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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神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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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位北,五行属水。

北境之初,天地混沌,民不聊生,四方之乱骤起,妖魔横行,杀伐不断。因一人之力平民乱,斩妖魔,诛异心,而得已成城。后四方祸起,决裂城池。为,洛雪,燕川,西苍,荒州。

北境极北,终年大雪,故曰洛雪城。

洛雪城,民为开境之初种田垦地之辈,城中终年积雪,冰封良田,不知过了多少辈靠己之力射猎野兽的日子,城外雪林万里,中兽类繁多。几百年来洛雪子民造化得面如白霜但胆识过人。

城外,万里冰霜,无穷林海,忘之无边无际。偶有人影攒动,虎啸狼疾,不消片刻,归于一片安详,被大雪掩得寂静无声。

城中,房屋错落,白墙雪瓦,偶有古木参天,也头顶一片白霜,似乎多年未逢春树也长成了不是树的模样,张牙舞爪,稀稀疏疏。

热闹是热闹的,人来人往,谈笑风生,近处才能听见他们的对话。鲜血淋漓的虎皮摊在雪地里,盛开成一朵花,虎皮的主人口中若有若无地叫卖着他刚从城外得到的战利品。肉是人吃的,皮是人穿的。即使他占领着整条街最好的位置也未有人多看一眼他的虎皮,虎头被搁下的地方鲜血已经凝结成血块,渗进地里的鲜血也早已成为血冰。往来的人,大多裹着皮毛,黑的白的银的花的,虎皮似乎是最为廉价的衣物,只有三三两两小贩或者看着如小厮的男子才配着一条虎皮披肩或腰封。

一片嚷嚷,街上的人全部都朝着一个方向走去,似乎发现令人赞叹的旷世珍宝一般纷纷驻足前往,卖虎皮的中年男子也被吸引住了,他任由地上的虎皮无人看管也跟着人群向前面赶去。

人群中间,与男子年纪相仿的另外一名男子,人高马大,右脸一道由头皮入下颌的疤痕令人过目不忘,他穿着似白熊般的袍子,腰间一道虎皮花封就看得出来,也不过是寻常猎户的打扮而已。他手中的东西才是另众人趋之若鹜的原因。

其状若狐,通身赤黄,雪花落于皮毛之上,似黄金闪耀,背上有二角,似鹿角怪状,与狐较之英气,却又有狐的狡黠。嘴角挂着一丝血迹,还没干透,似乎刚渗出。眼神闪躲,畏畏缩缩。

掐着它后脖颈的中年男子显然是刚得到这一物什便刚到市集炫耀,“好家伙,这狐狸害我足足追了七天七夜,总算是让我逮住了。”说话间得意洋洋。

卖虎皮的男子终于冲进人群,大口哈着寒气,惊叹到:“这是个什么东西?狐不是狐,鹿不似鹿,简直四不像嘛!”人们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物种,都纷纷开始指指点点起来,一时间中年男子无言以为,说了句:“这是鹿狐,少见得很,整个北境都极为少见,你们不认识,总会有识货的人。“说完白了一眼卖虎皮的男子,他继续说到:“老秦,你也该多往洛雪林深处走走,里面的物种数不胜数,你猎些,多长长见识。”显然两人互相熟识,交情乃见。

周围人继续还在为男子手中为何为而困扰,这鹿狐,听也不曾听,见也不曾见,奇奇怪怪的样子不知是该剥皮所用还是拔角入酒,角在皮中,剥下来也不完整,角也平常,看起来还不似鹿角滋补。

老秦说到:“鹿和狐哪能杂交生出个这个玩意?”言语中将信将疑。中年男子听了,一把捏起那动物的头向众人展示,也许是用力稍重,这鹿狐嘴角的又吐出一口鲜血来,即使流满嘴角,身上依然见不到任何伤势,洛雪人善于针法刀法,银针入体,不损皮毛,尖刀剜肉,不损肉质。老秦将手伸过去在这鹿狐的身上摸了摸,心中疑虑跃然脸上:“你是怎么猎到它的?”

“追的,跑不动了,就被我给带回来了。”

“看这样子像是受了内伤,狐狸多狡猾,还能被你给追出内伤来?”老秦反问了一句,中年男子面露难色,一阵支支吾吾,也答不上来话来。

众人一阵吵杂中,旁边另一位凑热闹的男子饶有兴趣也说话了,“兴许是个神物,带回去治了养起来,说不定还能成个家宠呢。”

此话一出,也有人附和起来“是啊,我看也非凡品”,“这毛色真绝了。”“看样子机灵得很啊。”“狐狸能养得熟吗?”

虽有质疑,但是大家的兴趣立即被调动起来了纷纷表示出想要据为己有。中年男子见终于进入主题,便开始喊价:“十金,只要十金,这神物就归你啦。”

“十金?这么贵?普通的家犬一金都能买一窝呢。”

“这话说的,普通的家犬能和神狐相提并论吗?”

“十金,我要了,”“我也要了。”

人人都在议论纷纷,有嫌贵的,也有争先恐后的,但总归是能卖出去了,脸上的刀疤顺着咧开的嘴角也成了一弯弯刀立马不顾有人心存疑惑,开口道:“价高者得。”

“十五金”

“二十金”

“三十金”

众人抬价中,这只鹿狐竟从十金到了三十金,出三十金的正是,老秦。

中年男子瞪大了双眼望着老秦说到“我没听错吧,老秦,你出三十金?你出得起三十金嘛,你卖一年的皮毛都没有这么多吧!”

老秦眼也不抬,直勾勾地盯着中年男子手里的那只鹿狐,鹿狐也仿佛能听得懂人话一般盯着刚出完价的老秦,眼中似笑非笑,似哭非哭,老秦连连摇头感叹到,“三十金,我要了”说话间也不抬头,也不管是否别人对他投来质疑的眼神。

价到三十金,也就没有人敢继续加价了,寻常百姓,一年的收入也不过一二十金,出三十金来买这样一只只能当家宠的动物是没人愿意的。看热闹的人也慢慢散去些许,留下了的都是想看老秦直接掏钱的,也有些是对这样一只神物望之而不得的惋惜。

中年男子说到:“好,你要了,那拿钱吧!”说完一手将鹿狐往自己怀中揽,一手伸到老秦面前示意。

老秦咂了咂嘴,伸手入怀,掏了许久,面露难色地望着中年男子说:“你在这等会儿我,我回家去取,片刻就来。”中年男子立马露出鄙夷的神色,正欲开口讽刺,一记响亮而年轻的男声传来。

“五十金。让给我吧。”

两人纷纷回头,正欲散去的民众也随这记声音而聚拢而来。

来人丰神俊朗,一袭明黄色镌有流溪香锦花色的袍子,白狼毛镶边贯交领袖口,披着的是黑熊彩雀羽交织而成的风帽,手里握着的是一把娇美精致的纯铜暖炉,站在一群穿着兽皮虎缎的人群中如鹤立鸡群,煞是夺目。

“陆公子。”众人皆识这位陆公子,大名陆昭华。家中在朝无权无职,却掌握着整个洛雪城的金器古物生意,富可敌国,在朝无人不识,在野无人不晓,谁人都会给几分颜面于他。最关键的是,他和那位黄泉公子是好友。就连他身上穿的流溪香锦纹饰的袍子也是被特许的,除皇室之外,他陆昭华是第一人。

“陆公子,您也青睐此物?”中年男子见陆昭华大方出手,立马凑上前来,满脸堆笑。

陆昭华说,:“我看此物生得灵动,甚是喜欢。”说完,浅浅一笑,转头向老秦说到:“秦先生,可否割爱与昭华?”长得金粉银气,说话却彬彬有礼,这样的公子哥,也实属难得。

老秦脸上闪过一丝不悦,但又因价高者得这样的有言在先,自己又拿不出高于五十金的钱来,虽然他心中不快,但也只好说到:“陆公子,您喜欢您收了便是。”说完头也不回地钻出了人群,几步路远,回到自己刚才摆放虎皮的地方,捡起虎皮便离开了。

陆昭华,从袖中掏出一锭沉甸甸黄灿灿的金子递于中年男子,男子连忙一手将鹿狐轻轻地放入陆昭华怀中,一手接过金子到:“陆公子真是识货啊,五十金换一神物,值啊,值啊。”

陆昭华也不答话,双手温柔地抱着中年男子递过来的神物上半身,鹿狐长而松软的尾巴扫过雪地,也不挣扎,也不叫唤,似笑非笑的眼神也荡然无存了,任由陆昭华抱着转身离开。

众人这才完全散去,中年男子把玩着刚得到的金子看着陆昭华走了也径直转了身。

一切又归于平常,飘雪仍在继续,人们往来不绝。

陆昭华抱着鹿狐进了一家酒馆,酒馆三四层楼高,挂壁飞檐,房角深入雪地,木色在雪水的渗透下已成了深浆色。门前一棵与房顶齐高的梅树正朵朵花开,绯色的梅在雪中格外引人入胜,梅后有木匾额写着三个大字“醉不归。”

陆昭华是这里的常客,又是洛雪城鼎鼎大名的富商之子,所以在醉不归客栈里,唯独这样一个他能包得起整个四楼。而自从有了这样一个四楼以来,能上去喝酒的不过就是他陆昭华还有一个黄泉了。

黄泉果然在这里,黄泉是何许人也?洛雪城的子民都知道黄泉是城主的独子,是以后会继承城主之位的不二人选,但众人只忌惮于他的公子头衔却并不忌惮这个姓黄的公子。

陆昭华慢悠悠地上了四楼,只见黄泉生的剑眉星目,明眸皓齿,一身素色的流溪香锦袍子,不加任何其他配饰,只腰间一条金色缎带腰封便足以显贵,然黄泉身上似乎没有贵族公子的气息,论打扮,还不如陆昭华气派。

“这是个什么东西?”黄泉好奇地伏身过来,星目里波光流转,眉带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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