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假货风波(2 / 2)
“证据我们手里必然是有的,不然也不会这时候跑到你们华辰集团来采访,要知道宁城可不止你们一家公司。”
虽然语气弱了几分,但是言语当中依旧是直指华辰集团,那意思就再明显不过了,我们来就是因为手里有足够的证据,否则宁城上百家公司,就跑你华辰集团?那你华辰集团面子也忒大了点吧!
苏媛媛看了对方一眼,十分平静的说道:“这我就不清楚了,说不定有些人私底下收了……嗯,可能是你们太闲了吧!”
说完苏媛媛嘴角微微上扬,她的话没说完,但是在场的所以人都明白她没说完的话所要表达的意思。这下可把这群记者全都惹毛了,全都炸开了锅。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是怀疑我们收了别人的钱?我们是记者?怎么可能会干出这种事情,你怎么能够怀疑我们的职业操守。”
“哦,我可没这么说过什么,完全是你们自己多想了,这事可怪不得我。”苏媛媛摊了摊手,一脸无辜的表情,好像这事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
苏媛媛的态度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不满意,其中有几个人相互对视几眼以后,然后就看了其中一个立马挤了上前,大声的喊道:“打倒奸商,还我血汗钱。打倒奸商,还我血汗钱……”
这个年轻人手上还举着一个大牌子,上面还写着“打倒奸商,还我血汗钱”几个大字。看着这个情绪十分激动的年轻人,苏媛媛微微皱了皱眉,她已经意识到这件事不会太简单。
果不其然,在这个年轻人冲到最前面以后,所有记者的都把镜头对准了这个年轻人,这下记者们也没有要跟苏媛媛生气的意思了。
“你好,我是xxx报社的记者,请问你举着这个牌子是有什么冤屈?”
这名记者用词可以说是十分不准确,竟然用来冤屈。他作为一个记者,怎么可能在用词上面出现这么大的错误,事实上他是特意用冤屈这个词,为的就是要表明华辰集团确实在卖假货骗人,并且给消费者带来的极大的损失。
“我叫李小明,今年二十八岁,三个月前好不容易经人介绍了一位女朋友,我们之间关系也还不错,就在上个星期,她父母邀请我去她家做客,这可是第一次上门,所以我就想着买点礼物上门拜访。”
说到这里的时候,他情绪一下子变得激动起来,用手指着苏媛媛大声喝道:“就在你们华辰商场,我买了将近五千块钱的烟酒,打算去送礼,谁曾想你们竟然卖假货,亏我这么相信你们公司,还特意选择相信你们商场,结果呢,现在我女朋友一家对我意见特别大,看样子这桩婚事又要泡汤,就是买了你们的烟酒,毁了我一生的幸福,你们怎么能对的起自己的良心?”
李小明的情绪很激动,脸色通红,眼角还挂着眼泪,那模样简直像极了受尽委屈的小媳妇,这让苏媛媛自己也不禁在心里打鼓,有些摸不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同时她脑海当中也打出一个大大的问号:“难不成自己公司下面真的卖假货了?”
有了这个想法以后,苏媛媛一下子反应过来,连忙把脑海当中的想法给甩出脑海,这时候怎么能怀疑自己公司,面前这个年轻人很明显就是别家公司派来的托,不然怎么就好巧不巧的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
想通这一点以后,苏媛媛这才看向这位名叫李小明的年轻人说道:“李先生,您不要激动,按照您的说法应该是这几天才买到的假货?那么您这边肯定还保留有票据吧?”
“有,有商场的小票。”李小明点了点头肯定道。
“那这事就好办了,您可以带着您买到的东西,凭着小票去商场换一份,并且可以要求售货员当场查验真伪。”
“就这么简单?”
“对,商场那边是有规定,如有不满意,七天之内包换。”
苏媛媛的话让李小明满意了吗?很明显根本就没有,要是只为了换一份自己买的烟酒,那他还有必要跑到这边来闹吗?他想要的可不仅仅是包换。
“你们想的也太简单了吧?现在因为在你们这边买的假货让我女朋友一家都不满意,并且连婚事都要搅黄了,这事你们总得给我一个说法吧?不可能就这么随随便便就算了,如果不是在你们这边买到假货,我也不可能被女朋友一家嫌弃,所以你们必须给我一个说法,否则我就不走了!”
李小明直接往地上一坐,看那样子就是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你们华辰集团要是不给个说法,那这事就没完了。这下轮到苏媛媛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她有意想要说几句狠话,但是又怕这时候要是说了狠话,可能会引起很不好的反响。
比如这些记者会写“华辰集团店大欺主,完全不顾消费者的权益”。要真的这么一写,估计百分之七八十的人都会加入讨伐华辰集团的队伍当中来。
所以此刻的苏媛媛有些犹豫,而对方似乎看到了苏媛媛的犹豫,再次对着苏媛媛大声喊道:“你们华辰集团必须给我一个说法,我告诉你们,我已经联系到了不少被你们公司假货坑到的消费者,很快他们就会来讨说法。”
听到这话,记者们来了劲,全都围到李小明身旁,不断的询问他到底还有哪些人要来,什么时候来,都是买到哪些假货,手上还有没有证据?
而李小明也不虚,一一的回答了记者的问话,并且把之前的那个帖子拿出来给记者们看,这下记者再也按耐不住脸上的喜色,全都掏出手机,找到李小明刚刚说的那个帖子,并且从上到下认真的看着,越看脸上的喜色就越浓。
而站在众人面前的苏媛媛,此刻心底猛地一沉,她已经意识到这件事是有组织有纪律的,并非偶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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