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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撑不住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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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日子,随着唱片回款不断到账,传奇唱片账户中的资金逐渐充裕起来,不复之前连首印费都凑不齐的窘境。

不过,入账的资金,并不都是属于传奇唱片,其中有相当一部分,需要分账给钱仲武。

在传奇唱片创办伊始,钱仲武就把自己公司创始人的身份,与歌手身份,严格分割开来。

作为创始人,钱仲武拥有传奇唱片百分之百的股份。

不过,这个股份,并不是由钱仲武直接持有,而是通过一家设立在开曼群岛的投资公司,转了一下手。

那家投资公司,自然也在钱仲武的名下。

之所以宁愿多缴一笔税费,也要转这一手,是因为钱仲武暂时不想让自己公司老板,和歌手这两个身份,太过混淆。

另外一个考虑,也是未雨绸缪,为以后考虑。

传奇唱片成立之后,总经理赵雅涵代表公司,与钱仲武签订歌手合约。

在这份合约中,钱仲武作为歌手,能够拿到15%的唱片分成;又以词曲作者的身份,再拿10%(词曲各5%);另外,如果钱仲武自己担任唱片制作人的话,还能拿到10%的分成。

也就是说,如果一张唱片,由钱仲武自写自唱自己制作,一共能拿到35%的分成。

在当下的港岛歌坛,歌手的分成,一般都在10%以下,能够拿到15%以上的,只有许冠杰、林子翔、甄妮等寥寥数人而已。

而且,许冠杰和甄妮,也和钱仲武一样,都成立了自己的唱片公司,自己当老板。

词曲作者,在唱片公司那里,都拿不到唱片分成,只有一笔版权费而已。

制作人,只有像黄占、顾家辉这样的顶级音乐制作人才有可能,拿到唱片分成,一般也只有5%,甚至更低。

像钱仲武这样,能够以歌手、词曲作者、制作人三个身份,都能拿唱片分成的,在目前的港岛歌坛,绝无仅有。

这也是因为,唱片公司就是他的,这些分成,不过是左手转右手的事儿。

之所以宁愿再多缴一笔税费,也要分这么清,也主要是为了以后考虑。

这张《传奇》,钱仲武没有担任制作人,作为歌手和词曲作者,能拿到25%的分成。

《传奇》在港岛目前收到回款的,有20万张,一共回款1000万港币(批发价50港币一张)。

扣除掉印制费用(30万张共计300万港币)、制作费(30万,包括黄占、顾家辉的制作聘金、伴奏聘金、录制费、声乐老师和舞蹈老师的聘金等)、公司日常支出(办公室租金,员工工资等),净利润还有600万左右。

这600万里,钱仲武能够分到25%,也就是150万港币;楚永宽和范运来,各有20万(20万张)的销售分成。

属于传奇唱片的纯利润,还有410万。

当然了,这410万纯利润,也是属于钱仲武的,不过要通过投资公司转一次手。

钱仲武的这张《传奇》,首印30万张,第二次又加印了20万张,全部售完,能够带来1500万的净利润。

也就是说,后续30万张,还能收到900万的回款(海外销售的利润,比港岛本土要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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