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七十四章 太空废船(2 / 2)

加入书签

所谓太空废船,就是战锤世界迷航在亚空间的各种飞船在失事之后,各种残骸与船体因为各种原因逐渐汇聚在一起所形成的一种团块。

因为其庞大的体积所产生的重力,一些大型太空废船上面甚至会有自己的大气层。

一些最古老的太空废船上的船体最早甚至能追溯到灵族帝国时期以及人类的黄金时代,只不过它们早就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只是一堆早已被亚空间所腐蚀的残骸而已。

不过运气好些的话,到是能够在太空废船当中找到尚且能够使用的舰船。

至少有些星际战士在误入太空废船损失了自己的座舰之后,就是凭借这种方式在帝皇的庇佑之下开着抢来的废船离开太空废船甚至是亚空间的。

而他们抢回来的船在经过了机械教的修理之后,往往能比他们之前的座舰更好用。

除了一方面是因为人类帝国的科技自黄金时代以来就一直处在一个衰落的状态,仅在大远征时期有过短暂的复兴,导致战锤世界人类帝国的造物都是越老越厉害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抢来的船往往比他们自己开的要大。

比如就有一群星际战士开着月级巡洋舰撞上了太空废船,然后用自己的船炸了整个太空废船,并且抢了一艘战列舰回来的事情发生过。

当然,即便是最古老的太空废船,和毁灭方舟相比那也只是泥头车与吉娃娃的区别,无非是创的车头一头血,还是刮掉一层漆的程度。

尤其是在毁灭方舟上还有陈墨这位神灵在,想要解决太空废船那实在是太简单了。

在陈墨还不是神灵的时候,想要解决这种程度的麻烦,可能还要借助世界舰上那件璀璨星途的仿制品。

而现在,他完全可以将自己的天地法相投射到宇宙之中,直接动手砸碎整个太空废船。

不过作为神灵,多少还是要讲究一些牌面的,陈墨并不打算直接亲自动手,而是让一艘搭载了波动炮的战列舰用波动炮轰开拦在毁灭方舟之前的太空废船。

陈墨麾下的战列舰大多都采用了当年他从战锤世界所获得的技术建造,只不过加入了太空死灵和艾达灵族的相关技术,但整体画风上区别并不是很大。

因此当人类帝国海军看到这样一艘几乎与己方没有太大差别的战舰从毁灭方舟内部驶出来的时候,是有一种很浓的既视感的。.c0m

尤其是这艘战舰的侧舷上,还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白疤战团的闪电徽记,就更加让他们感到迷惑不解了。

到是白疤战团的基因原体察合台可汗在看到了那个自己战团的徽记之后,很快就反应过来这是怎么回事。

当年他回归人类帝国的时候,是见过陈墨的,也知道他带走了九个战团的事情,所以并不奇怪为什么陈墨麾下的战舰上会有白疤战团的徽记。

只是他也很不明白,陈墨为什么就只派了这么一艘战列舰出来,而放着毁灭方舟内部那数百万艘战舰不用。

毁灭方舟巨大的鸟笼状结构,还是让人很容易就能够看清其内部所笼罩的数颗行星级与卫星级的世界引擎,以及数百万艘战舰的。

数百万艘和一艘之间的差距过于明显,以至于察合台可汗上万年的人生阅历都搞不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过很快这位基因原体就不需要再为此感到疑惑了,因为那艘陈墨麾下的白疤战列舰启动了船身上搭载的波动炮。

在宇宙战舰世界,波动炮的威力是与其自身大小息息相关的。

大和号的船体只有区区几百米长,搭载的波动炮也只有一个药室,但威力却是真正的毁天灭地。

而地联政府建造的其他波动炮战舰上搭载的波动炮规格并没有差出太多,因此在威力上也基本上大致相当。

除了仙女座级的扩散式波动炮能够打散弹或者把整个舰队的波动炮威力聚集在一起之外,似乎波动炮的威力也就是这么大了。

但实际上,如果将搭载波动炮的战舰换成长达十几二十公里的人类帝国战列舰,那么地联政府安装在波动炮舰队上的波动炮也就是常规宏炮的尺寸,而这已经足够一炮击碎一颗月球体型的卫星或者谷神星那样的矮行星了。

用来干碎眼前的太空废船,自然同样威力足够。

要知道大和号波动炮的第一个战果,就是打碎了一块浮游大陆,体积虽然比眼前的太空废船要小不少,但也足够说明问题了。

然而这艘白疤战列舰启动的是与其体积相当的战列舰级波动炮。

只见一小段令人难以忍受的寂静之后,一道炫目的白光从这艘战列舰船头巨大的炮口当中喷薄而出,其巨大的能量波动简直就像是恒星日冕一样剧烈和绚烂,几乎瞬间就照亮了这一整片宙域。

磅礴的能量洪流瞬间淹没了眼前的太空废船,更顺着还未关闭的亚空间裂隙直接灌入了亚空间当中。

原本深邃不可见的亚空间裂隙在如此庞大的能量洪流的照射下居然被点亮了,在现实宇宙当中短暂的显现出了形状与痕迹。

而挡在亚空间裂隙之前的太空废船,在波动炮所发出的能量洪流当中,并没有坚持多久就彻底被摧毁了。

不知道已经存在了多少个千年的坚固船体瞬间分崩离析,就如同用饼干和巧克力搭建的糖果屋,熊孩子轻轻一推就碎成了一地饼干渣,然后被庞大的能量洪流如同冲马桶一样冲回了亚空间。

当耀眼的能量洪流散去,强光逐渐熄灭的时候,这艘白疤战列舰之前已无任何太空废船曾经存在过的痕迹,就连那道亚空间裂隙也因为遭受了强大的能量轰击而开始逐渐缩小。

(本章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