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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三九章 诸神的黄昏(133)(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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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烈的光照中,成默虚着眼睛凝视着大卫·洛克菲勒真身那双淡蓝色的瞳孔,你很难形容那是一双怎么样的眼睛,威严又神秘,展示着与众不同的人生态度,并且双向拓展了人性边界。

正如希施所形容的——他既在人性的高峰,也在人性的谷底。

之前成默并不太理解希施为什么如此形容大卫·洛克菲勒,但在看过了大卫·洛克菲勒的资料之后,他认为没有话语比希施的那句话描叙的更合适。

有关洛克菲勒家族第一代和第二代的故事,全世界都耳熟能详,第一代约翰·洛克菲勒通过超乎寻常的商业手段建立了标准石油帝国,成为了地球上第一个亿万富翁。而第二代的小约翰·D洛克菲勒,则守住了这个帝国,并将财产隐形化,让家族成为了操纵帝国的幕后影子。

这两任家主是洛克菲勒家族最出名的人物,至于大卫·洛克菲勒并不为人所熟知。没有人知道这個世界最富有的富二代,曾经在第二次战争中,以一个普通軍士的身份加入了同盟蔀队,仅仅两年就因为能力出众干到了少效。更没有人知道,他在大学读的哲学系,主要研究《资本论》和《Marxism》。

你以为他读这些是因为他是个理想主义者?

并不是,要不然他也不会在处理科罗拉多州大霸工时,指使人枪杀了谈判代表,放火烧了工人营地,逼出了更大的矛盾之后,又让手下手持加特林机关枪进行扫射,制造了勒德洛大屠杀,被称为最血腥的劳资纠纷。

把工人打到痛到绝望的时候,他才出面对工人进行安抚,一边说他是工人的朋友,花大价钱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一边撇清和杀人者的关系,连哄带骗和工人达成了和解。不过工资一分没涨,工作时长一点没减少,工人的诉求一条他都没有满足,却依然让工人们感恩戴德的继续久久六。

要不然他也不会在南美掀起了滔天的浪潮,颠覆了阿哏廷,发动了肮脏的战争,杀死了1.5万名知识分子、公会领袖和反对派人士。在他经营下,洛克菲勒家族的利益从委内瑞拉的石油一直延伸到巴西的农业,整个南美都成为了洛克菲勒家族事实上的私人势力范围。

正所谓是好话说尽,坏事做绝。

可你要说他是个坏人?

似乎也不是,受到父母影响,他严格遵循浸礼会的教条生活,不喝酒、不抽烟、不跳舞、不花心、不投资购买任何艺术品或古董,一生唯一的爱好就是收集各式各样的钟表。

并且他一直致力于慈善事业,全世界各地都有他捐赠的学校、医院,还赞助过全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流行病防治工作,在基础教育方面更是投入巨大。即使他有依靠做慈善来洗白的嫌疑,但他确确实实投入了天量资金,做了一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可以说大卫·洛克菲勒在商业或者其他竞争行为中,属于完全不择手段的人。但在竞争行为之外,又或者说在工作之外,他又是个谦谦君子,遵守规则,低调质朴,与人为善。

我们常常说人性是复杂的,但这种复杂是一种混沌。人类的一切行为都基于对自身和对世界的认知,或者是由人生经历所形成的性格,这属于人类社会的长期规训。而偶尔出格的举动大都源自一时激情,这种激情是来源自人类本能的动物性。

可预测的是成长轨迹所铸就的行为逻辑,不可预测的是受意外刺激所偶发的激情。

不管怎么说,在大多数时候,人类的行为都是可以预测的,并且存在一以贯之的逻辑。比如杀人犯和他是个带孝子并不冲突,并且恰恰两者之间的关联性很高,因为受教育程度越高,成为杀人犯的可能性就越低,而受教育程度越高,就越不可能是一个带孝子。

总之,在成默看来,大卫·洛克菲勒的形象是撕裂的,在面对敌人时,他极其现实,手段狠辣。而在生活中,他非常慷慨,做慈善不计得失,完全就像个理想主义者。

慷慨他是真的慷慨,残忍也是真的残忍。

这令成默觉得大卫·洛克菲勒的大脑中存在两套逻辑,他在这两套逻辑中切换自如,让自己在人性中不存在弱点。成默也曾揣摩过大卫·洛克菲勒是如何在撕裂的性格中保持平衡,不让自己的精神分裂,结论是可能秘密藏在大卫·洛克菲勒那乏味刻板的清教徒生活之中。

在与大卫·洛克菲勒的交手中,他所感受到的对方,是思维缜密、行事严谨,又思路开阔。比如声波海、比如圣骑士巨人,这深谙兵法中的“以正合、以奇胜”。

没有弱点,眼前的这个敌人没有任何弱点。你所有的可能性都在他的预计之中,他不是狮子搏兔亦用全力,他是狮子搏兔,还给自己套了一身的装甲,叠了一堆的buff。

在越来越盛大的光芒中,成默快要睁不开眼睛,低声问道:“你信仰欲望,自己却过着清教徒式的生活,那你努力的目的又是什么?证明自己能够战胜欲望吗?是不是觉得这样,自己就成为了欲望的主宰?就能凌驾于造物主之上?”

大卫·洛克菲勒向前走了一步,躲藏在光球背后的黑色身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映照在高大的“欲望之墙”上,如同旷古的巨兽,他沉声说道:“在我报名参与二次战争的时候,没有人觉得我应该出现在战场之上,当时我的母亲为了反对我去,甚至派了人二十四小时看守我,但我依然借助家里的下水道逃出了那栋宅子,关于这次逃跑,有很多猜测,有人说我是出于爱国热情,也有人觉得我只是为了‘体面的死去’,还有人觉得我是为了家族荣誉,以及更好的接班。但这一切都是无稽之谈,我之所以走向战争,是因为只有尽可能的靠近死亡,才能激发出生命的内在动力,洗脱自己身上的不洁。为了接触到真实的世界,以自然的状态接近死亡,我当过杂务兵,站哨,管探照灯,管过枪械库和车站,甚至还因为法语和德语流利,做了几个月的间谍。我原本以为我会借助战争得到升华,更加明白人生的意义,然而在这些经历中,我发现所谓的正义都是虚假的正义,不管人类多么向往站在正义的那一方,却无法掩饰每一个人类都是那么自私、虚伪、嫉妒、冷漠、凶残.......我为这样的人类不寒而栗。在《神圣经典》中,撒旦只需要一颗苹果就能诱惑亚当和夏娃堕落。而在现实世界里,人类不需要撒旦给与任何好处,就会为了不存在的苹果,拿起武器,冲向想象中的敌人,也许那个人是一个素味平生的陌生人,也许他是你的邻居,也许他曾经是你的朋友、甚至至亲和挚爱。而做这一切,只需要一点小小的诱惑、禁不起推敲的怨恨、自我保护的冲动又或者除掉异类的狂热。这样荒谬的场景在人类历史上发生过无数次。”

那太阳般狂暴的拳头被大卫·洛克菲勒举了起来,电磁炮阵变成了以天为盖,以海为座的礼堂舞台,直入云端的“欲望之墙”则是那绚丽诡异的背景,拳头好似光芒四射的照明灯。

成默感觉大卫·洛克菲勒正在表演于广袤山洞中举起火把的巨猿,而自己就是那个冒失闯入的可怜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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