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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六章 《蜘蛛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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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斯被赶出了白蛇传的世界。

许仙与白素贞相遇之后,两人之间那根红线可是由由月老亲自牵上的,外加红鸾星动,一人一妖立即就对上眼了,那真可谓天雷勾动地火——嗯,措辞恰当一点的话,应该叫做金风玉露一相逢,见面不到三天, 两个人便要成亲。

进程快到此前一直对许仙催婚的许娇容都感到惊讶,但是弟弟大了,有自己的主见了,也就由不得她了,而且白素贞在大日哥斯拉佛陀像前拜了拜,大日哥斯拉佛陀也没反应, 算是默认了这门亲事。

科普一下小知识, 蛇类交配, 可达十二个小时,但许仙金刚不坏之体,万劫不朽之躯小成,和白素贞般配。

许仙和白素贞成亲之后,那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蜜里调油,或许是命中必有这一劫,白素贞逐渐沉迷红尘俗世,眼里只有自家相公,忘却了一开始那成仙得道,修成正果的念头。

又过了两个月,许娇容生了,是双胞胎, 还是龙凤胎,岳斯之前给李公甫夫妇两个人留下的两个名字正好全部派上了用场, 男孩叫做李鸿基, 女孩叫做李碧莲。

有许仙这个名医在,许娇容产后的身体很快就被调养好了, 再加上钱塘县内那些妖怪, 潜心修炼的潜心修炼,不听话的要么被杀要么逃走了,许仙也放下心来,携带着新婚妻子回到了苏州——他在他的药铺里有大半年没露面了,再拖延下去,别人就该以为他死了。

当然,因为有上边人的叮嘱,许仙的药铺被知府派人额外地照看,再加上许仙也不是单打独斗,早就请了一些大夫来,生意虽然没有他亲自操持的好,但也算一个普通药铺的水平。

但是,别忘了,法海的金山寺也在苏州。

那一年,某地大旱之后又发生了瘟疫,作为有名的大夫,许仙自然义不容辞地前往施救,而怀有身孕的白素贞原本想要陪同前往,却被许仙拒绝了,让她安心在家中养胎。

怀了孩子的白素贞法力大减,法海便趁机发难,再加上他新得了一件法宝,由佛祖赐下的金钵,白素贞毫无还手之力。

先是一套大威天龙把白素贞打成重伤,使其无法保持人身化为原形,在苏州百姓面前展露起白蛇的本来面目,大肆宣传“名医许仙被妖怪蒙蔽”,然后再用金钵把白蛇收了,带回了金山寺镇压。

之前前往钱塘县时,与许仙有过交流的车把式是个心善的,认为这件事有蹊跷,便驾着车,日夜兼程地找到了许仙,把这件事给许仙讲了。

听了自家娘子在自己不在家的时候被人欺负,许仙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先谢过车把式的千里迢迢告诉他这件事的恩情,然后施展了地磁神通,身化虹光,飞遁到了金山寺。

到了之后,许仙先把金山寺的山门给砸了,把寺中的一干僧众驱散,又拆下一根柱子,将其作为破城锤使用,拆了供奉佛像的大雄宝殿,又一把火把藏经楼给烧了。

法海没想到之前见到过的许仙文文弱弱的,竟然骨子里是个煞星,出面之后,对许仙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说“你媳妇她是个妖怪!”

然后被许仙三拳打成个高位截瘫——白素贞肚子里可怀着他的孩子,法海之前可是亮出一身腱子肉,把他媳妇硬生生打回原形的,伤了娘子,伤了孩子,这份仇在,许仙能给法海好吗。

而且许仙表示,只要长的漂亮,他不在乎白素贞是人是妖的,只要不是人妖就行。

但法海上边可是有人,刚准备带着解救出来的娘子回家,观音菩萨便出来了,阻拦二人,然后被远在临安的岳斯一剑灭了那具分身,为大日哥斯拉佛陀的弟子撑场面。

这也是侥幸,佛门当中,佛陀菩萨都不出灵山,能在这世上行走大显神通的,只有观世音菩萨,在神话传说当中,以观音菩萨的形象最多,救死扶伤感化恶徒的事迹最多,便是如此,并且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南无观世音菩萨便由此而来。

再然后,岳斯便鼓动大宋皇帝,来个灭佛运动,将佛门彻底消灭在大宋的国土上。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岳斯的举动触动了那个世界运行的底线,大宋皇帝本身的状态与天道不符,被足足九九八十一道天雷轰得连灰尘都没留下。

蒸蒸日上的大宋国运经此一遭,也变得衰弱起来,变得和原有历史的走向一致,终要亡于胡虏之手,但是,岳斯留下的李鸿基却成为其中的一个变量。

而岳斯,也被世界意识驱逐,被《白蛇传》的世界放逐了出来。

在时空乱流中飘荡了一段时间,本尊想要把自己拉回他如今在的世界,但是中途遭遇了什么,忽然收手了,岳斯便掉进了某个预料之外的世界。

“我现在在哪里?”

岳斯感知了一下自身,发现仙道法力被这个世界所限制,十成中能发挥出来的不到一成。

“这是一个偏向现实系,或者科技侧的世界吗?”

张口向着掌心呵出一股太阳真火,用法力拘束成刃,但光剑的威能不如在《白蛇传》的世界一般强大,无论温度还是破坏力,有之前的一成都算好的,并且法力的消耗成倍增长。

尝试了一下法力运转,岳斯将自身的力量体系转换成异能系,果然力量就涌上来了。

例如将法力拘束改变为生物力场,将太阳真火改变为冷凝等离子,这种状态下使出的光剑比法术款的要强大许多。

“我看到了什么!”

一个流浪汉看着黑暗中出现的光刃,颤抖地从窝棚中伸出来自己的手,认为自己看到了神迹。

岳斯现在所在的位置是一个偏僻昏暗的小巷,四周除了一些杂物,流浪汉用纸板、塑料布搭建的窝棚,以及散发着臭味的垃圾箱之外,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那个流浪汉便是那个窝棚的住民,他的身上散发着长期不洗澡的臭味和酒精的臭味儿,很明显,他喝醉了,大脑神经被酒精所麻痹,看到岳斯的凭空出现以及徒手拔出来光剑,朦胧中产生了错误的判断。

岳斯不去理他,而是让自己飞了起来,不高不低地悬浮着,环顾着四周:“典型的现代化大都市。”

但是看建筑的类型,应该是世界的中心——纽约便是了,某种程度上,岳斯对这里挺熟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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