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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血与火之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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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摩金夫人告别后,邓布利多领着杰瑞进了旁边的疾书文具用品店,购买羊皮纸与鹅毛笔。

虽然这些文具没在录取通知书上出现,但它们显然也是学生的必需用品。

杰瑞对变色墨水的兴趣不大,但他很中意可以将口语自动转化为文字的速记羽毛笔,它被摆在柜台上最显眼的位置。

这可是前世无数学生、作者梦寐以求的神器,如今,就摆在杰瑞的面前。

“年轻的先生,你是今年入学的新生吧?你可真是有眼光!”文具店里的职员走到杰瑞身边,热切地推销起来。

“有了这款羽毛笔,就再也不用为昨夜发愁了。你只要张张嘴,它就能把你说的话记录到纸上,保证字数只多不少!”

店员卖货的劲头显然很足,但杰瑞还是敏感地捕捉其中的关键,“文风呢?不会驴唇不对马嘴吧?”

“怎么可能,这可是魔法!”店员振声,“你只要多用几次,羽毛笔就能记住你的文风,绝对没问题的。”

因为速记羽毛笔这款产品会受到使用者的深刻影响,所以不能让顾客亲身测试体验。

于是,店员念出了一串用户的名字,来增强自己的说服力:“你知道吗?畅销作家吉德罗·洛哈特和知名记者丽塔·斯基特,也在使用我们店里的速记羽毛笔!”

‘小偷骗子和无良记者,这能算是正面例子吗?’杰瑞在心底默默吐槽,但他理所当然地没有说出来。

一来,他没道理知道这两人的秘密,也没兴趣向一个不相干的店员剧透,尤其是邓布利多此刻就在现场。

二来,在看到速记羽毛笔后,结合之前的见闻,杰瑞脑子里突然冒出点新想法。这些点子论性质,不比洛哈特强多少,同样欺世盗名。

总之,杰瑞在柜台上挑选起自己喜欢的颜色、款式。

“这种笔其实并不适合拿来写作业,实际上也节省不了多少时间、精力。它更适合需要边说话边做记录的人,或是其他重复性高的工作。”邓布利多见杰瑞真的想买便开口劝说起来,毕竟他也是老师。

邓布利多还举出了例子,“以前也有学生用过它,结果动不动就说的口干舌燥,而且写作业时一旦受到干扰就很容易出错。”

凭心而论,老人说的很有道理。作业这种东西,一字一句念下来,其实不比挨个写下来省事多少。

但是,杰瑞有他自己的计划,这支笔正好派的上用场。

在当代魔法世界的娱乐活动中,最出名的毫无疑问是魁地奇,这项运动据说几乎受到了全世界巫师的喜爱。

但它作为一项团体体育运动,并不是男女巫师们随时随地都能享受到的。

除去同样有着一定限制条件的旅行和舞会,巫师们平日消遣时光的方式,大致以读书、看报、下棋为主。

‘怎么听起来像是退休老大爷似的?’杰瑞嘴角抽搐,联想一下,真的有一种奇怪的既视感。

总之,占用了众多巫师大量时间的书籍和报纸,自然有着与之相当的影响力。

在原著中,它们的影响力有着鲜明的体现。畅销作家吉德罗·洛哈特和知名记者丽塔·斯基特,都有着非同凡响的影响力,一度操纵了巫师界的舆论。

杰瑞对此十分眼热,一呼百应的好处自不必多提。就算不能立刻达到前两者那种炙手可热的地步,也能带来相当大的便利。

在不过多暴露自身实力的条件下,成为一名畅销作家似乎是一个扩展影响力的好法子。

而且,他还有前世的众多书籍可作为参考,只要找准题材、受众,完全不用为前景担忧。

虽然杰瑞的记忆力没有好到过目不忘的地步,但是对于那些百看不厌的好书,他还是有大致印象的。

有了速记羽毛笔,杰瑞记忆中的那些故事将会像流水一样倾泄出来,只要重新修改调整一番就能横空出世。

虽然这还只是刚冒出来的零散念头,但杰瑞想去试试,反正也只是抽空下的一步闲棋,何乐而不为?

况且,成为作家也是他前世的诸多梦想之一,能重温旧梦总是好的。

“我不是为了应付作业才买速记羽毛笔的,”怀揣着种种算计,杰瑞对邓布利多解释起来,“我有一个梦想,那就是成为畅销作家,这支笔似乎可以帮助我实现梦想。”

“这个梦想听起来也不错,方便透露一下,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吗?”看起来邓布利多接受了这个突兀的人设,好奇地询问道。

“就在刚刚的书店里开始,我注意到有一整个书柜的书,都标着吉德罗·洛哈特的名字。”杰瑞当然不能说上辈子就这么想了,他索性现场即兴发挥、胡扯一气。

“而且那些书还卖的挺贵,我觉得当作家看上去要比开店更舒坦一些,不仅时间自由,还不用应付那些麻烦的恶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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