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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四章 无处不在的税收(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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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当年工商部想要搞专利制度的时候,获得了罗志学的极大支持,甚至可以说,连专利制度这玩意其实还是罗志学提出来,让工商部具体实施的。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大楚帝国的专利制度只对内不对外,这个对内是指大楚帝国自身的企业或人,不局限区域,大楚帝国的企业或个人哪怕是跑到土著国家里去,也不用侵犯其他大楚帝国企业或个人的专利权。

但是,你侵犯其他国家的专利,嗯,如果有的话……那么大楚帝国是不管的,甚至你都还可以在国内申请相关的专利。

毕竟暂时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和大楚帝国达成了专利互通协议。

别说专利互通协议了,就算是专利法,其实这年头也没有几个国家有,也就是意大利威尼斯,英国等有少量国家有着不太完善的专利法,但依旧非常原始。

大楚帝国可不会承认这些土著国家的所谓专利法案。

就和大楚帝国从来都不承认其他土著国家的所谓法律,对大楚帝国子民的管辖权一样,哪怕是在土著国家的领土上,大楚帝国都不承认……因此这才诞生法外治权这么一个玩意。

大楚帝国和南洋各土著国家达成的一系列协议里,基本都有法外治权这么一条。

这倒不是说大楚帝国霸凌,挑战各国内政权力之类的,纯粹是这些土著国家都没个完善的法律,基本还处于统治者一念之间就进行判罚的程度,即便有一些法律条文也是很扯淡的。

这让大楚帝国出海进行贸易、谋生的商人或普通人很没有安全感。

为了保障大楚帝国的子民在前往其他国家进行贸易或干其他什么事的时候,能够得到最基本的法律保障,而不至于被某个傻不拉几的土著国家的官员或君主,随便以乱七八糟的罪名判刑。

大楚帝国官方强势要求了南洋各国的法外治权:大楚帝国的子民在土著国家违反当地法律后,当地官府可以抓,但是你不能判……你只能移交给大楚帝国设立在当地使馆区的审判院,根据大楚帝国法律进行审判!

上述法外治权,只局限于在土著国家控制区,不包括割让或长期租借给大楚帝国的区域,因为这些地方本身就属于大楚帝国的领土,用不着什么法外治权,大楚帝国在这些地方拥有一切主权权力。

法外治权的出现,并不是大楚帝国想要做什么,欺压土著之类的,纯粹就是嫌弃这些土著的法律太拉跨,用他们的法律大楚人不放心……

不过这也让很多土著国家对这一条款深痛恶觉的后果,因为自从有了这一项条款后,大楚人跑到其他土著国家里,因为不用准守当地的法律,那基本是无法无天的……

因为就连杀人严格上来说,当地土著也无可奈何……至于你说抓捕后移交大楚帝国审判,理论可行,但实际上不会判什么,一般都是赔钱了事,判刑什么的不可能的。

因为在大楚帝国里的法律里,可没有任何一项关于在土著国家杀其他国家的人是否会受到法律惩罚的条款……

都不是我大楚人,也不是在我大楚帝国的领土上,我大楚法律为啥要保护你?能给你土著点金钱补偿就不错了。

什么,你说连异国土地上的土著都要大楚帝国的法律保护……那还玩个屁,真这么搞,大楚帝国的那些贸易公司也别开了,随便拉出来一家海外武装贸易公司,那都是沾满了土著鲜血的……

南洋贸易公司现在还在印度和当地的土著打着仗呢……

难不成当地土著还能跑到大楚帝国的海外领地里去起诉,然后把南洋贸易公司以及其他一大票武装贸易公司的人全枪毙了?

而这种相互矛盾的法外治权,就让在土著国家里混的大楚人有些无法无天的,也让土著们里的一些受害者深痛恶觉……发展到现在,一些有权有势的土著根本不抓人再移交给大楚帝国的审判官。

他们都是有机会了直接就地击毙然后毁尸灭迹……当然前提是要做的很隐蔽,不能让其他大楚人,尤其是大楚官方发现,一旦发现,那后果往往极其严重。

承顺十六年的时候就有个亚齐王国的权贵,对一个骗了他钱的大楚帝国流氓商人很不爽,也许是平日里当人上人嚣张惯了,竟然直接派人把这流氓商人以及随从抓了当场砍死……这事闹的很大,没几天就被大楚帝国驻亚齐王国领事馆得知,当地领事直接就联系了当地驻军,然后好几百名楚军直接上岸,把权贵一家子都给屠了。

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又逼着亚齐王国签署了一份新的卖国条约,直接在他们首都边上获得了一块租借地,同时还重新确认了双方在苏门答腊岛东部区域的边界线,新的边界线,往西迁移了两百多公里……

顺带还有一份百万楚元的赔款……以补充受害人家属,以及支付楚军的行动经费。

整体来说,法外治权这东西,有好有坏,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大楚帝国在海外的商人免收当地土著法律的限制,但是另外一方面也是增加了大楚帝国的商人们在土著国家控制区行动的时候,不出事随便蹦跶,当地官员都怕你……但一出事基本就是人间消失,连尸体都找不回来的那种!

人家土著也知道你大楚帝国报复心强,也知道你够狠,所以人家往往是要么不做,一座就是毁尸灭迹。

但是话又说回来,这年头敢跑到土著国家去做生意赚钱的可没几个普通人,除了大规模的武装贸易公司外,基本都是要钱不要命的亡命之徒,而且也很少单独行动,往往也是三五成群,以所谓的贸易公司之类的行动。

这些人干的就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买卖,死亡对他们是家常便饭,不值一提。

从专利法再到法外治权,这些看似和土著有关系,但实际上关系不大,都是大楚帝国内部统治的一系列法律的延伸。

大楚帝国和传统的封建王朝可不一样,传统的封建王朝,讲究的是人治,地方上各类案件的调查、抓捕、审判等一系列司法程序,都是地方官员,也就是县令、知府这些人主导的。

但是在大楚帝国不一样,大楚帝国拥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也有完善独立的司法体系。

任何一个县里,都会有督察院以及审判院这两个独立机构,他们可不归属当地的知县衙门管辖,归属知县衙门管辖的只有当地的巡警局。

实际上就算是巡警局,也是实施的双重领导,除了当地知县有一定管辖权外,上级的府巡警局也对县级巡警局有管辖权。

但是督察院和审判院,这是完全独立于知县、知府衙门的机构,他们只归属上级督察院、审判院管辖。

换句话说,县督察院或审判院里的御史、判官们,完全可以鸟当地的县令。

甚至,很多县级督察院里的御史,都盯着当地县令,就等着他犯错,然后火速拿下……最后作为政绩资本让自己升官!

反腐升官,这是大楚帝国督察院体系里很独特的风景!

如此也导致了督察院体系和其他行政体系极大的对立……地方官员们都极为排斥,甚至惧怕当地御史的。

尼玛,谁也不愿意有一群人天天盯着自己的脑袋,琢磨着怎么用自己的脑袋当升官的垫脚石啊。

这种排斥,其实也进一步导致了司法体系的独立,尤其是在督察院这一体系里,在大楚帝国的的一系列机构里独立性非常强……

没办法,其他机构的人都不喜欢他们……但是偏偏历任大督察院的左都御史,又都是参务大臣,手握实权。

而且御史因为三天两头反腐,这贪官杀的多了,在民间里的名望自然也就起来了,而当代人,哪怕是大楚帝国里的读书人依旧是非常看重名望。

所以,别觉得督察院受到其他部门的排挤就没人愿意进来,实际上每年这是科举开始里竞争最为激烈的机构。

大把的年轻学子报考督察院的法学考试,试图成为一名收入颇丰,名声还好,关键的是实际权力还特别大的‘御史’。

成为一名御史,这基本上是目前大楚帝国里各法学院里所有法学生们的唯一目标,只有考不进督察院,成为一名御史的法学人才,才会选择去巡警部或审判院。

当然也有些人为了钱选择去当律师,不过一般都是税务律师为主,其他律师收入一般,唯独税务律师是个例外……

大楚帝国的税务法实在是太牛逼,太繁杂的,个人的税务没什么,比较容易处理,但是企业,尤其是大企业的税务就非常难搞的。

税务部那些家伙为了收税,搞出来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真要按照税务部的办法老老实实就交税,那可是真的多……

所以,熟悉税务法律条文,能够采用一些合法的方式避免过高税收的税务律师,就体现出来了他的价值。

负责企业税务工作的税务律师,其收入一般都是顶级。

哪怕是官办企业也会雇佣税务律师……官办企业那都是官方的亲儿子了,但是为了避免自己辛辛苦苦干一年,最后给税务部打工的局面出现,也不得不雇佣税务律师处理税务问题。

由此可见大楚帝国里税务部的强势!

在大楚帝国里,你干点啥都绕不过税务部!

纳税,将会从你出生一直持续到你死亡,哪怕你死了,所用到的棺材等后事用品,依旧在为大楚帝国的税收做贡献。

毕竟这棺材生产、销售上商,他们也是不要交税的,客户看似不用交税,但是购买价里已经包含了税收成本。

除非你真的活在深山老林里,一辈子都不和外界有任何接触,哪怕连盐巴都不外购……所有东西都自给自足。

不然的话,你总是少不了要给大楚帝国的税收做贡献的,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而已。

因为你从外界购买或交换的任何一样商品,不管是食盐还是食物,又或者是衣服以及各种日常工具等等,这些东西都是含税的!

大楚帝国的税收,无处不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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