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 有点不太公平啊!(1 / 2)
“对,就是这个意思。您一听就明白,肯定是行家。
之前我问了几个律师,但是他们可能对劳动法这块不太熟悉,说了半天我也没听懂。有的律师干脆让我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让仲裁委裁决。”老何道。
“您这个问题跟帝都上年度(也就是二零零九年度)社平工资标准有关。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从这个规定来看,公司按照十个月给您经济补偿是正确的,不违反法律规定。
按照《劳动合法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您公司这种情况可以解释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公司应该支付您n+1,或者提前一个月通知您解除劳动合同,支付您n。所以,公司多给您三个月的补偿也符合法律规定。”王川解释道。
“嗯,您说的这些我都认可。那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呢?”老何追问道。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而且该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也就是说,对于您这种高收入的公司高管人员应获得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进行了双限制,一是限制经济补偿的基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三倍),二是限制了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上年度,也就是二零零九年帝都职工月平均工资是四千零三十七元,三倍也就是一万二千一百一十一元。再乘以十个月一共是十二万一千一百一十一元。就是这个数。”王川一边说,一边用笔在茶几上的一张a4纸上计算着,计算完后将纸张推给了老何。
“哦,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不管我工作了二十年还是三十年,向我这种工资水平的员工最多只能拿到十二个月的经济补偿,不能像基层员工那样按照实际工作年限和离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补偿金,对吧?”老何直直的看着王川道,眼神中闪过一丝狐疑。
“嗯,就是这个意思。这是我之前打印的一份《劳动合同法》,您可以对照着看下计算标准。”王川说着从包中抽出了几张a4纸。上面有打印好的《劳动合同法》条款。
王川知道对于这种高知识分子,最好是说服手段就是拿出法条,让他自己阅读,读懂了,读通了,就全都解决了。
“《劳动合同法》这么规定是不是有点不太公平啊!”老何拿起a4纸,看了看,突然冒出一句。
呃……,王川有点无语,法律上是这么规定的啊!我也没办法。
世上的事哪有那么多公平可言,有些人一生下来就可以享受帝都的教育资源,可以上大北、华清,而外省学生从千军万马中杀出来还不一定能上清北,这就公平?
法律也是人制定的,能做到相对公平就已经不容易啦!
“老何啊!你得这么想,假如你是一位企业主,给自己的高管一个月开四五万,结果离职了还要按照四五万给经济补偿,对你来说是公平了!但是公司呢,要是同时有三四个高管离职,恐怕公司就得倒闭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