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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 我,生而有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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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王强的审判如期举行,审判人是托邦城最具权威的大法官,今年已经七十九岁高龄,曾判过许多大型案件。

他无法做到绝对的程序化,可能也不及一些法学系高材生专业,但一定是最具权威的大法官。

法院中,以大法官为首,两位辅助法官为帮手,三人坐在高台的长条黄色楠木桌后,皆尽戴着眼镜,眼前放着纸质文件,人手一份。

那些文件,是对以往六位受害人的基本介绍,当然,还包括了作案细节,作案动机,证物证词。

唯独缺少开膛手的身份资料。

拉塞尔为首的枫叶警局,作为这次审判的起诉方,诉求是:王强作为开膛手,取走六条人命,有罪,希望能执行吊刑。

托邦城的死刑并未废除。

处死犯人有三种手段。

分别是安乐死,车裂,吊死。

安乐是最常判处的死刑,自从迈入二十世纪,托邦城被判处死刑的人有十一人,九个男人,两个女人。

十一人全都被安乐死,注射了过量的安眠药物。

可以说很人道。

在这基础之上,还有车裂以及吊死。

三者对比,吊刑无疑是最残忍的执行方式。

西方民众认为,人之所以需要有信仰,就是为不停赎罪,让自己死后不用忍受无间地狱的折磨。

吊死的人,连下地狱的资格都不具备。

拉塞尔虽然担任起诉方最主要的供述人,趁着他罗列证据,法院中不少的摄影机对准他的脸庞。

“咔擦。”

“卡蹦。”

白色的快门光芒像是雷电一般,闪烁时还伴着老式摄影机的浓烟,好在摄影者躲在一张厚厚的布匹下,摄影不会受到影响。

对于开膛手的审判,法院例外,让报社记者进入。

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太多人在关注这件事,无数人希望亲眼看到刽子手受到应有的惩罚。

法院内只能容纳一百五十人的座位,已经座无虚席。

这些记者的责任,就是让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到审判进展,同时也对这一历史性时刻做记录。

这是法制的一大进步,是法律制度健全路上的里程碑案件。

当年发生在大西部的开膛手案,至今都悬而未决,留下的信息众多,反倒将凶手神化。

那是执法者心中永远的痛,在圣洁的石碑上留了一口无法磨灭的痰液。

今天,托邦城有人想要效仿开膛手,续写那种黑色神化,将法律踩在脚下。

但事实证明,托邦城的警方很英明,这里不是犯罪滋生的温床,任何无法无天者,最终都将受到惩罚。

拉塞尔穿着一套很正式的西装,从橡胶滚轮椅中站起,先是向大法官郑重拘礼,又向法院中的一百五十位出席群众,警卫,护卫,安保人员问好。

他面前有一些纸质文件,当中是一些文本记录,出自枫叶警局一位应用文写作者,当中极力陈述了王强的犯罪行径以及犯罪性质。

作为公诉人中的发言人,拉塞尔不需要做太多努力,只需要按部就班念完那些材料。

拉塞尔完全脱稿,右手在胸口画十字:“耶稣,拉塞尔代表所有有罪之人请求你的原谅,我们愿意接受你的惩罚。”

做完祷告后,拉塞尔便对大法官展开了陈述:“尊敬的大法官先生,作为公诉发言人,我将做如下陈述,我以耶稣信徒的名誉保证,对接下来的话语负责。”

“王强先生(他自己陈述的名字),我们并未得到他的身份信息,为此,我们对这个名字的真实性无法保证。”

“王强先生从9月份以来,到12月份,一共制造了五起开膛案,目的只有一个:惩罚那些对家庭不忠,或者和女性有裙带关系的男子。”

“看起来,他像是以正义之主的身份,对有罪之人进行审判。”

“或许,他是幻想着成为耶稣的人间化身。”

拉塞尔完全不去理会桌面的稿子,指着王强道:“由于没有身份证明,我不能确认你的身份,但这无法否认你罪人的身份。”

“你不是耶稣,更不是他的化身,你只是一个肮脏卑鄙,只会利用黑夜作为掩护,将刀子对准意识模糊者最脆弱部位的刽子手。”

“你犯了五条罪。”

“首先是漠视人命的冷血之罪,一个人类所需要具备的良善和热诚,在你身上已经荡然无存。”

“其次是欺负弱者的狂妄之罪,你如同墙头的浮萍,恶心的附着生长,没有任何立场以及能力,在弱者前你张牙舞爪,但今时今日,你又害怕。”

“第三条是顽抗到底的傲慢之罪,虽然查不到你的身份信息,但我们认为这是你故意为之,是你成为法外之人的手段。”

“第四条是制造死亡的恐怖之罪,神你不礼敬,德你不兼具,而是选择重现杰克的犯罪事实,重现黑色恐怖。”

“第五条,是冒充神灵人间替身的亵渎之罪。”

拉塞尔指着后方的联邦银行两位高管:“大法官先生,第六起案件在前日发生,第七起案件的受害者,本应该是这位先生,但好在我们及时发现。”

“我们在王强身上发现了第六位受害者吉姆侦探的身份证件以及钱包,除此之外,我们还发现了一把剔骨刀和一把手枪。”

“相信大法官先生会有自己的判断。”

拉塞尔做最后陈述,他的时间只有五分钟,现在已经到最后阶段:“从民众诉求来讲,我们希望王强能够得到吊刑,但我们清楚,我们同样不是耶稣的人间化身,没有权利否认罪人灵魂下地狱的权利。”

“我们会尊重大法官先生做出的判决,从始至终。”

至此,公诉人的定时陈述结束,紧接着轮到王强的辩护律师做定时辩护陈述。

和拉塞尔一样,这位戴眼镜的辩护律师先是向大法官所在席位鞠躬,向众人问好,旋即展开了自己的辩护。

他从直接证据不足,动机不足,最终推导出:根据疑罪从无原则,应当判处王强先生无罪。

“被告身上虽然拥有受害者吉姆的钱夹子,但并不能说明是他是凶手。”

“大家都知道,开膛者杀人,并不为财,而是在模仿。”

“其次,两位联邦银行的高管,声称自己差点成为第七位,第八位受害者,但事实是,真正的罪犯不对女人动手。”

“这是模仿者和开膛手杰克最大的差别。”

“公诉人认为我的受辩护人有罪,主要是基于现场发现的那把剔骨刀和手枪。”辩护人说到这,将面前的文字材料交给联络人:“根据指纹分析,两件东西表面并无王强的指纹。”

“在确凿的证据出现之前,我主张王强无罪。”

“大法官先生,托邦城法律的精神,是疑罪从无,我们不会因为担忧放过一个有罪之人,而对一千个疑罪之人采取措施。”

现场响起口诛笔伐声,全都是针对辩护人的。

“该死的共犯!”

“你和杀人犯一样可恶!”

“你也应该受到绞刑!”

“你正在助长罪责的滋生!”

要不是进入法院前需要盘查,现在已经有众多鸡蛋和菜叶飞向这位辩护人。

因为王强身为犯人受死,是人心所向。

在拉塞尔的陈述中,已经将王强的众多罪责全部罗列。

既然是有罪之人,就应该受到惩罚。

“安静。”高台上,大法官敲了敲面前的木锤,声音不大,但整个法院内部渐渐安静了下来。

虽然声讨者还想继续有所动作,但它们更想呆在法院中,关注事情走向。

如果再出声,大法官有权讲他们请出去。

大法官推了推眼镜,放下木锤,对王强做了个手势:“原告,可以开始你的自我阐述了。”

听到这,王强当然照做。

他并没有什么准备,可他有很多话想说。

人被冤枉时,总想说一大堆辩解的话,他也不例外。

只听王强认真道:“拉塞尔先生,你说我有罪,这是事实。”

“这世上,谁又不是戴罪之人?我们活着,都是在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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