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7章 1.26 王立义法(1 / 2)
蓟王乃汉室宗亲。于汉家天下言,乃是主。
故不在六雄之列。
“有不世之君,必能用不世之臣;用不世之臣,必能立不世之功”。注曰:“不世者,言非代之所常有也。”言指,非一世所能有。是谓罕有,引申为非凡。
此语与稍后,“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异曲同工。庸主不能用良臣。“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不以千里称也”。
于是《荀子·王霸》:“故用国者,义立而王,信立而霸,权谋立而亡。三者,明主之所谨择也,仁人之所务白也。”
《商君书·修权》:“凡人臣之事君也,多以主所好事君。君好法,则臣以法事君;君好言,则臣以言事君。君好法,则端直之士在前;君好言,则毁誉之臣在侧”。便是许攸所言,“投君之所好,毋投君之所恶”。
如何规范?
是故,“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日法,二日信,三日权”。
法,王法也。约法三章前,需先为人主。如何为王?义立而王。于是,『王法,立义也』。用后世话说。王法,必须惩恶扬善,维护公平正义。
足见,诸子百家,儒、法、道。义理皆是相通的。
董侯机敏。
与王太师,一问一答。看似童心未泯,却令殿中百官,各有心得。
如二袁,不过六雄之一。蓟王却是雄主。刘景升,甚至不在六雄之列。如何与雄主并列?若一意孤行,必激蓟王怒。若无蓟王,忠君之事。甄都顷刻间,飞灰湮灭。何必二袁来攻。
百官心思各异,朝堂一时落针可闻。
便是曹太保,亦不敢轻易触蓟王虎须。
董侯眼中,一闪得色:“荆州之事,当做何为?”
尚书令桓典,持芴跽奏:“回禀陛下。臣,窃以为,先除淮南袁术,可解荆州之危。”
桓典一语道破,关窍之所在。袁术好比一颗獠牙,深嵌关东腹地。只需逐走袁术,江北防线,上下通连。足可防江东逆袭。更有甚者,淮南乃合肥侯封国所在。若能被甄都所据,可灭江东嚣张气焰。
“何人可除袁术?”董侯顺势发问。
“先前,卫将军曾掘环渠,火攻寿春,逐合肥侯过江。”不其侯伏完,持芴跽奏:“何不令卫将军,再除袁术,竭尽全功。”
卫将军曹操,兼领司隶校尉。亦是三独坐之一。闻此言,曹孟德眼中,戾芒一闪。
不等曹太保,朋党反驳。董侯居高下问:“卫将军,以为如何?”
“臣,愿往。”曹操不动声色,持芴而跽。必有人阻拦,何须自辩。
“曹太保,意下如何?”董侯又问。
果不其然。“老臣,窃以为。乱臣贼子,尚未诛尽。卫将军需护甄都周全,不宜轻动。”曹嵩答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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