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201章 吃狗肉是欧洲的传统(1 / 2)

加入书签

“他们,应该不会杀人那么严重吧?”史蒂夫不确定地说到。

“呵——他们这个年纪,正值精力旺盛道德观念未成熟无法无天的时候,与他们发生矛盾,他们真的敢杀了你们。”岳斯将啤酒拍到了史蒂夫的手里,说到:“盎格鲁人天生就是土匪海盗,身体里流淌着的就是犯罪的血液,不要错估了他们。”

看着熊孩子那边,岳斯颇为可惜地说到:“唉,如果那条狗没有被吓到,而是向我们发动攻击就好了。”

听到岳斯的说法,史蒂夫和珍妮面色古怪。

因为正常人绝不会产生这种想法——谁会希望自己遭受攻击呢?

“不要用那种眼神望着我,没看到我手中的猎枪吗?那条狗一旦有攻击的意向,我能立即把它击毙,然后就可以享受我们狩猎得到的猎物了。”岳斯利落地为猎枪更换了子弹,说到:“虽然你们可能不相信,为了写小说,我还专门学过料理,处理狗肉的方法就有很多种——你们喜欢法国料理,还是东方的烹饪方法。”

说这些话的时候,岳斯压根没有隐藏自己意图的想法,嗓门洪亮得能够确保那边的熊孩子能够听得到,并且毫不掩饰地向那条名叫邦妮的狗投去贪婪的目光。

那条罗威纳感受到岳斯那份针对性的杀意,夹着尾巴躲在自己主人身后,发出恐惧的呜咽声,那个熊孩子不得不弯下腰抱着自己的狗不断地揉着它的脖子,以此来安抚它。

“白左”们一直鼓吹狗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吃狗肉是野蛮的行为,实际上往上导几十年,吃狗肉在欧洲其实是一件非常普遍的事情,在现代化养殖出现并推广之前,人类摄取蛋白质的渠道非常稀缺,甚至很多时候连饭都吃不饱,有肉吃已经够不错了,哪会有那么多的穷讲究。

他们的这种自诩为文明的行为,就像是法国人吃烤圃鹀的时候要在头上罩上一层白布。

因为圃鹀是一种雀类,养得再肥也不过巴掌大,褪了毛就一丁点大,一口就能吃下去。

为了掩饰吞噬其他生命时那副贪婪的嘴脸,他们想出了头上罩白布这种掩耳盗铃的做法,仿佛这样做就能将自己的野蛮本质伪装起来。

“我们没这个爱好。”对于岳斯的提议,珍妮敬谢不敏。

史蒂夫则好心地提醒到:“假设你真的把那条狗烹饪掉了,就不担心这件事情被动保人士堵上门——那群家伙疯起来,比狗更加可怕。”

岳斯又拍了拍自己手中的猎枪:“嘿,你说动保人士的身体能不能挡得住猎枪的子弹,如果他们找上门来,我把枪口朝着带头那个的头上一抵,狗的命和他的命只能选一个,他会怎么选择?”

“如果选狗的命,我会一枪轰掉他的脑袋,成全他那狗命高于人命的理念;如果他选择自己的命,那么他一直坚持的理念就是虚假的,不用我做什么,他的同伙就会活撕了这个叛徒。”

“如果杀了人的话,你也难逃法律的制裁。”不知不觉间,话题已经被岳斯带歪了。

因为附近的沙滩被狗狗的便便污染了,史蒂夫和珍妮只好带上自己的东西绕着伊甸湖的沙滩走了几十米,避开了那群熊孩子。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