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7章 贾府众人(2 / 2)

加入书签

贾府剩余三春,最大的是贾迎春,年方15岁,荣国府贾赦与妾室所生的女儿,贾琏同父异母的妹妹,贾宝玉的堂姐。

迎春老实无能,懦弱怕事,有“二木头”的诨名。她不但作诗猜谜不如姐妹们,在处世为人上,也只知退让,任人欺侮,即使是她的攒珠累丝金凤首饰被下人拿去赌钱,她也不追究。绣橘、探春、平儿设法要替她追回并惩处下人,她却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气。”后来,父亲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还不出,便把她嫁给孙家,用自己的女儿向孙家抵债。出嫁后不久,她就被孙绍祖虐待致死,落得一个悲剧的下场。

贾探春,年方11岁。荣国府贾政与奴婢出身的妾室赵姨娘所生的女儿,贾宝玉同父异母的妹妹,贾府通称三姑娘,宝玉及三春均在贾母身边抚养长大,所受教育极好,与嫡姐元春无异。她精明能干,能决断,有“玫瑰花”之诨名,连凤姐都忌惮她几分,抄检大观园时她扇了王善保家的一巴掌;她工诗善书,趣味高雅,曾发起建立海棠诗社,是大观园中的一位大才女;她关心家国大事,有经世致用之才,曾奉王夫人之命代凤姐理家,并主持大观园改革。

贾探春虽受良好教育,因系赵姨娘所生,虽在凤姐病假期间暂执权杖发动大观园改革,但为时已晚,难以挽回贾府颓势。抄检大观园时,她万分悲愤地发表“百足之虫论”。在程高本中她的命运结局融入海疆戡乱这条重要的朝政主线,由父亲贾政做主远嫁海南镇海统制周家,躲过抄家一劫。当海疆靖寇凯旋,她得以回京省亲。

贾惜春,年方10岁,她是贾府四春中年纪最小的。父亲贾敬沉溺修道炼丹,最后死于金丹中毒,书中惜春母亲在她出生不久去世,她一直在荣国府贾母、王夫人身边长大。(注意:虽然贾家四姐妹名字相仿,但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是荣国府的人,只有贾惜春是宁国府的人。)因此与宁府兄长贾珍也不大来往。

她孤僻冷漠,“心冷嘴冷”。抄检大观园时,她下定决心,撵走王熙凤同意原谅的丫鬟入画,对其求饶无动于衷。

四大家族的没落和三个本家姐姐的不幸,使她产生了弃世的念头。最终削发为尼,缁衣乞食。

史湘云,年方10岁,金陵省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史家的千金,父母在她还是襁褓时就已经亡故,由叔叔婶婶养育。她是贾母的内侄孙女,贾府通称史大姑娘。

史湘云是一个富有浪漫色彩的豪爽女性。她是薄命司中的女儿,自幼父母双亡,由于史家经济拮据,也没有过上贵族小姐的生活;经史湘云的判词中推测,她最后嫁了一位郎君,但夫婿很快亡故,过着拮据的孤寡生活。

贾宝玉,自幼深受贾母疼爱,游于温柔富贵乡,专爱作养脂粉,亲近家里姐妹和丫鬟;他与林黛玉青梅竹马,互为知己,发展成一段世间少有的纯洁感情;他重情不重礼,结交了秦钟、蒋玉菡、柳湘莲、北静王等有情男子;他喜欢诗词曲赋之类性情文学,厌恶四书和八股文,批判程朱理学,把那些追逐科举考试、仕途经济的封建文人叫做“禄蠹”。可是到头来“瞬息间则又乐极悲生,人非物换”。他所欣赏的女子们死的死,散的散;自身又在家族安排下糊里糊涂与薛宝钗结婚,致使林黛玉泪尽而逝;再经抄家之痛,越发唬得他疯疯傻傻。

为了报答天恩祖德,也为了尽快了却尘缘,他以高魁贵子重振家业。最后情极而毒,悬崖撒手,跟随一僧一道出走,回到青埂峰,“究竟是到头一梦,万境归空”。

林黛玉,年方11岁,金陵十二钗正册双首之一,西方灵河岸绛珠仙草转世,荣府幺女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独生女,母亲贾敏是贾代善和贾母四个女儿里最小的女儿。林黛玉是贾母的外孙女,贾宝玉的姑表妹、恋人、知己,贾府通称林姑娘。

她生得容貌清丽,兼有诗才,是古代文学作品中极富灵气的经典女性形象。从小聪明清秀,父母对她爱如珍宝。5岁上学,6、7岁母亲早亡,10岁师从贾雨村启蒙。

外祖母贾史氏疼爱幺女贾敏,爱屋及乌疼爱黛玉,10岁接到身边抚养教育,寝食起居,一如嫡孙贾宝玉。与11岁的贾宝玉同住同吃,吃穿用度都是贾母打点,自视地位在三春之上,实则只是隔一代近亲,因被王夫人的仆人最后一个送宫花而很不愉快。12岁时又死了父亲,从此常住贾府,养成了孤标傲世的性格。12岁时,贾元春省亲后,林黛玉入住潇湘馆,在大观园诗社里别号潇湘妃子,作诗直抒性灵。

林黛玉与贾宝玉青梅竹马,脂砚斋说“二玉近中远”“实远之至”。绛珠还泪的神话赋予了林黛玉迷人的诗人气质,同时又定下了悲剧基调。

林黛玉与薛宝钗在太虚幻境才女榜上并列第一,二人既存在人性上的德才之争,婚姻上的金木之争,又因同属正邪两赋的禀性而惺惺相惜。林黛玉最后于贾宝玉、薛宝钗大婚之夜泪尽而逝。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