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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干杯!春日醉与心飞扬(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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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着半两的白瓷小酒盅,孟光南看着杯中日光灯的重影有点恍惚,眼前浮现起二十年前他第一次上叶家的事来。

叶建芝当时在矿上是出了名的五朵金花之一,追求她的男同志可多了去了。

孟光南凭着自己的城镇户口、技术员职称、单位分房和独生儿子身份,击败了其他的竞争者获得了叶家的青睐。

岳父叶双根和岳母丁梅是给生产队里养猪的。

叶建芝是家中老大,里里外外干活一把好手,家里还有三个妹妹和一条叫黑三的狼狗。

据说家里的老三本来是个男孩,可惜生下来没有养大,家里就养了一条黑背大狼狗当作老三,像家人一样护了四姐妹十多年。

第一次上门,叶双根在饭桌上给孟光南倒酒,黑三就在饭桌子下头守着。

两只绿油油的眼睛死死盯着他,只要他稍微动一动,这脑袋比人还大的狗子就咬牙切齿地从喉咙里发出低喝。

叶双根说,我家里女儿养到这么大,都没有让她享过福。为了底下的妹妹,到了快二十三才准备说亲。

老头嘴里不停地说着叶建芝身上的各种闪光点,“勤劳、手巧、脾气好……”,手里还不停地给孟光南添酒。

结果这晚上他和准老丈人两个人都喝得很醉,直接住在了叶建芝她们家,在黑三地注视中睡了一晚。

想着这些往事,孟光南又拿起酒瓶给陆隽川满上,嘴里不知不觉也开始叨叨,

“……从小当珍珠宝贝一样养大的,从来都不舍得叫她受一点点委屈……

……你别看她学习成绩不咋好,可是她的脑子那是真聪明……

……漂亮,你去五幢楼大院里问问,我们这块儿数谁家女儿最好看,那肯定就是我家的珍珍……”

在他对面的陆隽川一直保持着得体的笑容,一双眼睛越喝越亮,对老孟夸孟珍珍的每一句话都像鹦鹉一样学一遍,然后大力点头表示赞同。

“嗯,宝贝……嗯,聪明……嗯,漂亮……干杯!”

这时,饭吃得差不多,于萍已经回去,奶奶也进屋休息去了,叶建芝在厨房把汤热了第三道。

顾小四用筷子一根一根挑着水煮肉片底下剩的豆芽菜,对边上的孟珍珍道,

“你们什么时候耍朋友了?我怎么不知道呢?”

孟珍珍“呸”的一声吐出一颗花椒粒,“我们什么时候耍朋友了?我怎么也不知道呢?”

“那他们两个怎么好像老丈人和毛脚女婿一样啊?”顾小四看看饭桌上“相谈甚欢”的两人。

“这两个人……酒量都不行,就干喝,但凡记得吃口菜也不能醉成这样。”

孟珍珍看准机会上前给孟光南塞了一筷子豆干进嘴里。

孟光南一边咀嚼一边道,“看我的珍珍多乖啊,知道给老汉夹菜吃。咱们再走一个……”

陆隽川听了把头转向她,双眼眨也不眨地望过来,发亮的眸子里头洇透了天真无邪。

好像猫仔的舌尖似的,看着粉粉柔柔的,却暗藏着细细密密的小钩子。

等了一会,见孟珍珍没有反应,他薄唇微启,做出等待投喂的表情,“给老汉夹菜吃。”

顾小四直接噗的一声,吐出半根豆芽来。

孟珍珍给气得笑出声,从水煮肉片的汤底下捞了一筷子,连肉片带豆芽菜夹杂着几颗花椒,全给他塞嘴里。

陆隽川心满意足地嚼吧嚼吧都吃了,又举起酒杯抿一口。

这时叶建芝端着热好的藕汤进来,“把酒撤了吧,都喝点汤暖暖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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