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4章 人心难测!(2 / 2)
谷荦 “买这么多书啊!都是劳动方面的?”王川没话找话道。第一次跟吴法官单独坐在一起聊天,他不知道该聊些什么。
“不全是,有一部分是公司方面的书。最近几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比较多,我们庭里也在不断的学习,所以今天没事我出来买几本书回去看看……”吴鸿雁笑道。
两人聊了一路专业问题,纯技术性的交流,王川突然发现,法庭上看起来冰冷的吴法官其实还是挺健谈的,而且很有主见。
到了老古城,王川对吴鸿雁表示感谢下了车。若是其他律师巴不得与法官走的近些,肯定不会错过这个机会要个手机号,但是他没有要吴鸿雁的手机号。
一来,王川没有过多的复杂想法,二来,他知道法院有规定,法官不能与律师走的太近,他不想给吴鸿雁和自己惹麻烦。
八月底时,高军房产确权的案子到了开庭的日子。
“高总,明天早上十点半您的案子开庭,您要一起去参加庭审吗?”早上一上班,王川拨通了高军的电话问道。
“我明天有安排就不去了,拜托了!”高军道。
“好的,我下午去您公司取下证据原件。您准备下。”王川道。
“王律师,您不用过来, 我一会儿正好要去一趟石景山,我给你送到所里吧,省的您来回跑了。您等我电话。”高总道。
“好嘞。”说完,王川挂断了手机。
次日早上十点,王川提着案卷材料到了海淀法院。
说起来王川对这个案子也有点想法,主要觉得赵红山这个人不地道,好朋友借给他房子让他迁户口,结果他却要霸占人家的房产,哎!人心难测啊!
审理高军案子的法官是一位年轻的男法官,圆脸,寸头,显得很淳朴,但是眼神却透着精明。
坐在王川对面的赵红山没有请律师,可能是觉得请律师太费钱,也可能认为房产证上写的是自己的名字,房子就是自己的。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和事实及理由。”圆脸男法官敲响法槌后说道。
“原告诉讼请求:一、确认海淀区xx小区五号楼三单元205号房产为原告所有;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二零零八年,原告预购买本案诉争房产,被告想让子女到城区上学,便与原告商量,由原告出资买房,被告挂名,待房产证发下来后,被告将迁户至诉争房产,然后将子女户口迁至城区上学。原告欣然同意。
此后,原告购买了房产,被告作为名义持有人将其和子女户口迁至诉争房产,被告为其子女办理了入学手续。
被告子女入学后,原告找到被告要求按照约定进行房产过户,但被告一直拖延办理,最后声称房产为其所有。
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其对房屋的所有权,故诉至贵院……”王川读完了起诉状后看向法官。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