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四百二十七章 九品官人法(1 / 2)

加入书签

但林朝接下来的话,却让他们神情舒缓了一些。

所谓恩威并施,分寸的拿捏必须得极为细致才行。

一味仁义,会让别人认为你软弱。

一味威慑,会让别人觉得你残暴。

眼下威已经施完了,是时候加恩了。

世家门阀作为这个时代最大的一股势力,不给点甜头,是不行的。

这一点,早在林朝举起屠刀的那一刻,就已经想好了。

这一巴掌打得世家很疼,那接下来的甜枣,就得多给两颗。

所以,在徐州百官恐惧而又充满仇恨的目光中,林朝向刘备一拱手,开口道:“玄德公,朝以为当在我徐州境内,推行九品官人法。”

众人:“???”

听这语气,林子初这狗东西要玩一票大的啊!

但凡说是某某法,并且要推行全徐州,而且是在这种公众场合提出来,明显就是一种新政。

新政没问题,可……

众人看了看林朝脚下还在冒着热气的人头,以及还在奔流不止的鲜血……

这个时机也太不恰当了吧。

但林朝既然已经提出来了,刘备只得开口问道:“子初,何谓九品官人法?”

闻言,林朝微微一笑,开始向众人解释起了九品官人法的详细制度。

九品官人法,又称九品中正制。在原本历史上,由陈群提出,并为曹丕采纳,是一种选拔官吏的制度。

东汉的官吏选拔制度名叫察举制,先由各州郡长官选拔出来人才,名叫孝廉,亦称举孝廉。

这些孝廉被推举出来后,必须要到京师接受考核,然后会任命一个郎官的虚衔。

也就是说,从这时候开始,你就是大汉的后备官员了,以后但凡有缺,朝廷肯定会优先考虑你。

想加入官员老爷们的行列,这是比较正常的渠道。

既然有正常渠道,就有不正常的渠道。

大汉的地方官权力相当大,类似州郡级别的长官,几乎可以自行招募属官。这些属官只对擢拔他们的人负责,并不需要对大汉朝廷负责,而且朝廷也不会把他们当成真正的官员。

嗯……但是朝廷得负责这些属官的俸禄问题!

如刘备现在身为太尉,有开府之权。那整个太尉府的官员,就是刘备的私人幕僚。虽然由朝廷发放俸禄,却只需要对刘备负责即可。

通过这些手段升迁上来的,虽然说不上幸进,但跟举孝廉的含金量比,必然是大大不如的。

察举制干掉了世官制,在大汉实行了一百多年后,也终究不可避免的走向了衰败的道路。

世家、豪门、乡党聚在一起,玩了一出多人运动。

清晨醒来后,他们宣布:这大汉的官姓什么,以后我们说得算。

关于这点,从当年林朝在中山卖孝廉名额的时候,就能看出一些端倪。

察举制在它无法保证公平的时候,就已经不干净了。只要你家里地位高,手里有钱,举个孝廉就和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就算是一头猪,只要世家说它能举孝廉,那这头猪就是孝廉。

后来那位‘何不食肉糜乎’的晋惠帝,也算是这群猪里面的楷模……

这种现象在徐州也相当严重,为此,林朝设立了两条应对策略。

其一,便是招贤令。

但这玩意不适合大规模成建制的铺陈开来,毕竟你总不能每年每月都来一次吧。

再者,世家大族也未必买账。

其二,便是这九品官人法。

内容就是在州郡设立中正官,负责品评审核一个人的才学德行,最后上报朝廷,再由朝廷给这些评选出来的人加官进爵,选拔任用。

乍一看,和察举制没什么区别。但九品官人法确立了九个品级,也就是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简而言之,由中正官品评过后,把人才分为上中下三个级别,每三个级别又有三个小级别,以此来确立划分人才的等级。

那九品官人法到底好不好?

客观来说,的确比现行的察举制先进不少。

但后世对此却是骂声一片。

究其原因,是因为这玩意它首重门第出身,然后看品行,最后才是能力。

也就是说,只要你投胎技术过硬,就算是一头猪,也能当官。

嗯,晋惠帝再次点了赞……

不仅如此,若九品官人法大力实行,像郭嘉这种货色,是永远没有出头之日的。

所以九品官人法,又称投胎技术法。

林朝此举,等于给了世家大族一个大大的甜枣。

毕竟以这个时代的识字率,也只有世家大族子弟才有读书识字的资格,要选拔,也是从这些人里面选拔。

所以当林朝讲述完自己的计划后,下面徐州百官的脸色开始变化,一层喜色由内而外的发出,整个人都精神百倍!

若不是场合不合适,他们都想扑上去狠狠亲林朝一口。

林长史真乃我世家的大救星也!

自董卓祸乱京城,诛杀袁氏满族之后,世人好像看清楚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只要你手里有兵,部队能打,真的可以不用听这些世家大族逼逼。

谁不服,一刀砍了就是!

所以现在这个时代,几乎是东汉立国一百多年来,世家最衰弱的时期。

值此危难之际,林长史站了出来,为我等世家正名,并且设立了这九品官人法,真乃我世家忠臣也!

徐州百官站在鲜血上弹冠相庆,全然不顾方才死难的同宗兄弟。

哦,你说他们啊!

人家林长史给了这么大一个甜枣,当然要提前威慑一番了。人家的确心向咱们这些世家,可人家又不傻。

再说了,我们世家为亿兆苍生之表率,又怎可违法犯罪?

他们自己寻死,又怪得了谁?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