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玫瑰日记(番外)(1 / 2)
“我是馊掉的橙子汁和浓汤,我是爬满虫卵的玫瑰和百合,我是一个灯火流丽的城市里,没有人看得到也没有人需要的百合花。”
——
崔静云的家是在城市角落里的小巷子,巷子的墙头上插满了防止人攀爬的碎酒瓶玻璃,爸爸在外面打工,妈妈靠拉车卖着水果赚点小钱。
虽然贫穷,但她觉得很开心,院子里再怎么脏乱不堪,都是她和小伙伴肆意玩耍的地方。
可她已经很久没有开心过了,因为妈妈又怀了一个孩子,聚集于她身上的目光全都落在那圆滚滚的肚子里。
而她所珍惜的幸福美满在和未出世的弟弟相比之下显得廉价而薄弱,至少妈妈不会眉眼弯弯地给她缝着新衣服。
崔静云懂事地选择寄宿在学校,每周固定的零钱只够填饱肚子,课余时间也全拿来用作学习,也没有什么朋友,但却不用面对让她难过伤心的一幕。
她最喜欢的花是玫瑰花,尤其是红得鲜艳夺目的玫瑰。幼时崔静云曾经在巷子口的垃圾堆旁捡起一枝被人抛弃的玫瑰花,她摸着柔软的花瓣,感叹着居然这么美丽的花还有人不喜欢。
后来,她暗恋了一个人。一个永远抬眼望去会挺直着脊背认真听课的人,一个学习成绩斐然,成绩出来时名字与她紧紧相贴的人。
他不会因为自己的孤僻而远离,他对所有人都不戴着有色眼镜看待,他会皱着好看的眉头与自己商讨着一道题的解法,他会在下雨天为她撑起一把伞送她回去。
风悄然吹起少女心底的玫瑰,铺满了整个世界。
从那天起,崔静云日记本上每一页都有一个名字——李盛。
那天,下了一场大雨,雨滴似乎能砸穿玻璃,崔静云孤单瘦弱的身躯被狂风骤雨打落着,像一朵即将凋零的鲜花。
出现的不是李盛,而是温柔亲和的江路,那个她曾经写在简介中衷心崇拜之人。崔静云心怀感激弓下腰,却落入逼她走入深渊的地狱里。
她的嘴巴被塞进一团毛巾,她的手脚被僵硬的绳子箍住。江路会将脑袋放在她的肩头,嗅着她发丝的芬芳,会亲吻着她嶙峋的锁骨。
他捻灭烟蒂,星火似的烟头烫在她的胸前,懵懂青涩而知识匮乏的她不知道那一刻意味着什么,但他会会一切尘埃落定之后,亲着她的唇瓣,声音温柔沙哑。
宽大的校服遮盖住她青涩的身体,也淹没了她身上的伤疤,锁骨、手臂、小腹,甚至膝盖上都是累累痕迹。
他喜欢这样,消失后又会添上新的红痕。
崔静云将秘密掩盖在日记本和心里,她没有告诉家人,他们正为新降临在这个家庭的男婴而喜悦。
江路最喜欢在放学后叫她到办公室,其他人都一一离去,他皱着眉头,批改着她的作业。桌子的隔板成为他肆意妄为的保护伞,谁也不知道崔静云的低声啜泣究竟为了什么。
桌子上还摆放着笑意盈盈揽着妻子和孩子的照片,透过相框玻璃,里面的人正看着他,看着他温柔俯身贴近柔软,沉溺其中。
他会毫不掩盖自己的喜爱,得知崔静云最喜欢的花是玫瑰时,将大把大把的玫瑰花瓣洒在她的身上,碾作红色的汁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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