者半步,就必须不断地研究和制造更多的武器出来,大量地售卖给有需求的土邦王国,不仅可以填补研发和生产的费用,还能在一定程度上验证各种武器的性能。汉洲岂能因为与东印度公司签署和平协议,而就轻易的放弃武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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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1年10月25日,呂宋,马尼拉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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