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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章 软饭硬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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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一切都不是王川关心的,他只要知道现在公司谁做主就行了!

“王律师,上次跟您咨询完后,我专门派人去了一趟重庆,把那边子公司的文件都带回来了,而且重庆那边的子公司已经以销售总监违反《员工手册》中规定:未经公司允许,以亲属的名义设立经营公司,并存在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行为为由解除了子公司与销售总监的劳动合同。

但是对方接到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后一脸的嚣张,要求公司赔偿他,公司当然不会同意,所以他在重庆那边提起了劳动仲裁。

当时公司正在进行管理层调整,重庆子公司那边也比较乱,就把劳动仲裁的事给忘了,公司没派人去参加庭审。

前几天公司接到了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劳动仲裁委判我们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支付对方赔偿金一共二十万。”赵总道。

赵总说完,看向人事专员,后者拿出一个文件袋,递给了王川:“王律师,案件材料全在这儿。”

王川拿出案卷材料,找到劳动仲裁裁决书看了一遍。

“那个销售总监被辞退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有二万?”王川看向赵总。

“嗯,给他定的工资是两万,另外还有提成,但是子公司业绩一直不好,所以基本上没有提成。”赵总道。

“赵总, 材料我粗略看了一遍,贵司的意思是?”王川放下手中的案卷材料问道。

“您觉得这案子胜诉的几率大吗?我想请您代理我们这个案子的一审, 如果您愿意的话。”赵总道。

“这案子我觉得问题不是太大, 但是重庆毕竟不是帝都, 裁判尺度可能会有差别,所以我不能给您拍胸脯。”王川道。

如果王川说律协和司法局不准许律师向客户拍胸脯打包票, 因此他不能给赵总任何保证,赵总肯定会觉得王川拿律协和司法界当挡箭牌,并且对王川的业务能力产生怀疑。

但是如果王川把风险归到各地裁判尺度上, 赵总就说不出来什么了,因为虽然他不懂劳动法,但是做公司这么多年, 他也代表公司参加过诉讼案件的庭审,各地司法机关裁判标准不完全一样他是了解的。公司也曾经吃过这样的亏!

之前赵总找过公司的法务专员,对方给出的答案太含糊, 而且对方也不擅长劳动领域的案子, 如果争议的标的不大, 走走程序还可以,一旦遇到比较复杂的劳动争议案子, 赵总对公司法务专员信心不大,还是觉得王川更靠谱些。

不服劳动仲裁委裁决提起诉讼的时间只有十五天, 因为之前公司的内斗耗费了赵总一些时间, 如今已经过了十天了, 再去重庆找律师一是没时间,二是他也不太放心,所以思来想去他拨通了王川的电话。

“我对王律师的专业能力还是很放心的, 如果您都打不赢, 我们只能认了!”

不亏是做生意的,赵总无形中捧了王川一把, 让王川有一种遇到了知己的感觉, 如果不努力把案子打赢, 心里都过意不去。

“赵总您放心,如果委托我代理贵司的案子, 我一定尽全力。”王川道。

“王律师, 这律师费?”赵总身旁的人事专员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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