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19章 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1 / 2)

加入书签

PS:求推荐票!求月票!

中环,吉姆餐厅。

“There'saportonawesternbay,

Anditservesahundredshipsaday,

Lonelysailorspassthetimeaway,

Andtalkabouttheirhomes……”

一曲《布兰迪(你是个好女孩)》通过音响回荡在一间颇具美式乡村风格的西餐厅之内。

农场风的沙发,空气里都残留着玉米奶油浓汤的香气。

一杯咖啡搭配上刚出炉的小饼干,很惬意。

“港岛这边英式、法式和意大利餐厅都很多。但美式餐厅就很少。”

林清霞捏着小饼干,嚼碎后抿一口美式咖啡,“这里没有英式的拘谨,法式的繁琐,意式的情调,但是却有一种懒散和随意。我之前在美国生活过一段时间,就喜欢上了美式乡村风格。”

“林女士在美国生活过?那怎么又回来了呢?”

高丽红很贴心的捏了一片饼干沾了沾糖,“祖哥——”说话间,纤细修长的玉指递到吴孝祖嘴边。呵护的好似在照顾孩子。

好一个贤妻良母的小婊砸。

高丽红的手指很细很长,郁郁葱葱水灵灵。

“美国在好也不是家。异国他乡罢了。”

林清霞淡淡轻瞥了一眼很亲密的高丽红,恢复了几分三十岁女人的成熟。她还没到为了吴孝祖争风吃醋的那个地步。

经历过几段刻骨铭心,在软弱的女人也会懂得感情这两个字的沉甸甸。

不吝啬、不强求、不违心、不放流。这是三十岁的文艺女青年林清霞如今对待感情的态度。

她不同于十八九二十岁的小女孩,她们可以去争,去抢哪怕去撕逼!比口技!比腰力!比腿劲!比咪咪!为了感情一往无前。

三十岁的女人,更懂的自己想要的是什么。

人生中,有些事情经历过一次就可以了。她承认对于吴孝祖有好感。但这并不全是男女之情。

年轻时,她喜欢叛逆与帅气。

懵懂之后又追求才气与帅气。

再大一点,开始喜欢成熟与帅气。

如今,她只求一人心,白首不相离,当然,如果能帅就更好了。貌似任何女人都不反感另一半长得帅吧?比如老王,她就觉得男友港岛第一靓。

对林清霞来讲,吴孝祖不是她的归宿。

最起码年龄上就如此。女人都渴望成为公主。但与吴孝祖在一起……她感觉自己会变成小后妈。

电台里电波的传递,他是浪子!

电台里铿锵的传播,他是才子!

电台里淡淡的传销,他是堂堂正正,浪子回头的大丈夫。

吴孝祖给林清霞的感觉非常好,从两人蓦然回首对视,到人流间微微一笑,再到维多利亚港的淡淡相处。每一次,她都有一种觅知己的愉快。

这种感觉有时候无关情爱,亦与爱情无关。

你说了,我懂了。

文艺女青年们管这种叫:蓝颜知己。

没错,就是那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蓝颜知己。民国时期,王庚将军的媳妇就有这种蓝颜知己。

“青霞,我这样称呼你不介意吧?”吴孝祖手臂被高丽红用力压着,这感觉老王还真没给过。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