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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灯火下最美的颜色(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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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松在圆山人的观感中是很复杂的,不仅仅是因为他魔都人的身份。

事实上,知识青年返城高峰的时候,他也跑回去过。

回的时候,他老婆李春梅泪水涟涟,抱着刚刚两岁的女儿,看着拖着一路烟尘的拖拉机,冲着车斗上的吕松拼命挥手,泣不成声。

旁边坐看的老娘们看了,也跟着唏嘘不已,或摇头或顿足,连连感叹真是个痴女子,这一分开不定还见不见得着了。

见是见着了,就隔了个三个圩日。

圆山逢圩日是农历的一、四、七,三个圩日也就九天。

根据相对论歪解,群众眼里三个圩日是很短的,短得家里的老母鸡还没下够两斤鸡蛋,菜园子里的韭菜更没来得及长出来新的一茬。

而对于李春梅来说,这三个圩日就极漫长了,长得白天的日头迟迟不落山,夜晚的黑帷幕总不见消退。

吕松回来的时候,一身衣着还是村民们眼里洋气的样子,只是眼神里少了那股子精明劲,多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渐渐的人们也不再见到他就问:

“小吕啥时候回魔都啊?”

习惯了他天天在村头晃悠,在村部老店闲坐,习惯了他老婆李春梅越发地惯着他,一点重活也不让干。

只是看着这几年大家都一窝蜂涌去山上挖矿捡零砂,在老店闲坐或者村头晃悠的人也难得见到,只有一群一群放学或者放假的小屁孩还在街头玩闹嬉戏,在村子里呼啸来去,终于闲不住了。

或者也是看着眼热,央人代买了一个篓子,一柄五磅铁锤,一根尺二钢凿,就上山了。

所以说,环境造就人。身边人的言行会不知不觉地影响你的三观,而这种影响就像喝酒,开始的时候你会警觉。

随着一杯杯下去,渐渐你会觉得,头脑依旧清醒得可以勘破人世万丈红尘。

酒也不再辛辣,多了柔顺。

这时候你离醉也就差了一指,一指高的杯中酒。

吕松的矿山行其实算不得顺利,因为他不擅长和人争执,又偏偏固执得厉害。

喜欢别人向他打听大都市的种种见闻,更喜欢眉飞色舞地向人家讲述,阿拉当年十里洋场的风光无限。

可是,矿山上的人见到他时,常常要笑问一句:

“你个阿拉也来捡零砂,恰不恰得消哦?”

恰不消!恰不消那戏谑的眼神调侃的语气。

吕松就华丽丽地败退,变得喜欢一个人走单帮。

所以才在这枫树下,和苏小明他们狭路相逢。

看着这个命运的宠儿,苏小明心念急转,嘴里还是很快的回应:

“哦!原来是吕叔啊!吓我们一跳。你什么时候到的?”

“刚到刚到。”吕松似乎是觉得糗事被撞破,有些尴尬,不等苏小明再说话,就急急地提起放地上的竹篓:

“你们忙吧,我到后山看看去。”

说完冲苏小明两人点一下头,嘴角扯了一下,算是笑了一个。小心地踩着乱石堆,深一脚浅一脚哗哗地向后山去了。

看着那道瘦高的身影转过山坡,渐渐消失,苏小明双手紧握,腰忍不住用力一掬,压抑着声音喊了一个字:

“耶!”

一把拉起刘杨非,就向矿洞冲去。

刚到洞口,一股凉意已经扑面而来,冷湿的空气就从领口袖口钻了进来。

“等会,还没点着灯!”刘杨非总觉得死党今天神情古怪,行动诡秘。

但蒙着头往黑咕隆咚的矿洞里冲实在是危险性太高,摔跤的几率无限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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