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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全权代理权(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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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伯格曼却觉得背上的寒毛都竖了起来,一种之前被他斥之为无稽之谈的概念在心中悄悄浮现“轮回-报应。”

“能不能,能不能,让我再想想,再考虑一下。”他有些虚弱。

“我无所谓,但我提醒你,你儿子阿尔伯特现在也在海因斯和所罗门的网里面,虽然你做了很多隔离措施,但坦白的说,在我眼里都不值一提,你明白嘛?不要自作聪明,当州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和FBI驻纽约办公室以及纽约警察联手的时候,你那些小聪明就像狂风中的蜘蛛网。明白吗?”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和国家机器对抗,包括我们,但幸运的是,米国的法律体系,至少给了你说话的机会,让你可以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

“这个案子的最终目的,就是推翻之后的加刑,并且要求政府不得再度就此来找你麻烦。就像谢尔顿案一样。”

“同时,为了防止你过于担心,协议上也写明了,全权代理日期只到1968年11月5日,这是大选的日子,过了这天,我会有更多的时间,同时大环境也会对你更加有利。明白嘛?”

露丝伯格从椅子上站起来一边走一边说,伯格曼则仿佛是课堂里的学生,只有在她极其快速的思维后面苦苦追赶的份儿。

“这……”伯格曼再度犹豫。

不得不说,露丝伯格一番话合情合理,而且似乎也只能这么办了。

伯格曼怕死爱钱,所以要继续打官司,但他最担心的还是独子阿尔伯特。

在之前的庭外认罪协议谈判期间,海因斯迫使伯格曼认罪的杀手锏之一就是,承诺,只要他认罪,就不会对阿尔伯特提起上诉。

反之,海因斯当时拍着一叠厚厚的文件狞笑着告诉伯格曼:“父子俩一同入狱的新闻可是会让媒体更加开心的。”

同时,阿尔伯特保持清白名誉的话,那么伯格曼家族还有很大机会继续生存乃至发展下去,如果阿尔伯特也被媒体盯上,那么之后的事情会非常难讲。

所以伯格曼尽管极其不情愿也只能同意签署庭外协议,原本以为自己去蹲四个月大牢,外加付出一大笔钱来就能破财消灾,然后继续做养老院生意。

可惜啊……海因斯这个小丑的出尔反尔,让事情变得越发复杂起来。

伯格曼觉得露丝伯格说的没错,这大半年来,他对这个国家的信念发生了巨大改变,终于认识到,自己所为的智慧,在国家机器以及执法者的贪婪面前是多么不堪一击。

而且也必须承认自己唯一翻盘的机会只有上法庭,毕竟法庭判刑需要证据,而媒体审判不需要,一封子虚乌有的检举信,就能让他几十年努力积攒下的好名声,在短短几个月间,完全化为乌有。

“你最好快点做决定。”露丝伯格抬腕看了看手表,“已经八点四十五分了,我今晚必须赶回纽黑文,在十一点以前,这是原则性问题。”

“可是爱德华先生,他……”伯格曼再度开口。

“你是在怀疑他的能力?”露丝伯格冷笑一声。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但,但他毕竟才二年级。”

“那么请问你为什么在赎罪日那天去找他呢?其次,他在谢尔顿一案中的表现你也看到了,不但帮助谢尔顿脱罪,甚至还让警察局多了一条‘谢尔顿法则’;同时他也是我亲自挑选的助手。这一切还无法让你下决定?”

伯格曼长长的叹了口气,显得疲惫不堪“这也许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冒险的决定,比我决定从匈牙利来到美国都要冒险。虽然那时候我只能住在最底层的三等舱里,那是冬天,大西洋海况极其恶劣,一旦发生船难,我这样的穷人是没有幸存的道理的,救生艇会优先供给头等餐的有钱人们,并且通向上层加班的通道会被锁住。我们只能被活生生的清醒的被海水慢慢淹过头顶,现在想想还是让我会浑身发抖。”

“现在我也是有钱人了,也住得起头等舱,成为了这个社会的体面。但是我才发现,这个国家的社会和法律比北大西洋冬季的高海况还要让人恐惧,后者至少可以提前预报,并且你能亲眼,看到一个接一个的几十英尺高的浪涌砸到船上,虽然极度恐惧,但还有轮船的钢铁躯壳是可以相信的。”

“但现在……”伯格曼摇摇头“你让我相信合众国的法律么?”

露丝伯格嫌恶的看了他一样“你现在或许可以不相信,但等这个案子结束了,你也许就明白了合众国的伟大之处。哪怕是人渣的权利也会被宪法妥善的保护起来!合众国的法律保护她的每一个公民的权利,可能会有暂时的不公平,但这就是我们这些人的存在的意义。说实话,如果不是海因斯那个蠢货搞砸了这套把戏,我是绝对不会给你当律师的,你给再多的钱也没用!”

面对露丝伯格强势,走投无路的伯格曼终于颤抖在全权委托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至此,爱德华成为拉比伯纳德·伯格曼博士的全权代理人,正式获得在法庭上发言的资格。

露丝伯格作以执业律师的身份在见证人一栏上郑重签下自己的名字。

这份协议就算完成了。

“感谢配合”露丝伯格还是那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表情“我和爱德华先生会为了维护宪法赋予你的权利在法庭顽强战斗的。到时候你会赞许自己今天做出明智的选择的。”

“但愿吧……”伯格曼此刻显得非常苍老,爱德华有感觉,这并非是装出来的,而是无法克制的从他内心深处散发出来。

是啊,风光几十年,到临死前却被用“卑劣”的手法剥夺掉了所有的荣誉和地位,虽然财产大致没受到损害,但“社会性死亡”是板上钉钉了。

这对伯格曼这种人而言,大概比死都难受。

何况,米国律师向来被称为秃鹰,永远盘旋在司法的上空,一旦发现有猎物被重创后,立刻成群结队的围绕在其周围。

不,甚至说还不如秃鹫,秃鹫不会生吞活剥猎物,只会静候其自然烟气,然后才开始盛大的分尸宴会,而米国律师们,则更不可耐的多,他们盯住猎物后,会想尽一切办法让其快速死亡,好让自己在第一时间分到最大一块肉。

可以想见,如果伯格曼输掉这场官司,不但要做两年大牢。

这个期间,他会收到数不清的索赔诉状,金额之巨大,甚至几份就可以让他彻底破产。

米国司法是允许惩罚性赔偿的,而律师也最喜欢打这种官司,他们可以主动垫钱来给原告,为的就是在官司打赢后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分钱。

而哪怕官司败了,也不要紧,毕竟垫出去的是小钱,就当作风投了,五笔中有一笔能回来就是爆赚。

所以伯格曼现在的形势非常糟糕,他已经能看到办公室外盘旋不惜的秃鹫了。

而难得是竟然有露丝伯格这样一个“蠢货”主动跳出来,接手案件,伯格曼除了感谢上帝外,也不知道对她“执着的愚蠢”是该嘲笑还是尊敬。

但信任是显然的。

被逼到这个地步,他除了签字别无选择。

爱德华也暗暗吃惊,换成这个案子发生前,他怎么都不会想到竟然没有律师愿意给伯格曼辩护,也不能说一个都没有,不少初出茅庐的菜鸟倒是很愿意免费给伯格曼做代理。

可这里面的心思大家都明白,无非是借“纽约最邪恶的人”来炒作自己,反正赢了一本万利,输了和自己没关系。

谁敢用这些家伙,指不定一个反手就把伯格曼给卖了,也不是不可能。

这种舆论的威力实在是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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